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53JB/T8325.2-1996数控重型卧式车床技术条件1996-04-11发布1996-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发布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数控重型卧式车床制造和验收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床身上最大回转直径1000~5000mm、顶尖间最大工件重量大于或等于10t的一般用途的普通精度数控重型卧式车床。2引用标准GB5226机床电气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6576机床润滑系统GB9061金属切削机床通用技术条件JB4139金属切削机床及机床附件安全防护技术条件JB/T8325.1数控重型卧式车床精度ZBJ50003金属切削机床清洁度的测定ZBJ50004金属切削机床噪声声压级的测定ZBnJ50008.1金属切削机床机械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ZBnJ50008.3金属切削机床装配通用技术条件ZBJ50016金属切削机床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3一般要求本标准是对GB9061、ZBnJ50008.1、ZBnJ50008.3等的具体化和补充。按本标准验收机床时,必须同时对上述标准中未经本标准具体化的其余验收项目进行检验。4附件和工具4.1应随机供应下列附件和工具:a.专用扳手,一套;b.安装用调整垫铁、地脚螺栓、螺母、垫圈,一套;c.润滑油枪,一件。4.2可按协议供应下列特殊附件:a.铣头;b.磨头;c.砂带磨头;d.静压中心架。机械工业部1996-04-11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数控重型卧式车床技术条件JB/T8325.2-19961996-10-01实施JB/T8325.2-199625安全卫生5.1溜板、尾座应设有极限位置的保险装置。5.2拖板机构应设置可靠的防铁屑装置。5.3床鞍、刀架体、尾座下体与基体结合的导轨两端均应设有防护刮板。5.4主轴轴承部位应设有适宜的测温点,以便准确测量主轴轴承的温度和温升。5.5按ZBJ50004规定检验机床噪声。机床噪声测量应在主运动正、反转的低、中、高速和进给运动在中速时的空运转条件下进行,整机噪声声压级不得超过85dB(A)。5.6刀排移动用手柄为不常用手柄,其操纵力不得超过160N;中心架、尾座调整用手柄其操纵力不得超过200N。5.7按本标准验收机床时,必须同时对JB4139中未经本标准具体化的其余验收项目,以及GB5226、GB6576和ZBJ50016等规定的验收项目进行检验。6加工和装配质量6.1床身、床鞍、主轴箱体、溜板箱体、尾座上体等为重要铸件,粗加工后应进行时效处理。6.2机床的滑动导轨副、主轴副、丝杠副、蜗轮副及高速重载齿轮等易磨损主要零件,应采取与寿命相适应的耐磨措施。6.3床鞍与床身导轨副、刀架与床鞍导轨副为重要导轨副,应采用耐磨铸铁、镶钢导轨、贴塑导轨或采用高(中)频感应淬火等耐磨措施。6.4下列结合面应按“重要固定结合面”的要求考核:a.床身与床身拼接的结合面;b.主轴箱底座与床身的结合面;c.主轴箱与主轴箱底座或床身的结合面;d.尾座上、下体的结合面;e.床鞍与溜板箱的结合面;f.主轴端面与花盘的结合面;g.齿条、齿圈与基体的结合面;h.丝杠、光杠支架与基体的结合面。重要固定结合面应紧密贴合,紧固后用0.04mm的塞尺检验时不得插入,但允许局部(2~3处)插入深度不得大于20mm;插入部位的长度小于或等于结合面长度的1/5,但不大于100mm则按1处计。6.5床鞍与床身、刀架与床鞍的导轨副应按“静压、滑动导轨”的要求考核。6.6尾座与床身、中心架与床身的导轨副应按“移置导轨”的要求考核。6.7花盘必须作静平衡试验并校正。6.8按ZBJ50003规定检验清洁度。6.8.1主轴箱及溜板箱内部清洁度按重量法抽样检验,其杂质、污物含量不应超过400mg/L(抽查)。6.8.2液压系统油液清洁度按重量法抽样检验,其杂质、污物含量不应超过200mg/L(抽查)。6.8.3其他部位按目测、手感法检验,不应有脏物。6.9下列重要定位锥销应作涂色法检验,其接触长度不应低于工作长度的60%:JB/T8325.2-19963a.床身与床身拼接的定位销;b.底座与床身拼接的定位销;c.主轴箱与底座的定位销;d.床鞍与溜板箱的定位销;e.主轴前、后轴瓦与箱体的定位销;f.丝杠支架与基体连接的定位销;g.长丝杠分段连接的定位销。7机床空运转试验7.1机床主运动机构应作低、中、高速运转,对有级变速的机床,应从最低速度起依次运转,每级速度的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min。最高速度运转时间不应少于1h。使主轴轴承达到稳定温度,在靠近主轴轴承部位测量轴承的温度和温升,其值不应超过表1规定。