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县城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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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县城管理的调查与思考关于加强县城管理的调查与思考改革是唯一出路—关于加强县城管理的调查与思考在我们大谈招商引资,向外全方位推介桃花江山美、水美、人更美,不断加速城镇化建设时,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们的“窗口”和“脸面”——县城的市容市貌如何?也许,我们大家深感不尽人意!为此,我们最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并形成了一些粗浅的看法。一、现状__年底,县委、县政府把桃江定位为“长株潭后花园”。对县城提出了“建设花园城市,打造江南名镇”的美好目标,并确立了“西改东建,以建为主”的县城发展战略,要求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县城,以大思路、大框架、大发展建设东区。xxxx年桃花江广场、桃花江大道、金盆路等工程项目相继开工,拉开了建设大东区的序幕。至目前,县城建成区面积达7.2km2,涵盖8个社区,近10万人口(其中桃花江镇人口8.5万)。由于县城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县城管理的难度不断增大。县城管理有规划管理、建设管理、基础设施管理、市容管理等多个方面。从调查了解情况来看,各个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矛盾与问题,但最突出的问题是市容管理水平难提高。近几年来市容管理大大加强,尤其是四大秩序整治,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赌的,但由于多种原因,县城市容管理水平还停留在初级阶段。1、绿化。城市绿化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提供文化、休闲、娱乐场所同时,塑造一个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体现一个城市的特色与品位。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及省政府出台的条例《实施办法》和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到xxxx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5%,绿地率30%以上(其中旧城区改造后不低于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7m2,但现状与要求相距太远。其一,绿化水平低。县城建成区绿化区域总面积为50万m2,绿化覆盖率为6.9%,绿地率为4%。其中公共绿地面积10万m2,人均公共绿地仅1m2。其二,绿化分布不均衡。东区绿化率较高,西区绿化率很低,不会超过2%。其三,绿化率提高不易。西区是商业区,人口稠密,但由于历史原因,建筑比邻间距非常小,只能在旧城改造时见缝插针。其四,绿化意识薄弱。从xxxx年以来,西区新开工项目的建设用地面积为4300m2,但绿化率只有4%;东区新开工面积50000m2,绿化率只有8%。竹业城建设规划了绿化面积,设计了绿化项目,但最后投资商未予执行;西区星海城,建设用地面积1000m2,但规划中的绿化面积被投资商挪作他用,什么绿化也没搞。过去的绿化没搞好,现在的绿化依然搞不好。我们仍然生活在“水泥森林”之中,“花园城市”只是遥遥无期的梦想。2、基础弱。近年来,我县投入环卫资金150万元,购置了5台环卫专用车,安装地埋式垃圾箱54个,添置果皮箱及小型垃圾箱2500多个,县城日清扫面积达55万m2,日清运垃圾160吨,基本保证了县城的干净,但要进一步提高环卫质量,可谓困难重重。其一,资金严重不足。环卫处现有正式职工92人(其中13人退休),临时工98人,每年含政府拨款与有偿服务费在内的收入共120—150万元,而支出为210万元,缺口达60—90万元。加上环卫处历年负债建设,尚欠贷款、集资款、工资、社保、医保金等182万元(此为审计结论),所以资金运转非常困难,人员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其二,设施老化。除近年新添置设施外,其他设施已破旧不堪。二台洒水车分别使用了8年和10年,是濒临报废的病车,经常出现误工现象;40个钢板斗已有50%被腐蚀报废,垃圾裸露率为30%。