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源联系电话:15679278866版本所有,欢迎交流学习第1页新国十条贯彻项目实施方案一、重点项目及责任分工序号重点项目联系对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1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省民政厅省财政厅2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省环保厅3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省食品药品监管局4医疗责任保险省卫生计生委5学平险教育厅6校方责任险教育厅7建工人意险建设厅8老年人乘坐公交意外险省财政厅省民政厅9承运人责任险省交通厅10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省安监厅11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省质监局12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省质监局作者:肖源联系电话:15679278866版本所有,欢迎交流学习第2页13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消防总队省公安厅14新农合意外伤害保险医保局15民生类保险民政厅各级政府16农村住房保险民政厅各级政府17社区综合保险民政厅各级政府18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民政厅各级政府19科技型保险省科技厅20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省教育厅21巨灾保险省民政厅作者:肖源联系电话:15679278866版本所有,欢迎交流学习第3页二、具体项目分析(一)养老机构责任险一、业务背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是构建养老服务业风险分担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养老机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养老机构内部管理,降低运营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加强服务环境建设,做好养老机构责任事故善后处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重要保障。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机制将提高养老机构抵御意外风险及善后处置能力,减少涉诉涉访事件,防止引发社会问题,充分起到了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二、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中列明的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养老保险活动时,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造成服务对象遭受人身损害,由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作者:肖源联系电话:15679278866版本所有,欢迎交流学习第4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三、展业对象1、政府职能部门:民政厅2、自主展业单位:各类型养老机构四、市场潜力1、全国推行情况:自从上海市于2008年开始试点养老机构责任险至今已有上海、江苏、安徽、广西、浙江、北京、吉林、湖北、福建、广东、吉林等多个省市陆续推出了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项目。2、江西市场:目前江西省拥有养老院1941家,床位数约170000。参照目前国内已试点省份的收费标准(80—160元/床),预计江西市场规模近2000万。作者:肖源联系电话:15679278866版本所有,欢迎交流学习第5页五、保险方案地区保费缴纳比例缴费标准补贴来源及比例机构缴费上海市、区民政局分别自助1/31/3206元/床/年江苏苏州县、区级财政40%;市、县、区福彩公益金:40%20%100元/床/年无锡市福彩公益金70%30%100元/床/年武汉市区财政2/31/3150元/床/年北京市财政补贴80%20%160元/床/年安徽政府财政承担1/2机构1/240元/床/年吉林政府财政承担1/21/2100元/床/年广州政府财政全承担138元/床/年福建公办全额补贴,民办财政补贴10%90%180元/床/年北京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方案(一)保费费用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险保费标准为160元/床/年;市财政对标准保费给予80%的补贴,即128元/床/年;养老服务机构自付标准保费的20%,即32元/床/年。(二)保险责任及范围1、在保险期限内,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对象,因在养老服务责任范围内:①导致残疾或身故,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伤亡赔偿比例赔偿保险金。伤残赔偿保险金为12万元/人×残疾程度对应比例;意外死亡/身故保险金为12万元/人。②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在约定医院进行治疗的,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对服务对象在此作者:肖源联系电话:15679278866版本所有,欢迎交流学习第6页期间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予报销。意外医疗报销限额为1.5万元/人/年。③导致残疾的,残疾者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含更换所需的费用),保险人按照约定在赔偿限额内承担给付残疾用具保险金责任。残疾用具保险金为0.5万元/人/年。④遭受人身伤害事故导致服务对象身体骨折的,服务对象选择住院治疗的,骨折治疗费用在意外医疗责任范围内给予报销;不住院的,按照骨折保险金比例表予以赔付。骨折保险金为0.5万元/人/年。⑤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住院的,自服务对象住院发生之日起,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每人每次事故最高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累计最高180天。每次事故住院津贴为100元/天/人。⑥因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产生紧急救援费用,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赔偿。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0.2万元/人。2、在保险期限内,养老服务机构因保险事故被服务对象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需由养老服务机构支付的法律费用(保险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保险人按照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15万元。3、在保险期限内,因养老服务机构的责任,造成除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外的作者:肖源联系电话:15679278866版本所有,欢迎交流学习第7页第三者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50万元。4、每次事故累计责任限额为100万元。5、每年累计责任限额为:床位≤200(张)为200万元/年,200(张)<床位≤500(张)为300万元/年,床位>500(张)为500万元/年。