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居民饮用水提升工程打井项目施工合同甲方:********镇人民政府乙方:********打井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打井施工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地点:********镇(河辛路西侧与********镇界北侧)二、工程项目及相关要求1、施工项目:深水水井壹眼,设计井深550m,设计出水流量40-80m³/h,开孔直径500mm。井管使用钢管,0-200m段使用¢273×7㎜钢管,200-550m段使用¢219×7㎜钢管,井管对焊连接,悬吊下管。中间根据电测井资料,与含水层正对布置桥式过滤器55-75m,滤水管开孔率大于30%。封闭深度大于200m,封闭位置0-230m,使用¢2-4㎝径粘土球;填沙位置230-550m,使用¢0.5-2㎜径中砂。2、成井后立即洗井,洗至水清砂净为止,并取水化验,要求含砂量小于1/10000,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3、成井后,进行电测,复核设计中的滤水位置。4、打井所产生的施工用电费用由打井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三、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为:2015年07月25日至2015年08月25日,工期31天。四、工程价款工程价款为447.9元/m(大写肆佰肆拾柒点玖元/m)。总价款为人民币246,345.00元整(贰拾肆陆仟叁佰肆伍元整)(此款为550米的费用,如果井深增减,据实结算)以上总价款为甲方应付给乙方的费用,含工程主材料费,辅助材料费、人工费、运杂费等全部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己方支付任何费用。如果打井深度(下管深度)有变动情况,经过验收后以实际工程量为准。五、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查完成之后,2015年底根据镇财政统一拨付比例拨付工程款,2016年年底前付清剩余资金。六、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工的,每日按工程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超过竣工时间后三十日内仍不能提供合格工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成交施工企业按工程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七、质量及安全生产1、乙方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施工,如出现枯井或出水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等其他不合格问题,乙方无条件承担一切费用。2、安全生产: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如出现人员伤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一切费用。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