44座公厕只有6座是水冲式的,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且分布不均,目前东区没有一座公厕。其三,垃圾场建设迫在眉捷。现团山垃圾场已接近最大容量,至多可供填埋半年左右。环卫部门对新垃圾场选址有2个方案,一处是七里村,总投资约600万元;一处是水口山,总投资约400万元。但垃圾场建设费用无着落。3、秩序乱县城秩序经大力整治已有明显好转,尤其是西溪街、戏台坪等处现已基本畅通。但存在的问题还很多,屡禁不止的乱贴乱画、乱挂乱吊,屡罚不绝的乱摆乱设,屡教不改的占道维修、乱挖乱建,屡惩不断的乱停乱靠,这些问题始终是城管工作中任务最重,管理成效最差的“老大难”问题。今年2—10月,城监部门发放门前三包整改通知__余份,拆除乱搭乱建棚点200多个,规范违章摊点8000多次,处罚卫生差的门店1000多个,协助交警部门规范和处罚车辆违章4000多起……上述数字从另外一个角度反映出秩序混乱实在是触目惊心。究其原因,有4种:①市民整体素质不高,秩序意识不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不文明行为随处可见,占道经营的“游击战”与越店经营的“阵地战”比比皆是。据10月26日上午统计,西溪街的越店经营与占道经营分别是21起、8起;11月3日上午统计,蔬菜公司附近乱停乱靠25次。②弱势群体利益与管理工作有矛盾。大多数违章者是县城老弱病残或“4050”人员,谋生技能不强、资金不够,只能小本经营,在街头从事加工、维修、开小餐馆、漫酒摊点、客货运输、废旧回收等小生意以养家糊口,这些经营活动与违章违规仅隔一步之遥,是违章违规现象产生的温床。所以管理人员纠章时,其抵触情绪十分激烈,且屡纠屡犯。③广告位与停车场地不适应需求。原户外广告大部分破损,拆除后进行了初步改造,但要统一规范,一步到位,难度较大,因而乱挂乱贴现象在所难免。如果要提高品位,就需大力发展大型户外广告牌,推出大型广告位。部分停车场地设置不合理,从客观上看,乱停乱靠难以消除。④管理依据操作性不高。这是全国许多大中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通病,目前县城管理主要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1995年101号令),省政府制定的《实施细则》,这两个最权威的法规操作性不强。比如某餐馆门前纸屑成堆,你可责令老板清扫,但老板就是不扫,你罚款,他不交,那无法具体按规划操作。其结果是城管人员与经营户发生纠纷和打人事件多起,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造成上述情况的根本原因是体制落后。当前的县城管理以建设部门为主,桃花江镇为辅,其他部门配合参与。其问题是:其一,政企不分,管多了事。比如某街道旁要种100棵樟树,其运作流程是:先由绿化部门造出预算,报建设局、县政府批准,再由绿化部门去实施管理。政府(部门)只要做这么三件事:一是哪个公司要的钱少就给哪个公司做,二是做好后我来验收质量,三是谁搞破坏(如乱砍树)我处罚谁。所以政府(部门)的角色定位是管理而不是承办与作业,主要是制定、执行有关政策,从法规、政策层面来管理城市,具体作业层面的事情应交由市场去完成,政企不分可谓现行管理体制的最大弊端。其二,管理成本大增。①不要政府管的事,政府却管了。在大包大揽体制下,除管理层人员成本外,作业层人员的生老病死也由政府包下,在市场经济下这是不可能的。②利益矛盾增加作业成本。在现今模式下,县政府与具体管理部门存在利益矛盾。从县政府来看总想少出钱多办事,部门本属政府的工作机构或组成机构,不以赢利为目的,但由于其兼具作业者身份,加上经费确实困难,能够向财政多要钱为什么不要呢?所以具体经办者由于赢利驱动,总想多得钱少办事。其三,责任不明,效率低下。大包大揽体制实际上是一种大锅饭体制——管好了县政府不会多给钱,管差了不会少给钱,管理效果与管理单位的生存与发展没有利害关系,它为什么一定要劳心劳力去管好?所以效率低下就顺理成章且屡见不鲜了。其四,难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依法治城是城市管理的要求与方向,只有走上法制化轨道,县城管理才可能适应县城快速发展的需求。在当今这种统管体制下,县城管理由于法律、法制不健全,处于行政管理与依法管理并存、人治与法制同在的矛盾中,难以形成科学而长效的管理机制。我们在县城管理上的通常作法是哪儿乱了抓哪儿,管理手段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管理时好时坏,无法保障良好效果。在县城四大秩序整治中,我们推行了“局长包路段责任制”,有88个单位参与,表面看将维护县城秩序的责任分解落实,实际上是将城镇管理义务强行赋予与此毫不相干的其他部门,而依靠的是行政权力——不干就处分你这种模式,它模糊了管理主体,未顾及管理成本,不计较管理的权利与义务,虽可取得一时的成绩,但决非长效之策。