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审计办法2017.10合肥2投资项目审计办法ContentsPage第一章总则第三章审计内容第四章审计结果及利用ContentsPage目录页第二章投资审计基本原则第五章附则3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铁四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局)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根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34号)、《中国中铁股份公司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中铁股份公司财务[2017]82号)和国家相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以及局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4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投资项目审计的目的是加强投资决策管理,规范投资行为,强化投资风险管控,保障投资安全,促进投资目标实现5投资项目审计办法ContentsPage第一章总则第三章审计内容第四章审计结果及利用ContentsPage目录页第二章投资审计基本原则第五章附则6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项目,是指局及所属子分公司在境内外投资实施的下列项目:(一)以PPP、BOT、BT等模式开展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二)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四)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设备购置);(五)养老产业项目。7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实施主体是指投资项目运行全过程所涉及的投资开发公司、投资运营公司、项目公司、运营维护公司、房地产公司等单位。8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投资项目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围绕投资目标实现,对投资立项、可研批复及执行、投融资、项目公司设立和运行、建设、运营及维护、资金退出等投资活动所进行的鉴证和评价活动。第六条全局范围内开展投资项目审计适用本办法。9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二章投资审计基本原则第七条:全覆盖原则。审计部门要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投资项目特点和进展情况,对全局范围内所有投资项目实行审计全覆盖。10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二章投资审计基本原则第八条:统一管理,分级、分层次实施的原则。(一)局直管的投资项目、局投资运营公司管理的投资项目和中标后由投资开发公司运作的投资项目,由局负责组织实施审计。房地产公司投资的房地产项目、养老产业项目由房地产公司负责实施审计。根据需要,局可对房地产公司投资的项目直接组织实施审计。(二)参与建设或负责运营的子分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对其所参与项目的施工生产情况或运营维护情况实施审计。11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二章投资审计基本原则第九条跟踪审计原则。审计部门要对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12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二章投资审计基本原则第十条过程审计和后评价相结合原则。审计部门应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过程审计,并选择重点项目组织开展后评价。以下节点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过程审计:(一)项目竣工验收;(二)缺陷责任期满;(三)发生影响项目运行或投资目标实现的重大异常状况时。13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二章投资审计基本原则第十一条计划管理原则。投资项目审计实行计划管理,经批准后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投资项目,审计部门应按期组织完成。14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二章投资审计基本原则第十二条合理利用审计资源原则。(一)经分管领导批准,投资项目的审计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二)根据项目特点,投资项目审计可由审计部门成立审计组独立完成;也可由审计部门牵头,成立财务部、金融管理部、投资部、法规部、工管中心等部门参与的联合审计组共同完成。。15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二章投资审计基本原则第十三条综合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原则。根据需要审计部门可安排投资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及效益综合审计,也可安排财务收支、投融资管理、投资预算等专项审计。16投资项目审计办法ContentsPage第一章总则第三章审计内容第四章审计结果及利用ContentsPage目录页第二章投资审计基本原则第五章附则17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十四条投资项目审计要着重加强投资决策、投融资、项目公司设立及运行、运营及维护、投资收入实现、投资回收、资金退出等方面的审计。18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合法合规性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政府对项目的立项审批及必要的建设行政许可;(二)政府对PPP项目建设模式及管理机构的批准、授权;(三)PPP项目财政可承受论证、物有所值评估及纳入全国或省级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情况;(四)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纳入政府年度预算、中长期财政规划的批准情况。19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十六条投资决策合规性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投资方向;(二)投标联合体成员的尽职调查及资信评估;(三)可研报告编制责任落实,编制方法、内容、格式、数据的合规性、完整性、准确性,报告结论是否明确,可研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管理。20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十七条决策程序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批;(二)在规定时间内提请审批;(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再履行决策程序:1.发生股份公司、局规定的影响投资目标实现的情形时,再履行决策程序的结果;2.补充合同(协议)履行决策程序情况。21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十八条投标及合同评审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PPP联合体投标成员之间的合作框架、标前协议审批、订立情况;(二)参加资格预审、投标审批程序;(三)业主招标条件对投资目标实现的影响及招标条件澄清、补疑;(四)招标文件、投资合同评审组织及评审意见;(五)合同主要条款与投资决策意见、可研报告、合同评审意见不一致的原因及影响。22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十九条项目投资规模控制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项目投资总规模、构成及投资额确认、调整机制;(二)年度投资预算的编制、审批、调整及实施情况;(三)实际投资与可研报告、投资预算等在时间和数量上的差异、形成原因;(四)投资控制责任落实。