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配套PPT-第4章-网络借贷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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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网络借贷监管知识点:网络借贷概述网络借贷概念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借贷主体1网络借贷平台2借入方3出借方(投资方)4资金存(托)管机构5增信合作机构网络借贷特征1一种直接的投融资行为2投融资边际成本低3金融民主普惠4风险控制信息化趋势知识点:网络借贷业务模式资金托管机构借入方借出方P2P平台审核融资投资项目发布资目融资申请增信机构分享收益分险增信战略合作知识点:网贷平台法律关系法律主体1投资人2网贷平台3借款人4担保公司5资金监管/托管人6保险公司各主体法律关系1民间借贷关系(投资人与借款人)2居间合同关系(投资人与网贷平台、网贷平台与借款人)3担保关系(担保公司与投资人)4债权转让关系(网贷平台/担保公司与借款人、网贷平台/担保公司与投资人)5资金监管/托管关系(网贷平台与商业银行)6保险关系(网贷平台与保险公司)核心法律关系借贷标题投资人与其他投资人债权转让标题平台与借款人、投资人居间服务合同知识点:网络借贷监管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合法形式掩盖其违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给予出资人投资回报的行为。集资诈骗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涉嫌洗钱罪由于P2P网贷平台具有虚拟性、隐蔽性等特性,加之其对借款的审核和追踪力度尚不够,存在犯罪分子利用这一平台进行洗钱的风险。涉嫌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风险在个别平台运营的债权转让模式中,由于投资人可通过平台发布净值标等类资产证券化的借款标,且其转让的对象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而并未经过我国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所以平台同样面临着被认定为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风险。债权的合法性风险根据目前现有的法律、法规等,投资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所产生的债权,在一定情形下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或者是约定的利息过高等而被认定为无效。借款人违约的风险征信系统不完善平台缺乏贷款风险管理能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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