二、改革全国近四十个大中城市管理的实践证明了改革是唯一出路,是加强城镇管理的重中之重。(一)以管理科学为目标,改革统管体制。按照政企分开原则,彻底打破大包大揽的垄断经营体制,将管理职能与作业职能分开,管理层由财政供养,作业层改成公司,走企业化经营路子,自负盈亏。绿化养护、环境保洁、市政设施维护,要实行建管分离、管养分开,以市场化方式,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公司或社会组织(如社区)承担,形成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从目前情况来看,环卫、绿化、路灯、自来水四单位都是改革对象,可先选其中一家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力求稳妥安置人员,在三年左右的时间内全部改完。参照国企改革办法,由建设局先拿方案,在该系统宣传发动、讨论完善后报县四大家审定。改革将带来令人鼓舞的成效。其一,管理职能的明晰与专业化,必然会消除效率低下等顽症,为管理科学化打下坚实基础。其二,可以腾出更多的`资金来改善管理。①在市场化与民营化体制下,由于竞争激烈,具体作业层成本可以大大降低,完全可以实现少花钱多办事或花同样的钱办更多的事的目标。②减少人员成本。由于人员分流自组公司或自谋生路,人员成本必会大大减少。③不存在管理设施购置。在现行管理模式下,管理设施都是公款购买的,改革后政府不可能再为某企业添置设施。综合来看,退一万步,即使当前建设局所有二级机构的人员一个也不分流,但作业层成本下降与设施支出归零也可腾出资金,从而缓解资金矛盾。(二)以“三化”为内容,扩大资金来源公用事业市场广阔,盈利稳定,几乎是旱涝保收,但现状是设备老化、管网失修、服务质量跟不上、亏损日益严重等乱象纷呈,随着时间推移必将成为政府的一大包袱。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公用事业的需求越来越大,而拮据的财政状况决定了县政府不可能投入更多的钱,投资多元化、经营市场化、服务社会化成为必然选择,从多方面筹措管理资金是大势所趋。在公益事业中,凡有一定回报的设施改造与维护必须有民营资本参与或独资进行,凡属有偿服务的须由受益人支付一定的报酬,尽量通过市场力量来配置公益资源。除此之外,县政府应加大有关资金的收取力度。1、扩大电费附加征收范围,降低路灯电价。电费附加,其全称为“电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①扩大征收范围,建立透明机制。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xxxx年元月下发的《关于湖南省城乡用电同价和农网改造还贷加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急·计价格〔xxxx〕125号)明确,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用电的电费附加为每度2分,大工业与普通工业用电的附加为每度0.7分。目前全县12个建制镇已实施亮化工程,但电费附加只开征了桃花江、灰山港、马迹塘3个镇,应扩大到另外9个镇。因电费附加已包含在国家公布的电价中,电力部门已按公布价格收取电费,开征的实际工作就是与电力部门结算清楚。今年3月在县政府主持下,建设局与电力局就电费附加达成一致,并签署备忘录,其核心内容是:电力局确保每年向县财政解缴115万元电费附加,超征部分80%用于偿还电力局在路灯事业中垫付的资金(经审计,垫付资金为262万元),20%解缴县财政;100万元电费附加支付电力局5%的手续费,超过100万元部分按8%支付手续费;此方案一定三年不变。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一年到底能征收多少电费附加?或者说多久才能还清电力局的帐?如果12个镇全部开征,xxxx年仅农电这一块就可征114万元,全部加起来估计每年的电费附加应在300万元左右。因此应建立一种公开透明机制,使县政府明了征收使用情况。②降低路灯电价。路灯用电属非居民照明类,路灯照明不以赢利为目的,属公用事业范畴,现今除桃、灰、马三个镇按每度0.786元收取处,其余9个镇按每度1.185元收取,按急·计价格〔xxxx〕125号文件通知,这9个建制镇的路灯电价应为每百度0.736元,县计物局应向市计物局报告,申请把电价立即降下来。路灯电费是由电力部门在电费附加解缴前直接扣除,因而降低路灯价格就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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