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农村综合改革后乡镇财政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在扩权强县大背景下,结合即将推行的乡财乡用县管改革,今年3月,县财政局会同县人事局、县编办,对全县69个乡镇农村综合改革后的财政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查账等方式,听取了乡镇主要领导、财政干部及乡镇部分中层干部的意见,现整理形成如下调研报告。一、乡镇财政的现状(一)乡镇财政机构设置分三种模式。一是单独设立财政所。全县只有岳阳镇、龙台镇和石羊镇单独设立了财政所。二是挂牌财政所。全县有47个乡镇挂财政所牌子,合并在经济发展办内一起办公。三是设立财政岗位。全县有19个乡没有财政机构,只在乡综合办公室设置了财政岗位。(二)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不稳定。农村综合改革前,乡镇财政干部编制230人,实有财政干部206人。改革后没有单独明确乡镇财政,设立指导性财政岗位216个。到目前为止,由于提拔、调动、转行、未过渡公务员等原因,初步统计现从事乡镇财政工作的不到160人。其中有3个乡没有人员从事会计业务工作(请人做账),部分乡镇只有1个人从事财政上作,且不懂会计业务,部分乡镇临时安排人员从事财政上作,但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者是事业干部(三)乡镇财政的运行情况1.职能划分有错位,机构运转不协调。一是没有挂牌财政机构的乡镇,还一直使用原财政所印章,与单位公章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不符,缺乏法律依据。二是乡镇设立综合办公室包括财政、计生、民政等岗位、各-2-自保留和使用原来的印章,且负责人对业务不可能全方位熟悉,导致管理出现错位和不协调。三是挂财政所牌子的乡镇中有绝大部分乡镇只明确了经济发展办主任、副主任,未下文明确财政所长。四是关系难协调经发办主任或综合办主任不是财政干部的乡镇,出现了管理不到位现象,财政工作无法上台阶。2.财政管理职能弱化,监督工作无法履行。一是现行乡镇财政人员管理办法导致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乡镇不坚持一支笔审批,甚至在白条上和不正规的票据上签字报销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二是部分乡镇没有财政机构,只有兼职财政会计和出纳岗位,从事财政工作人员只能完成业务工作,监督职能基本难以履行。三是乡镇财政管理制度不健全,财政管理有弱化趋势。债务化解一直是困扰乡镇良性运转的难题,但乡镇寅吃卯粮的现象依然存在,出现了新一轮的隐形债务;乡镇财政对自己的家底不清,资金开支随意性很大,专款不专用的现象时有发生;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淡化,决算观念模糊。四是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的监管十分困难。由于乡镇财政编制和人员属乡镇管理,县财政对乡镇财政如债务报表、资产清查、农民补贴发放、家电下乡、通乡公路评审、民生资金的落实等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布置落实困难。3.干部调配十分困难,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一是财政干部身兼多职的现象比较普遍,有时财政中心工作与乡镇中心工作有碰车的现象,财政干部显得无所适从、身心疲惫。二是财政干部调配困难。机构改革后,乡镇财政干部管理下放到乡镇,由于缺乏系统化管理,部分乡镇因财政干部升任、调动,出现无人从事财政会计岗位工作的情况。部分乡镇急需财政会计岗位人员,但无法进行调配,因此部分乡镇选择在本乡镇安排无《会-3-计从事资格证》和事业编制人员从事财政工作,无法保证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致使乡镇财政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管理比较混乱。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建议我县被列为扩权强县试点县后,省财政厅对试点县财政目标要求更高、监管机制更严、县乡责任更大。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有条件的县要实施乡财乡用县管改革,省财政厅要求我省各扩权试点县在2008年要全面实施乡财乡用县管改革。在这两大背景下,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乡镇财政管理建议方案:(一)完善机构。实施农村综合试点改革后的运行情况看,只设财政岗位的乡镇仍使用原财政所印章成为突出问题,属不合法。公共财政民生导向以后,乡镇财政的支付责任加大,特别是专项资金规模不断增加,上级对财政资金的管理要求也越来越规范,为加强乡镇财政的管理,应分乡镇建立财政所,或者未挂财政所牌子的乡镇挂财政所牌子,统一使用财政所业务印章并明确财政负责人。(二)锁定编制。各乡镇建立财政所后,应对财政干部的编制进行锁定,原则上单列乡至少2个编制,二合一的乡镇3个编制,中心镇3—5个编制(其中岳阳镇9名),共计需205个左右(乡镇财政人员具体编制数见附表)。(三)稳定队伍。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县从事乡镇财政工作的人员160名左右,其中包括出纳和部分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事业干部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少数乡镇财政会计岗位没有财政干部。据此,应加强乡镇财政干部的考录工作和乡镇之间财政干部的调配工作,稳定财政干部队伍。(四)加强管理。乡镇财政干部应实行双重管理,以县财政局管理为-4-主。对乡镇财政干部的调配由乡镇呈报,县财政局会同县人事局共同发文;任免由县财政征得乡镇同意,由县财政局发文;考核由县财政局会同乡镇进行;调资、奖惩等由乡镇进行,报县财政局和县人事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