1开展上海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水利部10月15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视频会议水利部鄂竟平副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办水保[2007]407号)文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实际特点,制定本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围绕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国际化大都市的战略目标,以及上海水环境水安全建设总要求,通过集中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法律意识,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能力,促进上海市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为上海经济稳步前进提供保障。(二)基本目标结合本市平原河网地区水土保持工作的特点,通过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现以下目标:1、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增强行业部门、建设单位履行法律义务的自觉性。22、逐步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推进上海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方案的编制工作,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3、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的能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开辟上海执行《水土保持法》的新起点,为上海市制定《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做准备工作。二、组织领导成立上海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水务局朱铁民副局长任组长,沈爱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沈爱民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明任办公室副主任,水务局水土保持处、政策法规处、市水务执法总队、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市水利管理处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三、检查范围及检查内容(一)检查范围本次监督执法的范围包括涉及水土保持的各类在建开发建设项目(含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2003年以后完建但未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各类开发建设项目。(二)检查内容项目是否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水土保持方案;项目3是否将水土保持方案内容纳入初步设计;是否做好水土保持的后续设计,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做好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是否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废弃土石渣;是否大面积毁坏林草植被,造成严重水土流失;项目是否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项目投入运行或试行前是否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并查清主体工程已验收而水土保持未申请验收的事实和原因。四、工作方式方法(一)组织发动1、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发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掌握进度,研究问题,确定对策;各级行动方案和实施计划要充分征求意见,确保针对性、操作性和可行性;2、组织本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培训专项行动有关内容,法律法规常识及水土保持专业技术知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3、开辟各种水土保持违法监督工作渠道,充分利用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突出效果。(二)分级检查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受领导小组委托对区建委、水务局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专项行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建委,水务局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摸底排查工作4为主,建立全面档案;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对上报的摸底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组织对典型违法违规项目的调查;(三)印发简报,推动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编制简报,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重大事件,介绍先进做法和经验,督促后进;并在水务网站的水保专栏。同时,各区建委、水务局定期向办公室报送简报素材。(四)广泛宣传,社会监督利用有效渠道宣传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争取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监督执法工作,水务局将设立以下举报受理方式:举报电话,专用电子邮箱,举报信件(五)表扬鼓励办公室负责评比出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同时对领导不力、工作质量不高的地区提出批评。五、进度安排第一阶段启动和培训阶段(2007年10月中旬—2007年11月中旬)1、水务局成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讨论确定详细工作方案,印发并下达《上海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加强宣传,扩大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5(1)利用媒体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进行宣传,注重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充分营造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氛围。在水务网进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专题报道,实时报道专项行动的动态,对2003年后的开发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已经取得良好成效的建设单位予以重点宣传。(2)向开发建设单位及施工人员进行水土保持法规宣传,增强开发建设项目单位及施工人员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和水土保持意识。同时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建设单位的支持和理解,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3、组织专家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法律法规常识及水土保持专业技术知识培训,使执法人员进一步熟悉并掌握监督执法检查程序及执法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组织相关人员到浙江和江苏等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相近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突出的省市参观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与水平。第二阶段调查、排查、登记、上报阶段(2007年11月中旬—2008年2月)1、以区、县为单位对2003年以后未建或完建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发建设项目和未编报土保持方案的工程项目进行其数量、位置、规模,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水土流失及其灾害情况的拉网式全面调查,并6将调查结果上报办公室,建立开发建设项目管理档案。2、对存在未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行为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核定水土保持违法违规事实,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第三阶段督促整改处理阶段(2008年1月—2008年4月)1、办公室联合执法人员对相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深入开发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协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中的各种关系,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提出切实解决问题的办法,尽量减少项目建设中的重复投资,力争以最少的投入达到最好的防治水土流失效果,并最终将整改情况报市水务局。2、对重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核查,对于限期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甚至拒不停止和纠正违规行为的单位予以通报曝光和相应的行政处罚;对重大违法行为,要坚决按法律程序依法处理,并选择典型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上报水利部。第四阶段检查总结阶段(2008年5月—2008年6月)1、对有水土保持整改任务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市水务局水保处进行抽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2、总结经验,分析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为后续深入开展水土保监督执法工作提供指7导和依据。3、对专项行动中查处不力,效果不好,影响恶劣的案件进行通报批评;对水土保持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专项活动进行后期宣传,扩大专项行动在社会上的影响。附件:1、上海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计划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表8附件1:上海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计划2007年10月15日召开土保持监督执法行动启动会议2007年10月29日召开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行动工作方案讨论会2007年10月底印发并下达《上海市上海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07年11月上旬举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培训班”。2007年11月中旬启动我市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2007年12月检查工作,以区、县为单位对2003年以后未建或完建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发建设项目和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开展拉网式调查并上报市水务局2007年12月-由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对上报结果进行全2008年1月面梳理,市水利管理处作好准备协调工作。2007年12月-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开展现场检查,对2008年4月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整改。重点检查9典型违法违规项目和拒不落实整改的项目,视情节轻重依法实施处罚,并对整改情况做好上报工作。2008年5月-由办公室负责总结我市在监督执法专项2008年6月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并表彰先进,进行后期宣传。10附件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填表时间:项目名称类别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工期联系人及电话方案编制单位方案批准机关工程概况水保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1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汇总表填表单位:填表时间:序号开发建设项目名称类别建设规模建设项目法人项目核准(批准)机关及时间建设开始和结束时间主体工程建设进展(未结束的)是否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及时间是否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是否开展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机关及时间联系人及电话主要问题和不足整改要点及落实情况1234567注: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对本表进行补充完善。2、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开发建设项目,“主要问题和不足”、“整改要点及落实情况”两栏要另附页按照要点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