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总论1.1项目由来及建设意义奎屯市是一座新兴的工商业城市,现已初步形成以电力、纺织、机械、化工、卷烟、造纸、建材、食品、制糖、酿酒为主体的工业体系。但没有农业、工业原料和农副产品生产基地的现状,影响了该市经济的发展和市民副食品的供应。为此,奎屯市人民政府于1996年6月21日制定了“奎屯市开发开干旗规划设想方案”,拟定“九五”期间在奎屯市东部开干旗一带进行综合农业开发,用以解决该市部分工业原料,市民付食品供应及开发区内牧民定居脱贫等现实问题。根据上述精神,奎屯市开干旗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997年3月3日制定了“开干旗农业综合开发的前期工作计划”,并于1998年委托伊犁州水电规划设计院对该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经上报,于1999年8月经自治区计委批复(计农经[1999]757号),同意立项。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重申加强土地资源开发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见》(新政发[1998]73号)的规定和要求,奎屯市塞外明珠国有资产水土开发公司委托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承担该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程序,依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纲及批复意见,在广泛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编制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将作为指导该项目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1.2评价目的与评价工作级别-2-1.2.1评价目的调查和了解项目评价区范围内的社会经济现状、生态环境现状和水环境现状,并根据农业开发项目的特点和今后的发展趋势,预测分析该开发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行期对社会经济环境、自然生态环境及水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环境保护对策,为设计和管理部门提供科学依据,将工程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以达到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目的,使工程发挥其尽可能大的综合效益。1.2.2评价工作级别该项目属典型自然资源开发项目,以生态环境影响为主,主要表现为建设期的生态破坏和运行期的地下水位下降所引起的环境问题。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环境》(HJ/T19-1997)的有关标准,结合项目及项目区环境特点,确定该项目环评的工作级别为Ⅱ级。1.3编制依据1.3.1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7)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8)国家环保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关于重申加强土地资源开-3-发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见》(新政发[1998]73号)1.3.2工作依据(1)《奎屯市开干旗(部分)水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自治区计委关于对奎屯市开干旗水土开发项目立项的批复》(新计农经[1999]757号)(3)奎屯市开干旗(部分)水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及专家评审意见1.3.3技术依据(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2)《奎屯市开干旗(部分)水土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伊犁州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编制,1998年10月)(3)《新疆奎屯市开干旗农业综合开发区水源地水文地质勘察报告》(新疆天源水资源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01年5月)1.4评价原则及评价重点1.4.1评价原则(1)考虑项目区域性特征的原则本项目涉及的地域范围较大,环境影响主要反映在对水资源和植物资源的影响,评价时应着重考虑区域的差异性,划分不同的区域单元或类型进行评价,为项目的合理规划提供依据。(2)突出重点的原则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该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重点表现为因开采地下水加剧潜水位下降导致土地荒漠化,因此,地下水动态预测及荒漠化防治方案制定是本环评的重点。1.4.2评价重点-4-——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及生态系统稳定性分析——开采地下水对项目区下游荒漠植被的影响1.5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范围划分1.5.1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工程特点及项目开发区环境特征,确定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为:(1)保证开发区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2)防止开发区下游植被退化和土地荒漠化。(3)防止开发区南部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1.5.2评价范围划分根据项目特点及项目所在区域状况,确定本次环评各评价因子的评价范围如下:(1)项目建设期项目垦植区内。(2)项目运行期由于本项目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原因在于地下水的开采,故在项目运行期所确定的环境评价范围应与项目区的水文地质勘察范围相一致,但北部边界向北延伸6km,即南起312国道、北至污水库以北约3-4km,东以沙湾县为界、西到东郊农场东侧,面积约230km2。1.6评价标准及评价时段1.6.1评价标准(1)水环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根据功能采用Ⅲ类评价标准。