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附件6.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的编制工作,保证项目规划施工设计及预算编制的质量,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建〔2005〕169号)、《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等相关政策规定、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和省级投资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项目和耕地开垦费项目。地方投资的耕地开垦费项目以及其他投资类型的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规划设计与预算。市(州)国土资源局负责规划设计与预算的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沙洋监狱管理局项目的规划设计与预算由各地组织专家自行评审。规划设计与预算通过专家评审后,由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将市局审查意见、专家评审结论和规划设计资料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备案。第四条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必须是经省厅备案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承担的项目,由所属市(州)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选择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和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管理局承担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选择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农垦系统项目,由省农垦土地整理中心负责组织选择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第二章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的编制第五条项目规划设计,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批复的基础上,根据《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确定工程设计标准、工程建设内容。规划设计的项目区范围、建设规模、地貌类型、新增耕地率应与立项批复一致,不得随意调整。规划设计编制要求见附件6.1。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规划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方法,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规定的定额和要求进行编制。第六条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项目区种植习惯、农业产业特色、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需要。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项目,可将不超过20%的工程施工费用于项目区内村庄整治和农村新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原则上只包含项目区内的工程内容。确需在项目区外设计工程的,需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第七条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各项分析应详细具体,工程量的计算应科学严密,定额套用和取费标准必须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规定。没有规定预算定额标准的,可参照套用国家颁布的最新相关预算定额。严禁虚列工程量和高估冒算套取资金的行为。材料价格应采用当地最新公布的造价信息,当地造价信息不准确或更新不及时的,经报市(州)国土资源局批准,可采用当地市场实际价格。第八条项目预算投资标准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投资标准。第九条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按照以下程序编制:(一)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成立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负责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的协调、监督和成果验收和报送,确保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质量。(二)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应与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协议应明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间、劳务费用、质量及成果提交要求。(三)制定工作计划。内容包括研究工作的范围、重点、深度、进度安排、人员配置、费用预算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并与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交换意见。(四)收集相关资料。收集的资料应有针对性、现势性、有效性,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资料,社会经济状况资料,自然环境和资源资料,土地权属资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水利、农业、环保、林业、交通等规划,当地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资料,相关工程定额标准等。(五)实地踏勘。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组织规划设计编制单位到项目区现场深入细致了解项目区存在的问题、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需要,听取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环保等部门和项目区所在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踏勘记录。(六)分析研究,拟定方案。在收集各种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结合现场踏勘情况,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与计算,确定设计标准,拟定可供选择的不同设计方案,经比较论证,选择最佳方案。(七)编制规划设计报告与预算。(八)征询意见,修改完善。规划设计与预算初步成果完成后,编制单位应与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交换意见。项目承担单位应征询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环保、财政等部门和项目区乡(镇)政府、村组和农民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根据征询和专家论证意见,规划设计编制单位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最终成果。第三章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的报送第十条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成果报件内容:(一)项目规划设计文本。(二)项目规划设计图册,包括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设计图(平原地貌比例尺不得低于1:5000,丘陵地貌比例尺不得低于1:2000)和单体工程设计图。(三)项目预算文本。(四)附件1.项目立项批复文件;2.市(州)国土资源局规划设计审查意见及专家评审意见;3.项目所在地县级农、林、水、环、财、国土等部门对规划设计与预算的论证意见;4.