23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二十条项目融资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引入金融机构的审批情况;(二)项目总投资所需资金的来源、构成、资金成本,项目融资对出表、企业资产负债率的影响;(三)项目资本金总额、股东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和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约定;(四)项目公司债务融资的依据、规模、来源、时间、融资条件、融资担保审批;(五)融资方案执行、审批、调整机制。24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二十一条融资预算与投资预算、工期计划关联性审计。主要内容包括融资预算、投资预算、工期计划的相互协调及对投资控制、项目运营的影响。第二十二条权益性资金过程退出审计。主要内容包括退出合规性、定价审批、权益交割及与股权相关的其他权益的变更情况。25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二十三条项目现金收支计划执行审计。主要内容包括现金收支在时间、数量、方式、顺序上与可研报告相比的差异、原因及影响。第二十四条机构设立和人员配置情况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项目公司设立的时间、人员配置及内设机构、职能分配;(二)投资实施主体之间职能分工。26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二十五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投资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本单位制度的情况;(二)重要制度流程化,流程与流程之间的衔接情况;(三)项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情况:1.局向项目公司派遣高管人员履职情况;2.公司章程的审批及有关权责分配;3.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有效性。。27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二十六条风险管理情况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风险管理机制建立的依据、运行情况;(二)风险管理信息上报情况。(三)风险处置结果。28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二十七条养老项目、房地产项目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土地取得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土地取得计划及已获取土地的取得方式、成本、数量;(二)土地性质变更情况。29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二十八条征拆相关工作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征拆相关费用的范围、标准、确认、支付条件及支付凭据、实际支付数额;(二)前期费用总额控制;(三)前期工作进展及对工期、投资规模的影响。30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二十九条设计相关工作审计。主要关注设计优化对工期、投资成本、服务标准和能力的影响。第三十条工作量分劈审计。主要关注联合体成员之间工作量分劈是否按标前协议进行。31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三十一条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情况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项目招投标组织;(二)投资实施主体相互之间,项目公司与施工、设计、监理、供应商等相关方之间的合同体系;(三)设备选型在经济、技术、适用、使用年限等方面的恰当性。32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三十二条建设管理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开工条件、施工许可和开工手续履行情况;(二)计划开工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的差异、影响;(三)设计标准、施工标准、验收标准和安全生产、环保的日常管理;(四)建设总工期及具体进度的计划安排,工期提前或滞后对运营、投资成本控制等的影响;(五)过程内、外计量与支付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差异性,已完工未结算的原因,合同外计量审批;(六)建设期内不同阶段的投资效率。。33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三十三条施工管理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参建单位执行局项目管理制度情况;(二)项目变更的经济、技术论证,决策程序及实际变更影响。34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三十四条建设期满资产移交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移交方案编制及组织;(二)资产实际交割的时间、程序;(三)移交后质量缺陷整修及费用分担、质保金管理。35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三十五条项目运营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运营条件及试运营组织安排;(二)正式运营开始时间,提前运营或滞后运营的原因、责任、影响;(三)有关运营服务范围、能力、标准、质量、安全生产、环保等设定目标实现情况;(四)运营服务标准、服务能力变更决策程序,新增投资或运营费用的影响;(五)资产日常维护,大中修、更新改造预算审批、控制及费用分担;(六)运营费用预算控制;(七)运营外包公司的选择、定价、审批情况。36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三十六条收入及投资回收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PPP项目服务定价及价格调整机制;养老项目盈利模式,产品或服务销售方式和定价决策;(二)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产品、服务销售收入,土地供应收益分成;(三)投资回收的构成、回收渠道、计划回收时间;(四)实际收回投资及逾期未收回投资的数额、原因、回收风险。37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三十七条合同期满资产移交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移交前的资产清理、整修、性能鉴定;(二)资产移交方案编制、审批和资产接收机构对移交方案的确认;(三)资产实际交割的时间,逾期交割的原因及影响;(四)与资产移交相关的合同转让、技术转让情况。38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三十八条资金退出情况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资金退出相关交易的合规性和交易定价决策;(二)资金交割情况。39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三十九条: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银行开户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收支活动遵守财经纪律、八项规定情况;(二)大额资金审批、拨付程序执行;资金专款专用;备用金使用范围及报销程序;(三)成本开支范围、费用报销标准;有关票据的合法合规性;(四)税收统筹规划、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效果;税款申报、缴纳及逾期纳税的原因、风险;(五)清收清欠组织;(六)不同阶段履约担保方式、担保期限及担保撤消、置换;(七)保险险种的设置、承保机构选择、保费分担和不同阶段、不同险种在保险期限、承保范围上的相互衔接情况。(八)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40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