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文件名称新建项目环境管理规范文件编号LN-EW-02-07A作成页版号1/4使用范围Leno批准实施日期2007-12-051.0目的:对投入新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事先评价,并采取相应措施将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低。2.0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新购的、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设备、新上工程、技术工程改造等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控制与管理。3.0职责:3.1行政部负责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归口管理。3.2品质部等项目责任部门负责对项目的“三同时”进行监督,并协助行政部向本市环保部门进行需审批项目的申报以及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手续。深圳市联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文件名称新建项目环境管理规范文件编号LN-EW-02-07A作成页版号2/4使用范围Leno批准实施日期2007-12-05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新项目的申报并进行初步环境影响评价。3.4环境管理者代表组织新项目的环境影响事先评价,并监督验证相应处理方案的实施效果。4.0工作程序4.1新项目的申报a.申报项目主要有:新上工程(如士建等)、新购入的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生产、检测及环境监控设备、技术工程改造、生产规模的大幅度扩大、产品种类的变更或增加等;b.需投入新项目的部门应将计划实施的项目以《环境事先评价申报表》的形式进行申报;c.在需要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情况下,应考虑可能耗费的时间,提前必要的期限通过行政部进行。4.2环境影响评价4.2.1环境影响事先评价深圳市联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文件名称新建项目环境管理规范文件编号LN-EW-02-07A作成页版号3/4使用范围Leno批准实施日期2007-12-05a.申报部门对新项目按照《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规程》进行初步评价,并将必要的事项(如所在地环境现状、主要污染物等)记于申报表中,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至系统发展部;b.行政对环境影响初步评价结果及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确认后,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的结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对环保方面问题的总结与建议等内容应详细记载于《环境事先评价申报表》中,并提交给管理者代表批准;c.经批准后的项目由行政部制定相应环境问题的处理方案,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责任部门与该项目同时执行;d.因环境事先评价需要对各有关环境管理事务重新进行评价时,按照《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规程》执行;4.2.2当需要向环境保护总务部门申报“三同时”及环境影响评价时:a.由行政部负责向本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三同时”,并办理申请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等事宜;b.项目责任部门配合对该项目的“三同时”进行监督,并协助相关手续的办理;深圳市联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文件名称新建项目环境管理规范文件编号LN-EW-02-07A作成页版号4/4使用范围Leno批准实施日期2007-12-054.2.3新项目及相应的处理方案实施过程中,由环境管理办公室进行检查、监督、验证。4.3记录的保管环境事先评价等相关记录由系统发展部负责保存,有效期为三年。5.0相关记录5.1《环境事先评价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