6、养老服务机构内部员工意外伤害不在此保险范围内,养老服务机构可另外投保雇主责任保险。福建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方案(一)保费费用每人每年缴交180元保费。公立养老机构的费用由所在单位自行承担;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保费由当地财政按50%的标准补助。(二)责任范围1、人身伤亡责任。在保险期间内,与养老机构签订服务合同的服务对象,因在养老机构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养老机构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赔偿。发生保险事故时,养老服务机构为防止或减少服务对象的人身损害所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施救费用,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给付。2、法律费用。保险事故发生后,养老机构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养老机构支付的仲裁或诉作者:肖源联系电话:15679278866版本所有,欢迎交流学习第8页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赔偿。(三)责任限额根据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养老服务业实际情况,明确我省养老机构投保的责任保险限额最低标准如下:1、人身伤亡责任(1)伤亡责任限额:12万元/人,其中伤残的按比例赔付;(2)医疗费用(含残疾用具费用)责任限额:1.5万元/人;(3)骨折治疗费用责任限额:0.5万元/人;(4)意外伤害住院补贴责任限额:50元/天/人,最高180天。2、法律费用责任限额:每次事故15万元。3、每次事故累计责任限额为100万元。4、每年累计责任限额为:床位≤200(张)为200万元,200(张)<床位≤500(张)为300万元,床位>500(张)为500万元。另外,鉴于第三者意外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内部员工意外伤害不在该责任保险的保险范围内,养老服务机构可视需要自行投保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保险。作者:肖源联系电话:15679278866版本所有,欢迎交流学习第9页浙江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方案(一)保费费用项目普通住养老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城市国办机构民办乡镇(街道)敬老院民非登记工商登记事业登记民非登记年保费标准60元/床60元/床60元/床66元/床66元/床30元/床总保费每床保费×上年实际入住床位数(上年实际入住床位数由民政部门和老年服务业协会汇总、审核确定)(二)保险责任1、在养老机构区域范围内,因被保险人过失导致住养老人死亡、残疾或医学上鉴定为植物人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金。2、在养老机构区域范围内,发生下列情形导致住养老人死亡、残疾或医学上鉴定为植物人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①火灾、爆炸、煤气中毒所造成的意外事故;②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③高空物体坠落所造成的意外事故;④地面建筑物突然倒塌;⑤食物中毒。作者:肖源联系电话:15679278866版本所有,欢迎交流学习第10页(三)责任限额责任限额普通住养老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一、累计责任限额(以每家机构为单位)每人责任限额×养老机构床位数每人责任限额×养老机构床位数二、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以每家机构为单位)累计责任限额×30%累计责任限额×30%三、每人责任限额30万15万1、保险责任范围内死亡赔偿限额30万15万2、保险责任范围内残疾赔偿限额(残疾比例标准见附表)10万5万3、保险责任范围内植物人的赔偿限额20万10万安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方案(一)保费费用40元/人/床(二)保险责任承保单位在保险合同期限内应同时承担以下保险责任:1、在保险期间内,在被保险养老机构经营区域范围内,因被保险人过失导致住养老人所致伤、残或死亡或医学上鉴定为植物人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人身损害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作者:肖源联系电话:15679278866版本所有,欢迎交流学习第11页同约定负责赔偿。2、在保险期间内,与被保险人签订养老机构入住协议的住养老人在被保险养老机构经营区域范围内(包括参加养老机构统一组织的活动)遭受意外伤害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意外伤害保险责任适用补偿原则,即住养老人已经从医疗保险基金或医疗救助资金获得相关医疗费用补偿的,保险人仅对扣除已获得补偿后的剩余医疗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三)保险责任限额:责任限额类别责任限额金额一、每床责任限额1、保险责任范围内死亡赔偿限额20万元2、保险责任范围内植物人赔偿限额6万元3、保险责任范围内残疾的赔偿限额3万元二、每人意外伤害责任限额1、保险责任范围内死亡赔偿限额10万元2、保险责任范围内残疾赔偿限额6万元3、保险责任范围内意外伤害医疗的赔偿限额1万元作者:肖源联系电话:15679278866版本所有,欢迎交流学习第12页(四)理赔服务1、保险期限内承保机构赔付的累计责任限额以每家机构为单位,不超过每床责任限额*养老机构床位数,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以每家机构为单位,不超过累计责任限额的30%。2、住养老人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保险人按照保险责任限额将保险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3、发生争议时,由当地民政部门进行裁定,实行一裁终局,裁定条款另行规定。其中涉及死亡及残废原因难以鉴定的,依据专业医疗机构的医疗鉴定或公安部门的事故的原因报告进行裁定。宁波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方案(一)保费费用1、养老机构:①普通住养老人保费每床每年100元②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住养老人保费每床每年30元总保费=每床保费*实际入住床位数2、居家养老服务机构:①街道/乡镇中心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保费每年3000元②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站保费每年2000元;③行政村居家养老服务站保费每年1500元。总保费=街道/乡镇中心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保费*机构数量+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站保费*机构数量+行政村居家养老服务站保费*机构数量作者:肖源联系电话:15679278866版本所有,欢迎交流学习第13页(二)保险责任1、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人追溯期内,养老服务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在保险单中列明的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养老服务活动室发生意外事故,曹操服务对象曹受人身损害,由受害人或其代理人的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供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