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湿式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0741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湿式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PZH011A074采购单位: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1年8月16日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湿式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0742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湿式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0743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各供应商: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湿式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PZH011A074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湿式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三、本项目采购内容:设备名称规格数量质保期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湿式环卫型推土机详见技术要求1部免费质保一年,终身维护。并按照设备出厂标准保修。签订合同后20天内买方指定地点备注:1、本采购项目为人民币450,000.00元预算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培训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出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四、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代理商的要求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须有制造商就该次投标的正式授权及技术服务承诺书);3、制造商在广东省内设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或生产厂家特约维修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从2011年8月16日起至2011年8月22日止,在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湿式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0744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六、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9月7日上午10时00分(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八、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9月7日上午10时00分九、开标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754-88982552传真:0754-88982550联系地址:汕头市利安路3号邮编:51502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小姐电话:0754-88866333传真:0754-88789738联系地址: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邮编:515041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湿式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0745开户行:工行汕头阳光支行。账号:2003040819100014165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2011年9月16日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湿式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0746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一、供应商资格: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独立法人(代理商要求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须有制造商就该次投标的正式授权及技术服务承诺书);3、制造商在广东省内设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或生产厂家特约维修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1.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见附件:(具体技术参数);2.基本要求:功能齐全,满足环卫作业的需求;3.服务要求:制造商在广东省内设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或生产厂家特约维修站。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供货要求:整机配件全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经验要求:在国内有10个大中城市以上的销售业绩;3.项目预算:人民币450,000.00元。预算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培训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4.报价要求:必须在项目预算内(超出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6.质保期:免费质保一年(厂商质保期限高于一年的按厂商标准执行)终身维护,并按照设备出厂标准保修;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湿式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07477.验收要求:中标人负责送货到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指定地点进行验收;8.售后服务:在广东省内设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或生产厂家特约维修站;9.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付款前提条件: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出具合同总价5%期限一年的履约保函);10.质量要求及中标人对质量负责条件:(1)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厂出产的,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2)若出现假冒伪劣产品或重大质量问题,将按规定处理;(3)投标设备厂商或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服务保障体系,投标设备厂商应在最终供货地有直接设立的、足够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配备有足够的、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投标设备品质和服务由投标人对采购人和最终用户负责;(4)投标人应明确说明此次投标的服务策略,提供此次投标设备的服务计划、售后服务内容、等级、相关服务指标、售后服务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情况及其联络信息;(5)在广东省必须设有售后服务站,如设备出现故障8小时内应做出响应。(6)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必须为最终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热线(8*24小时),负责解答用户在设备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当投标设备的机械设备发生非人为因素严重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中标人应当免费在3日内将补充或者更换的机械设备运抵发生故障的机械设备所在地,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担;(7)保修期内所有因更换或修理机械设备或部件而导致设备停止运行的时间应从其质保期内扣除;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湿式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0748(8)如果投标人能够承诺按照投标价格为采购人提供长期备件支持,或者在保修期内投标人能够承诺提供部分备用设备长期存放在用户现场,以便在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更换,应在投标文件中特别注明;(9)投标人在质保期内安装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投标设备生产厂家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的;(10)所有的替代零配件必须是新的未使用和未经修理的,除非最终用户提供书面许可,否则不可使用此范围外的其他(非新的)配件;(11)对设备服务要求的有效响应将被视为投标人对其所投标设备的服务承诺,如果中标,须将服务承诺列入合同的设备服务条款;(12)投标设备的运输和保险由投标人负责。11.其它要求:(1)为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中标人需对采购人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2)中标人必须提供设备的验收标准,此标准经采购人确认后,双方在设备验收时按此标准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验收时由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3)设备到货、安装、调试过程中,采购人应积极参与配合,并负责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方面的关系,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4)设备必须有相应的技术资料、使用说明资料和维护维修资料;(5)终身提供维修服务和低于市场价格的配件;(6)代理商报价必须持有厂家委托书和全套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审核;(7)随设备付送常用配件、工具;(8)供货方提供的产品为2011年出产产品,原厂原配,售后服务由原厂负责。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湿式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074912.违约责任1)中标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相应设备价款3‰的数额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招标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2)中标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并且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相应设备价款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交货逾期的并应按前条执行。3)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到期货物款项的,招标人向中标人偿付相应设备价款的5%的违约金。招标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相应设备价款的3‰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湿式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07410第10页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2.2“监管部门”是指: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2.4合格的投标人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2.5“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6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其享有所提供的投标文件、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招标过程及货物使用过程不受到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应由投标人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如果在诉讼或仲裁中被认定构成侵权,货物的使用被禁止,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费用并承担替换或修改,使之不再构成侵权,并在实质上用同样的质量进行同样的服务,并向有关各方赔偿由此所致的经济损失。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无关。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服务”是指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湿式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07411第11页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投标邀请书2)采购项目内容3)投标人须知4)合同书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在招标过程中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与修改6.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或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boss@gdpingzheng.com。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该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投标人未答复的,代理机构将在发布,视为送达。答复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无异议。6.2、答复不超过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且内容不得涉及商业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湿式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07412第12页秘密。6.3、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