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电施工项目管理指南——财务管理目录概述7.1项目会计机构建立7.1.1项目会计人员设置7.1.2项目财务管理制度7.1.3会计电算化管理7.2项目注册7.2.1银行保函7.2.2银行账户管理7.2.2.1银行账户开立7.2.2.2银行账户维护7.2.2.3银行账户年审7.2.2.4银行账户销户7.2.3税务登记办理7.3预算管理7.3.1预算管理机构设置7.3.2预算的编制7.3.3预算的执行7.3.4预算的调整7.3.5预算的考核7.4资金管理7.4.1资金管理机构设置27.4.2现金管理7.4.3银行资金管理7.4.4内部资金调剂7.4.5资金使用计划管理7.4.6资金支付审批管理7.4.7预收工程款管理7.4.8预付工程款管理7.4.9应收款项管理7.4.9.1应收款项核对7.4.9.2应收款项台账管理7.4.9.3应收款项清理清收7.4.9.4坏账准备计提与转回7.4.9.5应收款项核销7.4.9.6应收款项催收责任制度7.4.10票据及印章管理7.4.10.1票据管理7.4.10.2印章管理7.4.11管理费用上缴7.5实物资产管理7.5.1物资管理7.5.2设备管理7.6分包结算管理7.6.1分包结算支付程序7.6.2分包结算台账管理37.6.3分包结算终结管理7.7会计成本核算7.8财务会计报告7.8.1财务会计报告编制7.8.2财务会计报告审计7.8.3财务会计报告报送7.9会计档案管理7.10完工(解体)项目财务管理7.10.1资金管理7.10.2债权债务清收7.10.3会计档案移交7.10.4其他管理4财务管理项目财务管理是指以项目为基础,各项目公司(部)在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以及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特点,做好项目财务管理架构和制度设计,分析项目资金运行的特点,通过加强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成本费用,杜绝损失和浪费,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确保各子公司经济责任制指标落实的管理活动。项目公司(部)财务部门是项目财务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由项目经理直管。项目公司(部)上级主管单位的财务部门是所属项目公司(部)财务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部门。7.1项目会计机构建立需建立独立核算财务管理体制的项目公司(部),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其《项目经理责任书》中相关条款明确的责任和授予的相应职权开展各项财务管理活动。项目经理是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公司(部)财务部门作为项目财务管理的责任部门,在行政上和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单位和项目公司(部)的双重领导。7.1.1项目会计人员设置项目公司(部)财务部门至少应配备两名财会人员,会计和出纳岗位不得同一人兼任;项目公司(部)财务部门负责人由上级主管单位委派和任命,其他财会人员的配备由上级主管5单位财务部门指派。7.1.2项目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公司(部)根据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结合项目规模、施工组织特点、项目所在地各项法律法规等因素,建立项目公司(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稽核制度、资金收支审批制度、日常费用报销制度、成本核算等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工作程序,报上级主管理单位财务部门备案。7.1.3会计电算化管理根据集团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范围。财务软件的购置由项目公司(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由上级主管单位财务部门统一购置。7.2项目注册按业主和项目所在地开户银行、税务机关的要求办理银行保函、开立银行账户、进行税务登记。7.2.1银行保函在建工程的保函主要包括发包人(业主)要求提供的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1)项目公司(部)应指定专人负责银行保函的管理,包括保函的办理、变更、到期撤销等。(2)项目公司(部)应先对保函条款进行审核,对存在重大风险的保函条款,应与业主协商修改相应条款。6(3)办理保函流程图图7-1办理银行保函流程图(4)银行保函到期后,项目公司(部)应及时向业主索要保函原件,交回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理单位退回保函承办银行,办理银行保函注销手续。7.2.2银行账户管理7.2.2.1银行账户开立(1)项目公司(部)开立银行账户应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开立银行账户。(2)项目公司(部)开户申请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拟开户银行名,账户性质,预计使用期限,需提供给开户行的开户资料等。(3)除发包人(业主)对开户银行有指定要求的情况外,项目公司(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工程所在地确定开户银行办理项目(公司)部组织办理保函向上级主管单位提交办理保函资料上级主管单位报上级部门审批上级主管单位协助银行办理保函保函交付项目(公司)部,费用由项目(公司)部支付保函业务申请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项目招标文件或中标通知书保函格式文本(及相应电子文档)其他相关资料提前七个工作日提交7开户手续。(4)项目公司(部)在工程所在地开立银行账户同时必须在上级主管单位资金结算中心开立账户,以利于资金的集中和有效调剂。(5)项目部开立银行账户流程图图7-2开立银行账户流程图7.2.2.2银行账户维护(1)项目公司(部)应严格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办理结算业务。(2)严禁将项目公司(部)的银行账户出租、出借、转让。(3)项目公司(部)应指定专人负责银行账户的管理,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避免账户过期、久悬。(4)项目公司(部)上级主管单位应对所属项目部长期不用账户、项目公司(部)确定开户银行向上级主管单位递交开户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上级主管单位审批项目公司(部)在当地银行开立账户印鉴卡复印件五日内报送上级主管单位中标通知书成立项目部批文项目公司(部)财务人员名单开户所需资料清单项目经理聘任文件(需提供开户授权书)8项目完工未撤销账户、临近到期账户及财务人员长期不在现场的账户进行重点清理,及时督促销户,以防形成久悬账户。7.2.2.3银行账户年审(1)项目公司(部)应按银行账户管理要求及时办理账户年检。(2)项目公司(部)账户年检需提供上级单位资料的,应报上级单位批准后方可提供。7.2.2.4银行账户销户(1)不再使用的银行账户应及时撤销,资金余额转入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本企业银行账户,银行印鉴及时上缴上级核发部门。