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3929-1999 通用悬挂输送机 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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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45.100J81JB/T3929-1999通用悬挂输送机技术条件Generaloverheadconveyor––Specifications1999-06-28发布2000-01-01实施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I前言本标准是对JB3929—85《通用悬挂输送机》的修订。修订时,对原标准作了编辑性修改。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内容改变如下:1.删去原标准中第1章“型式、基本参数与尺寸”、附录A、附录B。2.原标准中有关链条的条文改为引用JB/T9016.1—1999。3.原标准中有关链轮的条文改为引用JB/T9016.2—1999。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B3929—85。本标准由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承德矿山机械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谭天全、费林、吕俊士、张静祥。JB/T3929-1999()1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可拆链牵引的沿空间封闭线路连续输送成件物品的通用悬挂输送机(以下简称输送机)。其工作环境温度为–20~+45℃。小车、链条、轨道允许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180℃,水平回转装置允许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100℃。环境条件超过上述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特殊订货。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700—1988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T1591—1994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3306—1991标牌JB/T9016.1—1999悬挂输送机牵引可拆链JB/T9016.2—1999悬挂输送机链轮3技术要求3.1通用悬挂输送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3.2输送机的结构应能保证便于对所有零、部件进行检查、修理和润滑。3.3输送机应在环境温度为–20~+45℃范围内可靠运行。3.4牵引可拆链应符合JB/T9016.1的要求。3.5对链轮和回转装置的要求3.5.1牵引可拆链链轮应符合JB/T9016.2的规定。3.5.2回转装置的链轮、光轮和滚子组应转动灵活、无卡阻。3.5.3回转装置中光轮端面圆跳动为1.5mm。3.5.4链轮的横向中心面与轨道底面距离的极限偏差为–1.5mm。3.5.5链轮轴线与轨道纵向中心线距离的极限偏差为±1mm。3.5.6滚子组回转装置的滚子外圆对轨道中心线的公称距离l的极限偏差为±1.0mm(见图1)。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6-28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通用悬挂输送机技术条件Generaloverheadconveyor––SpecificationsJB/T3929-1999代替JB3929—852000-01-01实施JB/T3929-19992图13.6对驱动装置的要求3.6.1驱动装置的运转应平稳,无卡阻现象,履带驱动装置链条的拨爪应和牵引链条均匀啮合,无卡阻和撞击。3.7对拉紧装置的要求3.7.1拉紧装置应保证拉紧框架灵活移动,无卡阻和歪斜现象。3.7.2拉紧装置应设有限位行程开关,以保证牵引链条的初张力。3.8对小车的要求3.8.1小车滚轮表面硬度值不得低于40HRC。3.8.2装配好的小车,滚轮应转动灵活、平稳、无卡阻。3.9对捕捉器的要求3.9.1捕捉器动作应可靠,在输送机发生断链时能捕住小车。3.9.2捕捉器应具有与驱动装置的电气联锁功能。3.10对轨道的要求3.10.1轨道的材料应不低于GB/T1591中的Q345钢的性能。对于低速轻载的线路,轨道允许采用GB/T700中的Q235–A钢制造。3.10.2直线段轨道横向直线度,在6m长度上为3mm,在全长范围内为7mm。3.10.3轨道应无扭转。直线段轨道在6m长度上,以一端为基准,另一端工字钢的腹板对基准平面的垂直度为轨道高度的1%。垂直弯道和水平弯道,每件均以一端为基准,另一端工字钢的腹板对基准面的垂直度分别为轨道高度的2%和15%。3.10.4轨道工字钢翼缘的外缘倾斜度为翼缘宽度的15%。3.10.5水平弯道弯曲半径的允许偏差:弯曲半径小于或等于400mm时为±2.0mm;弯曲半径大于400mm时为±3.0mm。3.10.6垂直弯道、轨道踏面应圆滑过渡。其面轮廓度为球φ4mm。3.10.7在轨道接口处(固定接头、活接头和伸缩接头),轨道踏面的高度差和错口应不大于0.5mm。3.11对减速器的要求3.11.1装配好的减速器应转动灵活,密封良好,无漏油渗油现象。3.11.2减速器以不低于工作转速无负荷转动时,在无其它外音干扰的情况下,在壳体剖分面等高线上,JB/T3929-19993距减速器前后左右1m处测量的噪声,应不大于80dB(A)。3.11.3减速器在工作时,润滑油温度应不大于80℃,温升应不大于45℃。3.12输送机零部件的所有非加工表面均应涂漆。在高温和低温条件下工作的小车,直轨道、水平和垂直弯道的油漆和颜色应具有耐久性。3.13对整机性能的要求3.13.1在中等工作条件下,牵引链条运行速度不大于8m/min的输送机到第一次大修前的使用期限应不少于14500h。