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项目名称:温州市豪顺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m2石材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温州市豪顺石材有限公司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WenZhouRuiLinEnvironmentalProtectionTechnologyCo.,Ltd.国环评证乙字第2041号二零一七年九月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温州市豪顺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m2石材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温州市豪顺石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联系人陈**通讯地址梧田街道南村联系电话139577352**传真/邮编325000建设地点梧田街道南村立项审批部门/备案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3033建筑用石加工建筑面积(平方米)10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7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4%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1.1、项目由来温州市豪顺石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石材加工生产的企业。企业位于梧田街道南村,租用温州市特产试验场名下厂房作为生产用房,租用建筑面积1000m2。根据业主提供的《土地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项目所在地用地类型为工矿用地,建筑用途为非居住。根据业主提供的《厂房使用证明》,该建筑不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属于合法且非危险建筑物。企业生产规模可达年加工3万m2石材。项目投资50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该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项目应属于“C3033建筑用石加工”类项目(指用于建筑、筑路、墓地及其他用途的大理石板、花岗岩等石材的切割、成形和修饰活动。),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本项目应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造业:51、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中的“全部”类项目。为此,温州市豪顺石材有限公司特委托温州市豪顺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m2石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温州市车站大道高联大厦5层501室·1·0577-88930800本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工作人员经过现场踏勘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请审查。1.2、编制依据1.2.1有关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颁布并实施,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6日修订,2016年9月1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2008年6月1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2016年1月1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颁布,1997年3月01日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4月24日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2012年7月1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9年1月1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4年8月28日;(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改委令第9号,2011.6.1起施行;(1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2013年5月1日起施行;(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实施;(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颁布并实施;温州市豪顺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m2石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温州市车站大道高联大厦5层501室·2·0577-88930800(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环境保护部,2014年12月31日印发;1.2.2相关地方条例文件(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21号,2014年3月13日;(2)《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订)》,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2013年12月19日;(3)《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修订)》,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2016年5月27日修订,2016年7月1日起施行;(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修订)》,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2013年12月19日;(5)《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15年6月29日;(6)《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12年2月24日印发;(7)《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办法》(浙政发[2008]42号,2008年6月26日);(8)《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2012年12月28日;(9)《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5〕38号),2015年10月23日施行;(10)《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80号,2012年7月6日;(1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9年10月28日印发;(1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8]57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8年9月26日;温州市豪顺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m2石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温州市车站大道高联大厦5层501室·3·0577-88930800(13)关于印发《温州市限制类、禁止淘汰类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的通知,温经贸资源[2009]340号,2009年12月4日;(14)《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2011年3月1日;(15)《关于进一步严格内河流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温环发[2010]73号,2010年6月28日;(16)《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温环发[2010]88号,2010年8月30日;(17)《温州市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认定标准指导目录(2013年版)》,温政办[2013]62号,2013年4月22日;(18)《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的通知》,温环发〔2015〕129号,2015年12月31日印发;(19)《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温环函〔2016〕129号,2016年7月8日。1.2.3、有关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016年12月14日颁布,2017年1月1日实施;(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2008年12月31日颁布,2009年4月1日实施;(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1993年9月18日颁布,1994年4月1日实施;(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2009年12月23日颁布,2010年4月1日实施;(5)《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2015年1月1日实施;(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年4月颁布,2005年5月1日实施。1.2.4、项目相关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见附件1);(2)土地证(见附件2);(3)房权证(见附件3)温州市豪顺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m2石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温州市车站大道高联大厦5层501室·4·0577-88930800(4)租赁合同(见附件4);(5)证明(见附件5);(6)业主提供的其他资料。1.3、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50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1.4、生产规模企业生产规模可达年加工3万m2石材。1.5、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企业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见表1-1。表1-1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名称单位消耗量原辅材料石材m2/a30040锯片张/a50云石胶t/a0.51.6、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详见表1-2。表1-2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规格1水刀机台6/2切割机台21/3圆弧机台3/4手动磨光机台15/5循环水池个33m*3m*2m1.7、平面布置及四至关系本项目厂址位于梧田街道南村,租用温州市特产试验场名下厂房作为生产用房,租用建筑面积1000m2。本项目共租用三幢平行分布的车间,车间均为单层建筑,车间自西向东依次布置水刀机、圆弧机、循环水池、切割机、手工加工区、仓库。车间详细布局见附图2。项目东北侧为空置厂房;东南侧为平安路,隔路为建材堆场和温州百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西南为生产加工点;西侧为空置厂房;西北侧为空地。项目四至关系见下页图1-1所示。温州市豪顺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m2石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温州市车站大道高联大厦5层501室·5·0577-88930800本项目空置厂房空地空置厂房生产加工点建材堆场温州百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图1-1项目四至关系示意图1.8、公用工程(1)供电项目用电由瓯海区市政电网提供。(2)给排水给水:生活、消防、生产用水由市政给水管接入。排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附近的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温州市豪顺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m2石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温州市车站大道高联大厦5层501室·6·0577-88930800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输送至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1.9、劳动定员及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生产制度为8小时单班制,年工作日300天。厂内设有食宿。1.10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空置厂房,不存在与本项目相关的原有污染情况。温州市豪顺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m2石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温州市车站大道高联大厦5层501室·7·0577-88930800温州市豪顺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m2石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温州市车站大道高联大厦5层501室·8·0577-88930800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与相关规划情况一、自然环境简况:1、地理位置温州地处中国大陆环太平洋岸线的中段,浙江省东南部。全境介于北纬27.03'-28.36'、东经119.37'-121.18'之间。东濒东海,南与福建省宁德地区的福鼎、柘荣、寿宁三县毗邻,西及西北部与丽水市的缙云、青田、景宁三县相连,北和东北方与台州市的仙居、黄岩、温岭、玉环四县市接壤。瓯海是浙江省温州市三大城区之一,位于温州市区西南部。全区总面积467km2,占市区总面积的42%。瓯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发达。温州机场、温州港、温金铁路客运站等交通枢纽紧邻辖区而设,金丽温、甬台温高速公路和104国道贯穿全境,瓯海大道、梧埏大道等城市干道与老城区交通网络相连。本项目位于梧田街道南村,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2、气象特征该区域气候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根据温州市近30年的气象资料,温州市常年气象特征如下:平均气温17.9℃最高气温39.3℃最低气温-4.5℃年平均降水量1700mm年平均降雨日173d年平均降雪日3.9d年平均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