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虹新城第三期六号地块发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一、说明东华大学受上海瑞虹新城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瑞虹新城第三期六号地块发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瑞虹新城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公开环评内容。本文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二、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瑞虹新城第三期六号地块发展项目(2)项目地点:东至天宝路,西至东沙虹港路,南至天虹路,北至虹关路。(3)项目所属行业:房地产业(4)项目内容:瑞虹新城第三期六号地块发展项目位于东至天宝路,西至东沙虹港路,南至天虹路,北至虹关路。瑞虹新城第三期发展项目六号地块基地用地面积36664.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2225.24平方米;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为128000.00平方米,其中:住宅为115968.13平方米、商业为10250.72平方米,会所、配套公建及门卫面积总和为1781.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451.42平方米,住户数882户,绿化1,机动车停车位817个(地下750个、地上67个)。基地周边交通便利,大大提升了本案的价值。经过多年的开发,本项目周边的配套设施也日趋完善。2三、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建设区域大气为二类功能区,水为V类功能区,噪声为2类功能区(交通干线侧4a类)。2、现状环境质量评估(1)环境空气质量本评价组委托虹口区监测站对区域大气环境进行了现场监测(2010.8.24~8.30),监测期间SO2、PM10、NO2按标准评价处于空气污染指数二级水平,在监测期间区域内总体大气环境质量良好。(2)声环境质量该地区的噪声监测表明,监测期间各监测点均基本能达到2类区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现状良好。四、评价范围i.大气环境评价范围结合项目的特点,按环评工作要求,选取建设项目基地的几何中心为中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为大气污染源的调查及评价的范围。ii.水环境评价范围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评价范围从污水发生源到纳管口。iii.声环境评价范围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基地周界外200米。五、评价重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重点为:工程分析、区域污染源对项目影响、污染控制。六、主要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环境类别保护目标名称距离本项目距离(m)与本项目相对方位保护目标性质执行标准瑞虹新城约30S居民住宅虹口区第二中心小学分校约150NE教学单位上海市金沙中学约170E教学单位华师大一附中约200NE教学单位虹口区民办虹达小学约220N教学单位大气166地块旧区改造基地约30N居民住宅GB3095-1996二级标准区域内------住宅等GB3096-20082类区噪声交通干道两侧------住宅GB3096-20084a类区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1、建设期环境影响1)空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包括三部分:一是建筑材料堆放的风致扬尘,二是施工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三是拆迁过程产生的粉尘。2)水污染:主要是基础施工和清洗搅拌设备产生的泥浆水,污染7,主要产生时间在基础施工阶段。3)噪声污染:主要是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一般为70~100dB(A)左右。4)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建设产生的砖瓦等建筑垃圾。2、运行期环境影响1)环境空气污染①生活用燃气产生的废气,产生的污染物量很小。②垃圾收集站的臭气,主要污染物为H2S、NH3和甲硫醇,产生的污染物量很小。③地下车库排放的废气,其中含进出车库的机动车排放(尾气)的污染物NOx、CO。④餐饮业含油烟气。⑤周围道路的汽车尾气的影响,主要污染物是NOx、CO。2)水污染①住宅、商业和公建产生的生活污水,餐饮含油污水等,主要为有机物污染,污染物指标为:CODCr、BOD5、NH3-N和动植物油等。②地下车库冲洗废水。3)噪声①本项目主要受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②项目内部的噪声源主要是商场的空调系统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此类噪声一般为70~85dB(A)左右。8③地块周边道路产生的交通噪声。4)固体废物①住宅楼的生活垃圾;②公建和商业的垃圾。5)电磁辐射本项目基地内拟设增强型Ⅳ型站两座,分别位于2号塔楼地库一层(2台1250kVA变压器)及3号塔楼地库一层(4台800kVA变压器),Ⅲ型站两座(每座2台800kVA变压器)分别位于6、10号塔楼地库一层;商业及会所设一个独立用户站于9号楼地库一层,采用2台1600kVA变压器,存在电磁辐射影响的可能性。八、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分析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地下车库废气影响本项目设750辆地下停车位,根据计算,排放NOx污染物,按照上海市地下车库的环境保护设计要求设置排放口,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②.