3.13.2输送机在链条许用张力的范围内,单机驱动、水平和垂直弯道的数量不超过15个,其年开动率应不低于98%。4安全要求4.1驱动装置应有过载保护装置(和电气控制设备的热保护装置无关)。4.2多机驱动的输送机,在各驱动装置之间应有电气联锁装置,当一个驱动装置停止动作时,全部驱动装置的电源应被切断。4.3重锤拉紧装置应有防护装置,防止人员进入重锤下的空间。4.4轨道顶面距地面小于2.5m时,在人员易于接近的水平回转装置处应有防护设施。4.5在输送机的上下坡段应安装捕捉器。4.6输送机的轨道架设在高空时,应设置防护设施。4.7在距驱动装置规定位置测定的噪声应不大于85dB(A)。4.8控制台与各操作点应有信号联系,各操作点和长的走廊中,每隔30m之处设停车按钮。5成套性5.1在通常情况下,输送机应包括:驱动装置;传送件(牵引可拆链、小车);直线段轨道;水平弯道;垂直弯道;回转装置(链轮、光轮和滚子组);拉紧装置;捕捉器;轨道接头(固定接头、活接头和伸缩接头);备用件。5.2每一个输送机系统的成套性根据用户要求确定。5.3根据用户要求,制造厂还应提供成套的控制设备。5.4每一个输送机系统均应提供下列随机文件:a)产品说明书;b)产品合格证;JB/T3929-19994c)装箱单。6试验及检验方法6.1驱动装置、回转装置和拉紧装置按照3.5.2~3.5.6、3.6和3.7的要求,进行试验和外观检查。6.2小车滚轮表面硬度检查,沿滚轮圆周表面不同位置测试三点,如其中两点符合要求则确认该滚轮硬度检查合格。6.3上坡捕捉器与水平面垂直放置,用手抬起挡板成45°角放开后挡板应能自由下落。6.4下坡捕捉器在试验架上试验,如图2所示,捕捉器安装在30°的倾斜轨道上,小车从距捕捉器滑板800mm处自由下滑捕捉器的挡板应能被打开,电气联锁应动作。图26.5将轨道放置在平台上,用拉线法检查直线段轨道的直线度,用量具测量轨道的扭曲度。6.6轨道工字钢翼缘的外缘斜度检查如图3所示,测量P(Q)值不得大于翼缘宽度的1.5%。图36.7水平弯道的弯曲半径用样板检查。6.8测定驱动装置的噪声,应将声级计放置在链轮(或驱动链)的等高线上,距链轮(或驱动链)1m处,按A挡读数测定噪声,测试时,脉冲峰值除外。总噪声减去背景噪声之差应大于3dB(A)。总噪声值减去背景噪声影响值(见表1)即为驱动装置的实际噪声值。表1dB(A)总噪声减去背景噪声的差值34567891010背景噪声影响值3221110.50.50JB/T3929-199956.9部件的涂漆质量应进行外观检查。7检验规则7.1为保证输送机符合本标准要求,制造厂应进行出厂检验和定期检验。7.2每台产品需经制造厂技术检查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必须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7.3出厂检验7.3.1检查各部件应符合3.4、3.5.3、3.6、3.7、3.10.2、3.10.7和3.12的要求。7.3.2小车及下坡捕捉器需逐件检查应符合3.8.2及3.9的要求。7.3.3小车滚轮的表面硬度检查,按小车滚轮生产批量的3%(但不得少于30个)进行抽查,应符合3.8.1的要求。7.3.4每台减速器均应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3.11的要求。7.3.5根据用户要求,制造厂应提供出厂试验记录。7.4定期检验7.4.1定期检验三年应不少于一次,定期检验可以在用户现场进行。7.4.2定期检验应包括以下内容:7.4.2.1检查输送机是否符合3.3的要求。7.4.2.2检查各部件是否符合3.6、3.7、3.8.2、3.9、3.10.7、3.11.1、3.11.3和3.12的要求。7.4.2.3检查输送机到第一次大修前的使用期限是否符合3.13.1的要求,检查输送机的开动率是否符合3.13.2的要求。7.4.2.4测定驱动装置的噪声是否符合4.7的要求。7.4.2.5检查输送机的成套性是否符合第5章的规定。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8.1出厂的输送机应在明显位置处固定产品标牌,其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并标明下列内容:a)制造厂名称;b)产品名称;c)产品型号;d)主要技术规范;e)出厂日期和编号。8.2产品按装箱单分类包装。其中驱动装置、牵引可拆链、小车、捕捉器、轨道接头以及其它小型零部件应装入封闭箱内。拉紧装置、回转装置、直轨道以及水平与垂直弯道等可以裸装。所有零、部件外露加工面应涂防锈脂,并用塑料薄膜包扎好。裸装件应包扎牢固。8.3产品包扎、装箱发货时,每件均应有标志,其内容应包括:a)产品名称、型号、部件名称及数量;b)出厂编号(或合同号)及箱号;c)箱体尺寸及毛重;JB/T3929-19996d)到站(港)及收货单位;e)发站(港)、制造厂名称及装箱日期。8.4随机附带图样及技术文件要装入塑料袋内,放入箱中,箱外应写明“文件在此”字样。8.5产品应在不开启包装的状态下,贮存于通风良好的仓库内,周围空气中应无腐蚀性气体存在。9制造保证9.1在用户遵守输送保管、安装和使用规则的条件下,制造厂应保证输送机的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要求。9.2输送机的使用保证期为18个月,但不超过自发货之日算起24个月。在保证期内,输送机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无偿地为用户修理(或更换)产品或零、部件(易损件除外)。JB/T3929-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通用悬挂输送机技术条件JB/T3929-1999*机械科学研究院出版发行机械科学研究院印刷(北京首体南路2号邮编100044)*开本880×12301/16印张3/4字数14,0001999年10月第一版1999年10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500定价10.00元编号99-911机械工业标准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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