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5.120.10J62JB/T9955.3-1999径向锻机技术条件1999-05-14发布2000-01-01实施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是对ZBJ62005—87《径向锻机技术条件》的修订。本标准与ZBJ62005—87的技术内容基本一致,仅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了编辑。本标准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ZBJ62005—87。本标准由全国锻压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辽阳锻压机床厂。本标准于1987年4月首次发布。JB/T9955.3-1999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径向锻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热锻圆截面、方截面的黑色或有色金属的立式、卧式径向锻机(以下简称径向锻机)。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GB/T3766—1983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5226.1—1996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7932—1987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13306—1991标牌JB/T1829—1997锻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JB/T3623—1984锻压机械噪声测量方法JB/T8356.1—1996机床包装技术条件JB/T9955.1—1999径向锻机型式和基本参数JB/T9955.2—1999径向锻机精度3技术要求3.1径向锻机应符合本标准和JB/T1829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3.2径向锻机的性能、基本参数及精度3.2.1径向锻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JB/T9955.1的规定。3.2.2径向锻机的精度应符合JB/T9955.2的规定。3.2.3径向锻机各种规范的操作应灵敏、准确、可靠,在规定的试验规范内不应有任何异常现象。3.2.4径向锻机应有超载保护装置。3.2.5径向锻机在一个工作循环后,夹头应可靠地停止在原始位置(上下料位置),夹头的径向及轴向缓冲装置应灵敏、可靠。3.3外观质量3.3.1径向锻机的外观质量应符合JB/T1829的有关规定。3.3.2径向锻机的涂漆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3.3.3径向锻机的铸件外部表面清除型砂、粘砂、夹砂、结疤后,用500mm平尺检查,未加工表面平面度误差不应大于3mm。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5-14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径向锻机技术条件JB/T9955.3-1999代替ZBJ62005—872000-01-01实施JB/T9955.3-199923.3.4径向锻机的锻、铸、焊接件应符合现行标准和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工艺文件的规定。3.3.5飞轮径向圆跳动不应低于GB/T1184—1996中表B2规定的9级精度要求,端面圆跳动不应低于GB/T1184—1996中表B2规定的6级精度要求。3.4装配质量3.4.1轴瓦的工作面刮研点应均匀,用配合件(或检验棒)做涂色检查,在300cm2面积内平均计算(不足300cm2时按实际面积平均计算),每(25×25)mm2面积内的接触点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轴瓦刮研点应在有效工作面(不应小于120°)内检验。轴瓦或轴套的工作面采用机械加工方法加工时,用涂色法检查其接触情况,接触应均匀。接触面积的累计数值在轴瓦或轴套的轴向不应小于70%。轴瓦的刮研点和轴瓦或轴套的接触情况应在实际工作位置检验(如压入轴瓦座)。表1轴承直径Dmm接触点数≤120≥8120≥63.4.2导轨的工作面刮研应均匀,用配合件(或检验平板)做涂色检查,在300cm2面积内平均计算(不足300cm2时按实际面积平均计算),每(25×25)mm2面积内的接触点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当导轨采用机械加工方法加工时,用涂色法检查其接触情况,接触应均匀,其接触面积在导轨长度方向上不应小于70%,在导轨宽度方向上不应小于50%。表2导轨宽度Bmm接触点数≤100≥8100≥6导轨单件允许用检验平板以涂色法检验其接触情况,在总装时用塞尺检查床身导轨上平面与夹头滑动面贴合情况,0.03mm的塞尺不应插入,床身导轨两侧面与夹头两相应配合面之间的间隙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mm配合长度间隙值≤10000.41000~16000.51600~25000.83.4.3啮合齿轮的轴向错位不应大于表4的规定。JB/T9955.3-19993表4mm小齿轮轮缘宽度B中心错位量≤50≤2.550~150≤4150≤63.4.4飞轮、传动大齿轮、带轮进行静平衡试验和校正,其许用不平衡力矩应按式(1)计算:GMw3.6=………………………………………………(1)式中:M——许用不平衡力矩,gmm;w——角速度,rad/s;G——重量,g。3.5离合器、制动器和电磁控制器、液压阀的动作应平稳、协调。3.6径向锻机滚动轴承的温升不应大于40℃,最高温度不应高于80℃;滑动轴承最高温升不应大于35℃,最高温度不应高于70℃。3.7径向锻机的电气、液压、润滑、气动装置3.7.1润滑装置应保证润滑部位能得到正常润滑,无渗漏现象,润滑油应清洁。3.7.2径向锻机液压系统应符合GB/T3766的要求,气动系统应符合GB/T7932的要求。3.7.3液压油和润滑油温升不应大于35℃,最高温度不应高于60℃。3.7.4液压、润滑、冷却和气动系统管路应排列整齐,布置美观。不应有漏油、漏水、漏气现象。3.7.5径向锻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T5226.1及《高压电气运行规程》的规定。3.8空运转时径向锻机噪声声压级不应大于90dB(A),噪声测量方法应符合JB/T3623的规定。3.9径向锻机清洁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4试验方法与验收规则4.1每台径向锻机均应由制造厂质量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出厂。在特殊情况下,经用户同意也可在用户厂进行验收。4.2径向锻机应按下列项目进行检验和试验:a)型式、基本参数的检验;b)空运转试验;c)负荷试验(或工作试验);d)精度检验。4.2.1型式、基本参数的检验应按JB/T9955.1的规定和图样的要求。4.2.2空运转试验每台径向锻机均应进行空运转试验。a)径向锻机进行空运转试验的时间不应少于4h,按自动锻打三台阶轴程序连续运转的时间不应少于2h。b)空运转试验后,径向锻机各部分的温升应符合3.6和3.7.3的规定。JB/T9955.3-19994c)径向锻机的齿轮传动机构和电气、液压、气动等部件工作时声音应均匀,不应有不规则的冲击声和周期性尖叫声。d)径向锻机噪声应符合3.8的规定。e)控制机构动作应准确、灵敏、可靠;f)限位保护装置应可靠。4.2.3负荷试验(或工作试验)4.2.3.1每台径向锻机应按公称压力进行满负荷试验(试验时锻打锻件数不应少于三件)。a)所有机构在满负荷试验时动作应协调、可靠;b)装有负荷指示装置时,应检查其工作的正确性。4.2.3.2超负荷保护装置应按设计规定考核其工作的正确性、可靠性。4.2.4精度检验4.2.4.1每台径向锻机均应在空运转前和满负荷试验后进行精度检验。精度检验过程中不应对影响精度的机构和零件进行调整。各检验项目均不应低于JB/T9955.2的规定。4.2.4.2负荷检验合格后的精度检验实测数据,应记入合格证明书中。5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5.1径向锻机的标牌应固定在明显位置上,并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5.2径向锻机的防锈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5.3径向锻机的包装应符合JB/T8356.1的规定。5.4每台径向锻机应随机附带下列技术文件:a)合格证;b)装箱单;c)使用说明书。5.5径向锻机应放在干燥、通风、防雨的地方贮存。JB/T9955.3-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径向锻机技术条件JB/T9955.3-1999*机械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出版发行机械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印刷(北京首体南路2号邮编100044)*开本880×12301/16印张1/2字数10,0001999年9月第一版1999年9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500定价5.00元编号99-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