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留公务用车的请示【保留公务用车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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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留公务用车的请示【保留公务用车请示】关于保留公务用车的请示保留公务用车请示(一)县纪委:我局现有行政编制13名,其中领导7人,行政科室编制6人,下辖事业直属单位和下属单位14个,正式编制84名,具体为:防汛办5名、设计室5名、工管站6名、海塘管理所2名、工务所5名、机电站9名、围垦站8名、水库所及管理站21名、水文站2名、综合经营站4名、水政监察大队5名、苔山闸管理所3名、苔山塘文旦基地3名。现有车辆10辆,分别归属局机关3辆、防汛办2辆、水政监察大队2辆、水库所及下属8个管理站1辆、海塘所及下属11个管理站1辆、陈屿自来水厂1辆。根据本次清理超编超标车辆要求,我局十分重视该项工作,经过前期调查和局班子认真对照讨论。现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要求保留局机关领导公务用车3辆,防汛办保留2辆,水行政监察大队保留1辆用于巡查和执法,水库所及下属8个管理站需要保留管理用车1辆用于巡查和安全管理,海塘所及下属11个管理站需要保留管理用车1辆用于日常管理,位于清港镇的苔山塘文旦联营基地和苔山闸管理所2个事业单位需要保留管理用车1辆,县水文站及下属城关、楚门2个雨量站、全县16个观测站点需要管理用车1辆,工程管理站等5个直属事业单位需要保留公务用车1辆。总计需要11辆各类公务及执法管理用车。特此请示XXXXXX年XX月XX日保留公务用车请示(二)兵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为保障兵团法院审判执行办案用车需要,完成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切实为兵团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职工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现结合兵团法院实际和当前车辆改革工作,特申请保留兵团法院审判执行办案用车编制。一、兵团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情况兵团法院现有各种号牌车辆18辆。20XX年3月,兵团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核定法院系统公务用车编制的通知》,实行公务用车“一刀切”式的治理,不区分一般公务用车与执法执勤车辆,按照“车辆编制数小于等于实有数”的原则,重新核定了兵团分院公车编制数。当时按照兵团法院实有车辆情况,核定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数10辆,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8辆。《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行〔20XX〕2号)规定:“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两类,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基层法院的核定标准为1辆/5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核定坚持保障工作需要、实事求实和厉行节约的原则核定。”按照上述政策要求,兵团法院人员编制96名,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应核定为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应当配备5辆,其中囚车1辆、执行车2辆、巡回审判车1辆、申诉、信访车1辆。据此,兵团法院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核定编制应为24辆。目前,实际核定的兵团法院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与国家政策文件确定的编制存在较大差距,且无法满足审判执行工作需要。二、目前兵团法院车辆配备和使用的基本情况目前,兵团法院正在使用的车辆共有18辆,其中:警车7辆、公安“O”牌号车4辆、地方号牌车7辆。所有车辆全部用于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保障,但仍无法满足持续增长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一般公务基本没有车辆保障。三、建议保留兵团法院审判执勤用车编制兵团法院每年审理执行各类案件达1300余件,并且对全系统35000件案件进行监督指导,审判执行任务非常繁重,执法车辆保障尤其重要。如果执法车辆保障不到位,将无法完成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大量矛盾纠纷难以化解,严惩危安暴恐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职能作用难以最大限度地得以发挥。综上,为保障兵团法院完成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为兵团更好地发挥特殊作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恳请保留兵团法院现有的18辆车辆编制。妥否,请批示。20XX年4月1日保留公务用车请示(三)东胜区治车办: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是东胜地区最早成立的四个街道办事处之一,下辖6个社区,总面积3.5平方公里,总人口5.2万人,现有干部职工104人(含民生志愿者、辅助岗位、储备人才等),街道、社区服务广大居民群众的业务量庞大,工作繁杂。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现申请继续留用以下公务车辆:一、编制内留用车辆维拉克斯3778cc越野车,车牌号蒙KGY004,20**年3月18日购买,购车价36.8万元,排气量3.8L。二、超编留用业务车(一)现代新胜达越野车,车牌号蒙KD5309,20**年3月27日购买,购车价29.8万元,排气量2.7L,主要用于创城创卫工作巡查,104个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协调,危房改造、防汛抗洪、巷道整治等城市管理工作协调。(二)别克君越轿车,车牌号蒙KGY500,20**年1月26日购买,购车价10.69万元,排气量1.6L,此车为社会保障业务用车,主要由办事处劳动保障所、低保办、社会事务办与市、区社保、就业、民政、残联等部门进行业务往来,特别是与市社保中心、区社保局、市医保中心、区医保办每周必须进行一次报账、结账、办理报表、拨款等手续。(三)松花江牌商务车,车牌号蒙K8V003,20**年9月4日购买,购车价11.98万元,排气量2.4L,此车作为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业务用车,主要开展对市民的文化宣传、电影放映、社区演出活动。(四)大众捷达轿车,无牌照,20**年8月31日购买,购车价8.98万元,排气量1.6L,该车辆由办事处社会创新服务管理中心使用,主要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检查、网格巡查、居民服务工作,并协助区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东胜区公园街道办事处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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