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1.100.20J76JB/T9077-1999粉末普通绝热贮槽Conventionalpowderinsulationtanks1999-07-12发布2000-01-01实施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I前言本标准是对ZBJ76022—90《粉末普通绝热贮槽》进行的修订。修订时,对原标准作了编辑性修改。同原标准相比,主要技术内容改变如下:——对部分规格的液氮日蒸发率指标作了调整。——原标准“5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改为“5试验方法”、“6检验规则”。——对检验内容进行了修改。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ZBJ76022—90。本标准由气体分离与液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滨制氧机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永年、刘爱琴。本标准于1990年10月首次发布。JB/T9077-1999()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粉末普通绝热贮槽(以下简称贮槽)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贮存低温液体(液氧、液氮)的贮槽。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GB/T10607—1989空气分离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GB/T13306—1991标牌JB/T2536—1980压力容器油漆、包装、运输JB/T2549—1994铝制空气分离设备制造技术规范JB/T3356.1—1999低温液体容器性能试验方法JB/T6896—1993空气分离设备表面清洁度《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分类3.1型式a)多只内容器式;b)单只内容器式。注:多只内容器式贮槽是由多只内容器和一只外壳组成;单只内容器贮槽是由一只内容器和一只外壳组成。3.2型号贮槽的型号应符合GB/T10607的规定。4技术要求4.1贮槽应符合本标准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GB150、JB/T2549的规定,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2贮槽应根据使用地区的气候、环境条件及使用要求进行针对性设计、制造,以保证贮槽能正常工作。4.3贮槽必须装设合格的安全阀(或爆破片)、压力指示仪表和液位指示仪,安全阀或爆破片的制造、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7-12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粉末普通绝热贮槽ConventionalpowderinsulationtanksJB/T9077-1999代替ZBJ76022-902000-01-01实施JB/T9077-19992安装、使用应符合《容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4.4贮槽必须安装可靠的避雷装置。4.5贮槽的规格及性能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规格及性能参数日蒸发率%型式有效容积m3充满率%工作压力MPa绝热层厚mm液氧液氮400≤0.30≤0.45500≤0.28≤0.42600≤0.26≤0.39800≤0.23≤0.35多只内容器式1000≤1.0≤0.2≤0.21≤0.32250≤0.35≤0.53400≤0.33≤0.50500≤0.31≤0.47600≤0.29≤0.43800≤0.26≤0.391000≤0.24≤0.361250≤0.22≤0.331600≤0.19≤0.292000≤0.17≤0.263000≤0.15≤0.234000≤0.14≤0.21单只内容器式500094≤0.01≤1150≤0.13≤0.19注1绝热层厚指内容器外壁与外壳内壁之间的最近点距离;2日蒸发率指贮槽外环境在20℃、0.1013MPa条件下的值。4.6表1中的规格及性能参数不能满足用户要求时,按合同规定。4.7材料4.7.1制造贮槽内容器的材料必须有材料合格证明书;制造贮槽受压元件的材料必须符合《容规》的规定,主要受压元件应附材质证明书;对于材质证明书内容不全的主体材料应进行复检。4.7.2绝热材料膨胀珍珠岩(珠光砂)应符合下列规定:粒度:0.05~1.2mm,不少于90%;堆积密度:45~80kg/m3;含湿量(质量):≤1%;热导率(在常压、温度77~310K时的平均值):0.028~0.030W/(m·K)JB/T9077-199934.7.3绝热材料泡沫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堆积密度:160~190kg/m3;含湿量(质量):≤0.2%;热导率(在常压、温度73~673K时的平均值):0.052~0.070W/(m·K)抗压强度:≥0.68MPa;抗弯强度:≥0.49MPa4.7.4贮槽外壳以内的各零部件不得用可燃性材料制作。4.8贮槽内容器(包括气液管道)系统中接触贮存介质的表面必须进行严格的清洁处理,彻底清除焊渣、铁屑、氧化皮、灰尘及一切脏物、污物,彻底去除油污。其表面清洁度应符合JB/T6896的规定。4.9焊缝检查4.9.1贮槽内容器及气液管路的焊缝必须进行射线透照检查,钢制贮槽的焊缝检查百分数及合格标准应不低于GB150的规定,铝制贮槽的焊缝检查百分数及合格标准应不低于JB/T2549的规定。其余焊缝要求按图样规定。现场组焊的大型内容器的底板焊缝,射线透照检查确有困难时,允许采用渗透探伤检查,焊缝不允许有裂纹和分层缺陷。4.9.2贮槽内容器的角焊缝,应作渗透探伤检查,焊缝不允许有裂纹和分层缺陷。4.10多只内容器式贮槽的内容器应按图样规定的项目进行压力试验,试验压力和试验方法应符合《容规》的规定。4.11单只内容器式贮槽的内容器应进行压力试验,试验项目和试验压力按图样规定。4.12贮槽外壳与内容器之间的夹层一般应进行气密试验,试验压力按图样规定。4.13在贮槽的明显部位设置压力容器铭牌,铭牌上的内容应符合《容规》的规定。4.14在用户遵守贮槽的运输、保管和使用维护规定的条件下,制造厂从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现场组装的贮槽,从完工交货之日起15个月内,产品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无偿地予以修理或更换零件。5试验方法5.1压力试验制造完工的贮槽应在制造厂或安装现场进行压力试验,试验方法按《容规》的规定,试验压力应符合《容规》或图样规定。5.2日蒸发率试验静态日蒸发率在贮槽安装完工后,在用户处进行测试,试验方法按JB/T3356.1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制造厂应按本标准和产品图样的要求(日蒸发率除外),对每台贮槽进行检验,各项检验合格后,出具产品质量证明书。6.2当贮槽的结构、材料或工艺有重大改变,或合同有要求时,应进行日蒸发率的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或合同的规定。JB/T9077-19994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7.1标志7.1.1贮槽应在明显的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并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7.1.2标牌内容包括:a)产品型号;b)产品名称;c)主要参数:设计压力,设计温度,贮存介质,有效容积等;d)出厂编号;e)出厂日期;f)制造厂名称。7.2贮槽交货时应附带下列技术文件和图样:a)使用说明书;b)产品质量证明书;c)装箱单;d)工艺流程图,基础图和竣工图。7.3产品质量证明书包括的内容应符合GB150的规定。7.4随机文件应放在防潮的包装袋内,固定于包装箱内指定位置。7.5制造厂制作的贮槽内容器及管路系统竣工后应充干燥氮气。7.6贮槽的油漆、包装和运输应符合JB/T2536的规定。7.7贮存7.7.1贮槽应放在干燥、防雨的场所,并应离地。7.7.2贮槽存放时间较长时,应对所充氮气做定期补充。JB/T9077-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粉末普通绝热贮槽JB/T9077-1999*机械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出版发行机械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印刷(北京首体南路2号邮编100044)*开本880×12301/16印张1/2字数10,0001999年8月第一版1999年8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500定价5.00元编号99-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