表1℃轴承型式温度温升滑动轴承6030滚动轴承70407.2主轴转速和进给量的实际偏差,不应超过标牌指示值的±10%。7.3用按键、开关人工操作,对机床进行功能试验,试验其动作的灵活性、平稳性和可靠性。7.3.1主运动机构和进给运动机构分别用中速进行起动、停止(包括制动、反转、点动等)动作试验,连续操作不应少于5次。7.3.2主运动机构和进给运动机构分别作低、中、高速(有级变速为各级速度)变换速度试验,各级速度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min。7.3.3快速移动机构应作快速移动试验,往复试验次数不应少于3次,其行程不应少于全行程之半。7.3.4液压、润滑、冷却系统应作密封、润滑、冷却性能试验,要求调整方便、动作灵活、润滑良好、冷却充分,各系统无渗漏现象。7.3.5应进行机床的安全、防护、读数指示等装置功能的可靠性试验。7.4用数字控制指令使机床各部动作,试验其动作的灵活性和数字控制功能的可靠性。7.4.1按本标准第7.3.1~7.3.3条规定进行试验。7.4.2试验进给坐标的超程、手动数据输入、位置显示、返回基准点、程序号指示和检索、程序暂停、程序消除、直线插补、圆弧插补、直线切削循环、锥度切削循环、螺纹切削循环、圆弧切削循环;刀具位置补偿、螺距补偿、间隙补偿等功能的可靠性和动作的灵活性。7.5主传动系统空运转功率(不包括主电机空载功率),不应超过主电动机额定功率的25%。7.6用数字控制指令对整机在全部功能下作模拟工作状态连续空运转试验,检验各种动作的灵活性、平稳性和可靠性,连续运转时间不少于16h,每次自动循环之间停止时间不应超过1min,整个运转过程中不应发生故障。7.6.1主运动机构应进行低、中、高三档连续变换,正转、反转及起动、停止试验;恒速加工端面试JB/T8325.2-19964验。7.6.2进给机构应进行低、中、高三档进给及快速进给变换,其行程为全行程,快速进给的行程不应少于全行程之半。8机床负荷试验本系列机床应作下列负荷试验,当制造厂不具备试验条件时,经用户同意,可在用户厂进行:a.机床承载工件最大重量的运转试验(抽查);b.机床主传动系统最大扭矩试验;c.机床最大切削抗力试验;d.机床主传动系统达到最大功率的试验(抽查)。8.1机床承载工件最大重量的运转试验,用低速及设计规定的高速运转,运转时间不少于10min。8.2机床主传动系统最大扭矩、最大切削抗力和主传动系统达到最大功率的试验,其试件材料、切削规范等按设计文件规定。最大功率系指设计功率。8.3各项负荷试验机床应平稳、可靠。9机床精度检验9.1机床的精度检验按JB/T8325.1进行。9.2G8、G12、G13项应在机床中速稳定温度时检验。9.3工作精度检验的试验规范按设计文件规定。9.4工作精度检验时试件的表面粗糙度Ra最大允许值应符合下列规定:a.平面、圆柱面,2.5µm;b.圆锥面、圆弧面,3.2µm。9.5返回基准点精度检验分别在X轴(或Z轴)上的任意位置快速返回基准点,至少进行5次返回基准点试验,测量其实际停止位置,误差以停止位置的最大差值计,允差为±0.005mm。9.6最小设定单位进给精度检验9.6.1检验方法先以快速使轴线上的运动部件向正(或负)向移动一段距离,停止后,向同方向给出数个最小设定单位的指令,再停止,以此位置作为基准位置,每次给出一个最小设定单位的指令,向同方向移动,连续移动20个单位的距离,测量各个指令的停止位置。从上述的最终测量位置,再继续向同方向给出数个最小设定单位的指令,停止后向负(或正)向给出数个最小设定单位的指令,使其返回到最终测量位置,这些数个最小设定单位指令的停止位置不作测量。然后从最终测量位置开始,每次给出一个最小设定单位的指令,继续向负(或正)向移动,使其返回到基准位置,测量各指令的停止位置(见图1)。相邻停止位置间的距离与最小设定单位之差的最大值,就是最小设定单位的误差。至少在行程的中间及靠近两端的三个位置分别进行测量。各直线运动轴线均须进行检验。JB/T8325.2-19965图19.6.2允差由制造厂规定(推荐允差不大于5个最小设定单位)。9.6.3检验工具读数显微镜和金属线纹尺或激光干涉仪。9.6.4误差的计算最小设定单位误差=maxmli−式中:li——相邻停止位置间的距离,mm;m——最小设定单位,mm。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武汉重型机床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齐齐哈尔重型车床研究所负责起草。JB/T8325.2-19966JB/T8325.2-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数控重型卧式车床技术条件JB/T8325.2-1996*机械科学研究院出版发行机械科学研究院印刷(北京首体南路2号邮编100044)*开本880×12301/16印张1/2字数10,0001996年10月第一版1996年10月第一次印刷印数00,001-500定价5.00元编号96-070机械工业标准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