(2)土壤和植被1)《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1618—1995)二级标准和《全国-5-第二次土壤普查标准》2)《全国草场资源调查大纲》中的质量评价标准。(3)水土流失1)《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96)。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1.6.2评价时段按建设期和运行期进行预测评价。-6-第二章建设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奎屯市开干旗(部分)水土开发项目2.1.2建设地点奎屯市东郊开干旗(见图2-1)2.1.3项目建设单位奎屯市塞外明珠国有资产水土开发公司2.1.4建设规模根据自治区计委关于对奎屯市开干旗水土开发项目立项的批复(新计农经[1999]757号文),同意该项目建设规模为4.8万亩,其中农业用地3.5万亩,林业用地0.8万亩,蔬菜用地0.5万亩,总投资5100万元。2.2建设目标及建设内容2.2.1农业基地建设安排种植业面积3.5万亩,主要种植棉花、玉米和西红柿,为棉花和蕃茄加工业提供原料,大力发展饲料粮,加快饲料工业发展。通过发展畜牧业带动玉米转化,逐步形成粮食生产与畜牧业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2.2.2蔬菜基地建设建立0.5万亩反季节疏菜生产基地,逐步实现温室蔬菜的规模化经营。2.2.3林业基地建设-7-建立0.8万亩人工林地,发展桃、李等鲜果产品,同时兼顾平原绿化达标的要求。具体建设内容见表2-2-1。表2-2-1开干旗农业综合土地开发规划表类型农业经果林蔬菜地合计面积(万亩)3.50.80.54.8比例(%)72.9216.6610.421002.3灌区规划2.3.1土地利用规划根据自治区计委对奎屯市开干旗水土开发项目立项批复中的“项目建设规模为48000亩,其中农业用地35000亩,林业用地8000亩,蔬菜用地5000亩”,按道路渠系与居民点占地7%、农田防护林网占地8%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制定的农作物种植比例(棉花:玉米:蕃茄=5:3:2),对批复规模土地开发的用地结构进行如下规划:表2-3-1按批复规模规划的开干旗水土开发用地结构表用地结构用地面积(104亩)有效灌溉面积(104亩)备注农业用地棉花1.751.4875道路居民点用地约为0.336×104亩玉米1.050.8925蕃茄0.700.5950小计3.502.9750蔬菜用地0.500.4250林业用地经果林0.800.6800防护林带0.3840合计4.804.46402.3.2居民安置规划开发区安置居民按每30亩一户计,按批复规模,可安置1600户,管理人员按5%计,为80户,按每户人口4人计,共安置6720人。2.3.3农区畜牧业规划-8-项目实施后,可通过农作物秸秆氨化技术将秸秆处理后育肥牛羊,以解决牲畜的冬季饲料严重不足的问题。可饲用的农作物秸秆主要是玉米秸秆,每亩地玉米秸秆产量按1400公斤计,利用率按50%计,每年可利用玉米秸秆饲草量为6247.5吨,若全部用于育肥羊,育肥饲养期按180天计,每只羊每天食2公斤饲草,则每年可饲育羊1.73万只。2.3.4灌区水利规划(1)水源地建设规划全部采用地下水灌溉,规划抽取地下水量为1000×104m3/a。在开发区中部建立集中开采的农用水源地,共布井22口(其中4口为备用井),设计单井出水量为230m3/h,采用双排布井,井距、行距均为800m,打井深度为150m(见图2-2)。(2)条田规划长800m,宽200m,每块条田面积约240亩,其中:蔬菜区:地面坡度1/40—1/50,采用横向布置。农业区:地面坡度1/50—1/60,采用横向布置。经果林区:地面坡度1/150,采用纵向布置。(3)管网渠系规划喷、滴灌区的干管平行于等高线布置,以井位为中心,东西两边各一半;支管垂直于干管布置,采用固定形二级固定管网形式。(4)防洪规划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的洪水。根据洪水沟分布及洪水下泄的自然趋势进行汇合,在蔬菜区与乌伊公路、乌奎高速公路、铁路相交的桥涵处相适应地规划7条排洪渠,进入农业区后经导流汇合成4条排洪渠,流经荒漠灌木林后逐渐消失。在排洪渠与灌区道路相交处,采用桥、涵泄洪。-9-(5)排水规划利用南北4条排洪渠兼顾排水,从北京路往北再设4排东西向的排水渠与南北向排洪沟沟通,沟深2m。2.3.5主要配套设施规划(1)道路规划以市区北京路的东延部分(开发区内长8km,宽10m)和独山子污水管线伴行路为中心布置,整修污水管线伴行路10km。(2)居民点规划在北京路与污水管线伴行路交叉口附近,安排3000亩牧民定居点。(3)防风林带规划主林带布置在南北向干道两侧,单侧宽12m,6行,行株距均为2m。副林带布置在东西干道或渠系的一侧,宽8m,4行,行株距为2m。灌区边界冲沟及零星边角地也进行绿化种树布置。2.4项目的运作方式在安排好现有牧民定居后,进行招商引资开发,由集团公司经营。项目运作方式采用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股份公司加农户生产方式,实现科、农、贸一体化和种、养、产、供、销一条龙经营。-10-第三章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3.1自然环境概况3.1.1地理位置项目区位于奎屯市东郊,距市区10km,南至312国道,北至独山子污水库以南4km,东邻沙湾县安集海乡,西界独山子污水库管线以西1.5km处,地理位置为东经83°03′56″-85°12′27″,北纬44°20′-44°27′22″(见图2-1)。3.1.2气候属大陆性北温带干旱气候,详细指标见表3-1-1。表3-1-1项目区各项气候指标项目单位指标太阳总辐射量Kcal/cm2·a130-140年均日照时间h2691无霜期d/a182最大积雪深度cm34最大冻土深度m1.45年降水量mm177年蒸发量mm2087≥10℃积温℃3589年均气温℃77月均温℃27.61月均温℃-20.2主风向W平均风速m/s0.7最大风速m/s203.1.3区域地质条件3.1.3.1地形地貌-11-项目区位于巴音沟河冲积平原,海拔430-650m,总地势南高北低,由坡地趋向平缓。根据地貌特征,项目区属于山前冲洪积倾斜平原,按照地形坡度和地表物质组成细分又可分为强倾斜砾质平原和缓倾斜细土平原。(1)山前冲洪积强倾斜砾质平原位于独山子—哈拉安德隆起—安集海背斜以北,市人防砖厂—北疆铁路以南地区,海拔550-700m,地形坡降为1.6-1%。开发区即位于该区的北部。(2)山前冲洪积缓倾斜细土平原。位于市人防砖厂—北疆铁路以北,地形坡降0.6-0.3%。地表物质由砂土、亚粘土组成,局部地区有地下水溢出,有冲沟发育,一般深1-2m。3.1.3.2地质开发区出露地层为第四系,现简述如下:(1)上更新统新疆群(Q3×n):分布于市人防砖厂以南地区,颗粒由南向北变细,上部覆有0.2-1.0m厚的含砾亚粘土,下部为黑灰色较松散的砂砾石,成份以碎屑岩为主,多呈次圆状,表面可见厚度为10-30m。(2)全新统(Q4):按其成因可分为冲洪积和沼泽沉积等。1)冲洪积物分布于市人防砖厂—部队农场以北的细土平原区,由含砾粗砂、粉细砂、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