项目所在地乡镇、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对规划方案的意见;5.项目区(建设规模)整理前后地类面积对比表;6.项目效益测算表(应加盖县级国土部门和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单位公章);7.项目建设任务统计表(应加盖县级国土部门和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单位公章);8.项目规划设计利用项目区原有的交通、水利及电力等基础设施情况的说明;9.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书;10.最新公布的材料价格;11.设备购置价格信息依据;12.涉及房屋拆迁的,附拆迁补偿标准依据、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区房屋拆迁的承诺函、拆迁方案、房屋拆迁统计表及拆迁户的签字;13.涉及坟地搬迁的,附坟地搬迁统计表、搬迁方案及户主同意搬迁签字。14.涉及林地采伐的,附林业部门同意采伐的批准文件或证明。第十一条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纸质报件应按规定格式制作,以胶粘方式装订。(一)规划设计与预算文本、附件等规格为A4标准纸。文字报告应编有页码,附图、附表、附件应编有顺序号。封面和扉页加盖县级国土资源局和规划设计编制单位公章。(二)图件折为A4或A3标准规格,图面朝里,图签朝外。图件名称应按要求编写,并有设计人员签章。(三)电子文件用光盘存储,外附标签;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内容相同,文件信息应齐全、完整、准确、可读。第四章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的审查评审第十二条市(州)国土资源局应根据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审查的需要,建立评审专家库。第十三条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评审专家,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诚实、廉洁地评审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并对评审结论负责。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在评审时应予以回避。评审期间,不得将评审情况向外公布,评审过程中不允许调换、修改项目资料。第十四条市(州)国土资源局应参照规划设计与预算审查要点(见附件6.2)对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进行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市(州)国土资源局将审查意见和专家意见,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明确修改期限。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划设计与预算的修改完善。第十五条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报经市(州)国土资源局审查和专家评审通过后,由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省国土整治局。财政投资评审后,由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组织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依据财政投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同时,在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项目信息备案要求进行报备。第十六条实施过程中,需进行规划设计与预算调整的,按《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办法》规定的程序报批。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6.1.规划设计编制要求1项目概况1.1基本情况(1)概述项目名称、类型、项目区的位置与范围、项目建设规模、新增耕地数量等内容;提出项目对生产能力提高、生态环境改善的前景;(2)概述项目总体规划方案;(3)概述主要工程量与投资预算;(4)说明规划实施目标;(5)说明项目区前期已实施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其他补助(示范)类型项目的情况。1.2编制依据说明设计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相关规划及其他资料;说明主要资料数据的来源与获取方法。2项目基本情况2.1所在地区简述简述项目所在地区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状况。2.2项目基本情况2.2.1自然条件(1)地形地貌:说明项目区的地形地貌条件。地形复杂的项目区应区分区域说明地形变化情况;(2)气象:根据新增加的气象资料,说明项目区所在地的主要气象特征,列表说明相关参数指标;(3)土壤:说明项目区内土壤的类型、分布、组成和理化性状;(4)植被:说明项目区植被类型和分布情况;(5)水文与水文地质:说明项目所在地年平均降雨量、月平均降雨量及降雨特征;说明水系、径流、洪水、泥沙、水质、沙情与潮位等资料情况;说明与工程有关各项主要特征值及相关分析结果。说明项目区地下水赋存条件、富水程度及其动态特征,地下水化学性质和矿化度情况;(6)工程地质:说明拟建引水建筑和交叉建筑物场址、输(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沿线的地层围岩、地质构造和岩体风化情况等地质条件;评价地基、边坡和围岩的稳定性;论证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粉细砂、淤泥、软土、分散性土等软弱土层的分布和性质;提出基础处理措施;(7)天然建筑材料:说明工程建设相关的天然建筑材料的分布、储量、质量和开采运输条件。在天然建筑材料缺乏的地区,应分析供应和运输条件;(8)自然灾害:说明项目区主要自然灾害的情况,分析这些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2.2.2社会经济状况以行政村为单位,说明项目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说明农业科技发展水平、机械化程度、农业种植结构等农业生产状况。2.2.3土地利用现状(1)土地利用权属:说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等权属状况;(2)土地利用结构:说明各类土地利用面积,编制土地利用现状表;(3)土地利用程度:说明项目区生产经营状况、土地利用投入产出情况。3建设条件分析3.1基础设施条件3.1.1道路交通设施说明对外的交通状况及项目区内田间道路分布和质量状况;分析现状设施对工程规划的影响和要求。3.1.2灌排系统骨干设施状况说明灌溉、排水骨干设施质量和运行状况,分析现状设施对工程规划的影响和要求。3.1.3田间灌排设施状况说明田间灌排设施等级、质量状况和运行状况,分析现状设施对工程规划的影响和要求。3.1.4电力设施说明相关变电站位置、规模和容量及相关配电、用电设备位置、数量、容量、功率、分布及运营方式,查明项目区内输配电线路的路径,分析现状设施对工程规划的影响和要求。3.1.5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设施说明防洪、水土保持和防护林等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设施状况,分析现状设施对工程规划的影响和要求。3.2农村居民点建设发展状况说明待整理农村居民点的人口规模、用地面积、分布形态、建筑密度和建筑质量,分析农村居民点建设发展状况对规划的影响和要求。3.3土地利用因素结合土地利用现状,确定土地利用限制因素,提出改善措施。3.4水土资源分析3.4.1供水量分析说明可以利用的灌溉水源,确定灌溉范围,选定节水灌溉方式。复核工程可供水量及其时间分布。3.4.2需水量预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供水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灌溉面积,确定农林牧业生产结构、作物组成、轮作制度和耕地复种率。确定灌溉保证率,制定灌溉制度,选定灌溉水利用系数,计算灌溉需水量、农村人畜饮水用水量和工业需水量。3.4.3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分区进行平衡分析,提出年用水总量和年内分配;供需水不能实现平衡时,提出解决途径和措施。3.5新增耕地来源分析说明新增耕地来源的可靠性。3.6公众参与说明设计阶段公众参与的形式、过程、内容和结果。4工程规划4.1规划设计依据概述工程规划设计依据的法律法

1 / 30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