(2)账户销户需提供上级单位相关资料的,项目公司(部)应报上级单位审批后提供。(3)项目部在银行账户注销后5日内将销户信息报送上级主管理单位资金结算中心。(4)销户利息、销户单据或销户对账单的末页复印件报上级主管单位资金结算中心备案。7.2.3税务登记办理(1)项目公司(部)成立30日内,组织办理税务登记工作。(2)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办理项目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请示中说明项目所在地、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开(竣)工日期并附工程合同主要条款复印件等资料。9(3)持项目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般有效期为三个月)向项目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接受税务管理。(4)将办理税务登记后的相关资料报上级主管理单位财务部门备案。(5)项目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满十日内,向上级主管单位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延期或核销手续。7.3预算管理7.3.1预算管理机构设置项目公司(部)应成立预算(资金)管理机构,财务部门为预算管理牵头部门,生产经营、设备物资、人力资源等部门配合。7.3.2预算的编制(1)项目公司(部)应组织财务、生产、设备物资、人力资源、质量安全等责任部门,分业务编制预算。(2)编制项目现场经费预算。项目公司(部)根据定编定员情况,测算人均差旅费、办公费、工资、福利费等标准,合理测算项目现场经费经费控制总目标。(3)编制临时设施费用预算。项目公司(部)根据投标概算、施工方案和定员情况,对项目生活区、办公区、工作区等临时设施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测算临时设施投入费用。(4)编制设备、物资采购费用预算。项目公司(部)根据10投标概算及施工方案,除甲供、甲控材料物资外,确定项目需采购施工设备、物资的种类、数量,根据上级主管单位或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同类设备、物资的价格,测算设备采、物资购费用。(5)编制设备租赁费用预算。项目公司(部)根据施工方案,对于需租赁临时使用的设备,在咨询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合理测算设备租赁费用。(6)编制融资预算。项目公司(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融资解决建设资金的,合理测算融资规模、期限及融资费用。(7)编制分包费用预算。项目公司(部)根据所述区域劳动力价格水平,按分项、分工序详细测算分包价格,控制分包价格水平。(8)编制安全经费预算。项目公司(部)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测算安全经费额度。(9)编制现金流量预算。项目公司(部)根据项目结算进度安排、融资计划、各项费用支出计划等,合理测算现金支出。(10)编制收入及利润预算。项目公司(部)根据施工方案,拟订施工及结算进度,结合成本费用预算,合理测算项目收入及利润。7.3.3预算的执行(1)项目公司(部)编制的预算须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的预算,项目公司(部)应严格执行。11(2)预算内相关成本费用支出,项目公司(部)按已定审批程序办理。(3)超预算或预算外项目,项目公司(部)应转向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执行。(4)项目公司(部)应按月(季)度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掌握、分析预算与实际的差异,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定期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7.3.4预算的调整(1)预算原则上不得调整,但确因不可抗因素影响需调整预算的,应在每年7月份编制预算调整表,并对预算调整的原因和影响、预算执行的保障措施等内容予以说明。(2)项目公司(部)应将预算调整报告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经批准后,按调整后的预算执行。7.3.5预算的考核(1)项目公司(部)应制订预算考核制度,完善预算考核奖惩制度,经上级单位审批后执行。(2)项目公司(部)每年度应对相关部门执行预算情况及结果予以考核,拟订奖惩方案,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实施。(3)上级主管单位按“权、责、利”的原则每年度对项目公司(部)预算进行考核。(4)上级主管单位对项目公司(部)预算考核内容包括:①预算执行过程是否合规;②预算执行项目是否全面;12③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的差异;(5)项目公司(部)执行预算考核结果良好的,上级主管单位应按规定予以奖励;对于执行结果较差的,应对项目公司(部)相关责任人予以追究。7.4资金管理7.4.1资金管理机构设置(1)项目公司(部)财务部是资金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项目公司(部)资金日常管理,筹集项目公司(部)经营所需资金,保证资金安全,(2)项目公司(部)应成立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公司(部)资金支付计划。7.4.2现金管理(1)现金的收取,项目公司(部)收取现金时,由业务主办部门提供书面收款证明,财务部门凭书面证明开具收款票据,出纳收取现金后将收款票据的收据联交交款人,并要求交款人在财务联或收款凭证上签字。现金收入原则上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2)现金的提取,出纳人员根据资金需求办理提现业务。库存现金限额以项目公司(部)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为原则。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提取现金业务时要注意安全,大额现金提取时应由保卫人员陪同。(3)现金的支付,出纳人员凭审核后的现金付款会计凭证13办理现金支付,严禁白条抵库、挪用现金。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规定范围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4)现金的缴存,为确保资金安全和日常现金零星支付需要,项目公司(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核定现金库存限额,超过核定现金库存限额的,必须及时送存银行。(5)现金的盘点,出纳人员必须每日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现金账目逐笔记载,日清月结,填报货币资金日报表(附件7-1),如发现现金库存与现金日记账不一致的,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予以解决;财务负责人或会计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