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函致招标公司:(招标公司名称)我们(授权方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授权方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被授权方名称及地址)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招标名称,招标编号)此次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作为制造厂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3)我方兹授予(被授权方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被授权方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被授权方代表名称及职务)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被授权方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授权函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60天。代理商名称(公章)制造厂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