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01JB/T50177-1999铅蓄电池化成工序电耗分等(内部使用)1999-12-30发布2000-06-01实施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I前言本标准是对ZBJ01027—88《铅蓄电池化成工序电耗分等》的修订。修订时对原标准作了编辑性修改,主要技术内容没有变化。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ZBJ01027—88。本标准由机械科学研究院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原机械电子工业部第七设计研究院、机械工业部节能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云生、陈焕兴。本标准于1988年首次发布。JB/T50177-1999()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铅蓄电池化成工序电耗等级。本标准适用于起动用铅蓄电池和工业用铅蓄电池。2电耗分等化成工序按每千伏安时合格极板的平均电耗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平均电耗达不到三等的属等外。化成工序合格极板的平均电耗分等指标见表1。表1平均电耗分等指标kW·h/(kVA·h)极板类别一等二等三等起动用蓄电池≤6.5>6.5~7.5>7.5~8.3牵引用蓄电池≤11.8>11.8~13.9>13.9~14.9固定型蓄电池≤17.0>17.0~19.0>19.0~21.0注:起动用蓄电池的电耗分等指标适用于各种尺寸的普通或干荷极板。3平均电耗计算统计期内极板平均电耗按式(1)计算:d=iMW∑…………………………………………………(1)式中:d——统计期内某类蓄电池的化成工序合格极板平均电耗,kW·h/(kVA·h);W——统计期内某类蓄电池的各品种化成工序耗电量,kW·h;iM∑——统计期内某类蓄电池化成工序各品种合格极板总额定放电容量,kVA·h。某品种合格极板额定放电容量按式(2)计算:Mi=10000CmU………………………………………………(2)式中:Mi——统计期内某品种合格极板额定放电容量,kVA·h;U0——极板额定电压,2V;C——该品种极板额定容量,A·h/片;m——统计期内该品种合格正极板数,片。注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12-30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铅蓄电池化成工序电耗分等(内部使用)JB/T50177-1999代替ZBJ01027—882000-06-01实施JB/T50177-199921化成工序包括极板充电、水洗、浸渍、机械分板(或切耳)以及全部通风除尘、酸雾净化设施用电。不包括极板电热干燥用电。2极板充电耗电以整流器交流侧三相有功电度表计量为准。4工序电耗分等定级工序电耗分等定级以占电耗60%以上的产品所达到的等级指标定为该厂工序电耗等级,但其它产品的工序电耗指标不得有等外。JB/T50177-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铅蓄电池化成工序电耗分等(内部使用)JB/T50177-1999*机械科学研究院出版发行机械科学研究院印刷(北京首体南路2号邮编100044)*开本880×12301/16印张1/2字数6,0002000年7月第一版2000年7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500定价10.00元编号99-1749机械工业标准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