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及其履行难现象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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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及其履行难现象透析集体合同及其履行难现象透析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日趋复杂和多元化,劳动力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多方因素呈现出对劳动者不利的现实条件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稳定劳动关系成为各级政府和工会组织共同的工作目标。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要求各类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就使劳动合同成为广大职工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第一个法宝,但对于集体合同,多数劳动者对其知之甚少,目前对此项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只有一些工会组织在坚持建立和推行,对于这项工作,部分机构、部门和一些职工并不是很理解。对于广大职工群众来说,集体合同制度就是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又一个利器。集体合同是当前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通行做法,它通过保障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双方建立企业、职工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企业和职工利益的平衡,达到双赢的目的,对此,(xxxx年8月第1版)《工会干部培训教程》,系“十五”期间全国工会干部培训教材。该教程对集体合同做出这样的定义:“集体合同是指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与企业经营者以及双方的代表组织就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工福利与保险等事项经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签订时,职工个人面对的是强大的企业,职工处于绝对的劣势之中,因此劳动合同中存在一些(甚至是许多)不平等条约,有的甚至是违法条约;而集体合同的签订,是全体职工整体面对企业,职工方在谈判中并不处于太大的劣势,因此集体合同能够弥补劳动合同中的违法和不平等条款,从而进一步将劳动关系的调整趋于合理和稳定,从而达到了维护职工整体权益的目的。改革开放后的一个时期在某些相关的法律中涉及了集体合同制度,并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中国的集体合同制度,应当说开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后,劳动部颁发的《集体合同规定》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使我国的集体合同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集体合同法律制度的形成在我国虽然有10余年的历史,但是,关于集体合同制度的理论研究却滞后于实践,错误的理论观点往往把实践引入歧途。据有关资料反映,目前我国签订集体合同的单位达50多万家,但是,集体合同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流于形式也是一个普遍的共识。一些企业的行政、个别工会组织将此作为一种糊弄上级检查和完成工作任务的一种敷衍手段,这实在是一种对人民不负责任,也是企业和职工共同的悲剧。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到目前为止,集体合同真正能够发挥其应有作用的并不多见。通过实际情况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我们认为集体合同未得到全面履行的主要原因是:认识不充分。部分企业没有真正认识到集体合同的重要性,强调客观因素多,从主观上找原因少。有的说,签订集体合同是搞形式主义,没有实质意义;还有的说,大气候不好,企业效益不好,文本规定再好也没有用。由于对集体合同认识上的片面性,致使这项工作出现松劲。文本不规范。有的地方或企业在签订集体合同时,一哄而上,“一个模子管一片”;有的文本没有从企业实际出发,导致集体合同文本的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没有量化和细化;有的劳动标准性条款订的标准太高,需要与可能不符,不少文本对履行集体合同的法律责任不明确,致使集体合同文本的操作性不强。制度不健全。集体合同履约较差的企业,无一例外都存在与集体合同配套的平等协商、监督检查、违约责任追究等项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有的企业在集体合同签订后,一直没有对履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有的企业只走过场,检查结果不了了之。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集体合同违约处理方面的.政策法规,企业本身对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就无从追究了。合同不兑现,又没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没有惩罚措施,使集体合同履行缺乏法律上、制度上的保证。改制不到位。目前企业改制力度加大,但由于企业改制程序不规范,改制不到位,对集体合同的履行造成相当大的困难。有的企业从破产到重组,历时一两年,生产处于停产状态,集体合同的履行就无从谈起了,有的企业改制后更换了法人代表,既不承认以前的合同,又不同意重新签合同,集体合同的履行就成为一句空话,还有的企业合同已到期,恰逢企业改制,这给企业不能及时续签提供了“理由”。效益不理想。有的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包袱过重,资金短缺,产品销售不畅,或是企业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导致企业经济效益低下。这就致使劳动报酬等集体合同的主要条款难以兑现,要么长期停发工资,至于其他的条款只要涉及到“钱”字基本上都无法兑现。针对在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履行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采取如下对策:一是从思想认识入手。对集体合同制度的意义进行再宣传、再认识。从履行集体合同情况来看,集体合同履约难虽然有许多客观原因,但根本的问题还是认识问题,因此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企业和职工对集体合同制度的目的、意义、性质、内容有更进一步的了解。一是要真正从法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签订与履行集体合同的严肃性,树立违约即是违法的意识,增强集体合同的自觉性;二是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认识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三是要从工会“生命线”的高度,认识集体合同是工会赖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二是抓住续签机遇。提高集体合同的质量,为履行好集体合同打下坚实的基础。在督促集体合同履行兑现的同时,要抓好到期集体合同的续答,抓住集体合同续签的机遇,进一步完善集体合同文本,建立平等协商制度。续答的集体合同的内容一定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企业能办到又不违背有关法律规定的就写进去,使其具有可行性;能量化、细化的尽可能量化、细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职工意见比较强烈和集中的,可形成单项集体协议,使其具有针对性。职工下岗分流和再就业措施,应作为企业续签集体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分步实施,逐步到位。三是建立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监督检查,是保证集体合同全面履行的重要环节,凡是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都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组织机构和有关制度。企业内部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集体合同检查,检查人员可由平等协商代表参与,也可由职代会专门委员会担任,还可由党组织、职工代表和行政有关方面负责人一起参加。检查的内容和重点,主要是集体合同劳动标准量化和事关了职工切身利益的一些条款。如劳动报酬、养老保险费、下岗职工的再就业与基本生活保障等兑现情况。监督检查的形式,可采取开座谈会、查看资料、听汇报等。监督检查的结果以及集体合同履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要向职代会报告。通过检查,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制定下一个阶段推行的集体合同制度和责任目标。困难企业要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并扭亏增盈、解困脱贫的目标、措施、责任列入集体合同内容。要结合集体合同续答,建立和规范相关的制度。集体合同即将到期的可早作准备,对前一轮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提出续签的意见,为下一轮集体合同是否及时续签,平等协商机制是否健全等等,作为企业评先的一个条件。四是加强平等协商制度建设。平等协商是与集体合同制度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一项劳动的法律制度,也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平等协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法定程序,也是保证集体合同质量的关键环节。集体合同能否履行与平等协商机制是否健全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要下大力气加强平等协商制度的建设。企业工会要定期不定期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劳动报酬的确定以及休假、保险、福利、安全卫生等等,都要与职工进行平等协商。凡是集体合同履行进程中或在协调企业劳动关系过程中发生的个别性、临时性问题,可通过企业和职工双方参与平等协商的首席代表及其委托人个别协商加以解决。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可先把平等协商机制建立起来,逐步加以完善。集体合同及其履行难现象透析一文由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相关文章:1.集体合同及其履行难现象透析2.高分红现象透析3.离心现象及其应用4.“透析基金发行难”系列(五)公众意识要加强5.群众信访不信法现象透析/闫志军法律论文网6.隐性超期羁押现象透析/王东曙法律论文网7.“透析基金发行难”系列之二:基金特长有待认同8.“透析基金发行难”系列之一:市场环境至关重要9.“透析基金发行难”系列(三)“先天”不足拖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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