交通车辆汽车尾气排放影响交通废气的影响评价采用预测值和现状监测值叠加后与环境质量标准对照的方法评价,区域无明显超标现象。本项目车库出入口距最近住宅楼距离均大于10m。根据《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98-2002,J10212-2002),9,本项目地下车库入口设置满足要求;地下车库采取机械排风,入口自然补风的通风方式,每小时换气次数6次。排风口均布置在非人员活动绿化带内,满足《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98-2002,J10212-2002)中规定的“机动车停车库排风口与环境敏感目标的间距不应小于10m”的要求,排风口高度不低于2.5m;配套餐饮商铺在建筑结构内设置专用烟道,饮食业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治理后接入专用烟道排放。烟道排放口距离最近住宅楼距离不小于20m,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居民生活产生的油烟废气经脱排油烟机由高空排放,对项目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2、声环境防治措施①.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项目建成后,地块周边的道路受交通噪声影,声值都超过4类标准。从不同距离的预测结果分析,地块内部昼间和夜间都超2类标准,为此,应采用合适的技术措施和建筑材料,通过隔声作用后,可减少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②.项目内部噪声源的影响项目内部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和距离衰减的控制措施后,可以减少噪声对住宅楼的影响,可使项目建筑内部的声环境达到住宅室内噪声标准要求。要减少噪声源的影响必须要选择低噪声的设备,这是控制噪声影响的最根本措施。10、其他污染防治措施①.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的使用功能为住宅及商业,建设后项目所在地块没有工业。因此,本项目产生的水污染源主要是生活污水、餐饮含油污水、地下车库地面冲洗废水。项目排放的污水性质为有机污水,不含有毒物质。生活污水混合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商业区餐饮商铺产生的含油废水经三级隔油后与生活污水混合纳管排放;地下车库冲洗水经简易沉淀池和隔油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此类污水可以通过周围下的污水管,纳入到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本地区形成污染。②.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无毒性,可委托环卫部门收集、转运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生活垃圾在收集过程中,若垃圾倾倒地点和垃圾收集方式处理不当会引起气味散发和蚊蝇滋生,影响周围居住居民的正常生活,因此,在方案设计时应考虑合适的生活垃圾倾倒点及生活垃圾收集方式。垃圾倾倒点设置在人群活动较少的地点,并有防止垃圾散落的围护设施。垃圾收集方式采用分类袋装化定时收集,可减少收集过程中垃圾的暴露时间和垃圾的散落,有利于垃圾的收集管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为减少垃圾运输车次。③项目建设施工的影响在项目建设施工阶段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采用钻孔灌注桩、施工车辆规定行车路线、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和施工时间控制,可减少噪声对周围的影响;建筑材料堆场采取围栏和覆盖措施可11以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废水沉淀或离心机处理后排放,可以防止对区域地下管道的影响;施工渣土按照上海市的行业规定执行,可以避免污染。本项目在建设阶段施工过程会影响周围已建的住宅建筑,通过加强管理,改进施工方法可以将影响降到比较小的程度。④电磁辐射影响分析本项目基地内拟设增强型Ⅳ型站两座,分别位于2号塔楼地库一层(2台1250kVA变压器)及3号塔楼地库一层(4台800kVA变压器),Ⅲ型站两座(每座2台800kVA变压器)分别位于6、10号塔楼地库一层;商业及会所设一个独立用户站于9号楼地库一层,采用2台1600kVA变压器,存在电磁辐射影响的可能性。III、IV型变电站由于容量和变压器的功率小于35kV变电站的容量和功率,运行时对外环境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以及高频电磁强度影响较小,根据类似项目的实际情况,其对变电站正面12米,侧面8米范围外的居民建筑产生的影响轻微,本项目内居民住宅与变电站的距离均符合上述要求,因此可以认为,本项目的变电站对周围的建筑产生影响比较轻微,周围电磁场环境为一级安全区。九、公众参与方式及阶段性成果评价组受建设单位委托在上海环境热线网站上刊登了公众参与的告示,第一次公示时间2010年8月10日-2010年8月20日,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调查对象的反馈意见,无调查者对项目的建设提出反对意见。12十、评价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虹口区的整体规划,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环境法律法规,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对策,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满足相应环保标准或控制要求,可使周边区域环境和自身敏感目标基本不受影响,从环保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