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行政审批局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审批局库房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规范化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建立奖惩分明的绩效考核机制,促进窗口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提高人民满意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范围行政审批局所有库房和窗口(入口窗口)的所有人员均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第二章评估内容和方法第三条考核采用加分和减分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分数由基本点、加分和减分三部分组成。基础分100分,窗口工作人员在基础分基础上增加30分,基础分130分。总加分不在线设置,减分减为零。第四条重点检查各单位室、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廉洁自律情况。第五条对各库房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采取现场检查、电子监管、群众回访、投诉处理、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检查工作由监督检查单位进行,各单位室、窗口配合好。(a)现场视察。主管领导、库房负责人、监考人员对库房和窗口的日常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和考核。(2)电子监管。通过对行政审批局监控系统的检查和转移,可以实时监控各窗口的工作,重点是对工作行为、审批效率和服务满意度的评估。(三)群众回访。不定期随机选择股票房和窗口的客户进行回访,了解存在的问题和满意度,根据回访情况实施评估。(4)处理投诉。各单位室、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根据主管和检查单位的投诉电话调查和现场受理情况进行检查。(5)民主评议。全体员工投票第三章绩效考核奖惩规则第6条休假取消的严格管理。1.合理安排年假和事假。统筹安排员工年假和事假(根据员工工龄和行政审批局事假管理规定计算每个员工的年度奖罚线天数)。各股办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员工季度休假。如因特殊情况请假天数超过允许天数,超过一天每天扣3分,无年度奖罚线天数每天加2分。2.病假管理规定。鼓励员工加强体育锻炼,减少病假。本单位员工病假严格按照《**省职工带薪休假实施细则》执行。请病假时,应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并在监督检查单位存档。当年无病假或病假少的员工,给予加分奖励。02天、36天、710天、1115天的病假分别奖励15分、10分、5分、3分。超额病假按《**省职工带薪休假实施细则》或事假执行。3.其他节假日管理规定。其他假期管理规定参照《**省职工带薪休假实施细则》执行,有效证件(医院诊断证明、登记表、入院证明、工伤证明、结婚证、产假、女职工哺乳假、丧假、探亲假、献血假等。)应附。无相关证明视为事假。4.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一)因私事外出如果你临时出差一个小时,会得到stoc负责人的批准因公外出,填写事假,库房和窗口负责人经分管领导批准,库房和窗口工作人员经库房和窗口负责人批准。出差时要在2小时内到窗口登记,并向主管登记半天以上。第七条(来自新文秘网)工作纪律管理规定5.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班、迟到、早退、下班,每发生一次扣2分,超过5次扣双分。上班旷工,每发生一次扣3分,情节严重(旷工1天以上)扣5分。旷工超过5次,应书面检查主管领导(主管备案),取消年终考核资格。6.禁止在库房和窗口前台空岗。窗口前台应至少有一人值班,并能在特殊情况下(如培训和会议需要休假)在窗口接待员工。前台人员擅离职守(包括代替前台坐在后台位置),扣当事人5分,库存室负责人3分。7.工作时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次扣2分。(1)在电脑或手机上玩游戏,网上聊天,购物,戴着耳机听音乐。(2)大声说话、嬉闹、聚众闲聊、在岗位上聊天、打瞌睡、打扑克、私活、打闲聊电话、接咨询服务电话、打私人电话。(3)在大厅吸烟、进食(包括嚼口香糖)。(4)不规则着装和拖鞋。(5)在工作中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8.严禁酒后上班。一经发现扣10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第八条服务管理规定9.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负责人应热情接待工作人员,不得推诿。如果负责人能当面回答,就应该当面回答。如果他不能亲自回答,他应该把工作人员带到办公室的窗口。如有推诿,他能回答不回答或引导工作人员到办公窗口,每次扣2分。10.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服务禁忌。比如:我不管,叫别人去,别啰嗦了,快点说,我还没上班呢,晚点说,我要下班了,快点,我明天已经上班了,我刚才说了,你怎么还问,你这么笨,记忆力这么差,我这样,你能对我怎么样,你可以投诉,这件事不关我的事,等等。11.严禁以生硬的态度接待客户、怠慢、刁难、训斥、歧视客户。一经查实,当事人扣3分,库房负责人扣1分,违约金扣3次以上。12.严禁与服务对象吵架或抓。发生争吵时,库房和窗口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及时清理,发生争吵扣5分。影响恶劣的,一次扣10分,并上报上级纪检部门。库房和窗口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场但不制止的,库房和窗口负责人扣3分,库房和窗口其他工作人员每人扣1分。13.禁止回答含糊的问题。申请人未一次性书面告知需提交的材料及修改方式,导致申请人多次逃跑、修改材料的,一经发现扣3分。14.库存室、窗口工作人员严禁不按办理件规则开具受理通知书、拒收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不及时通知服务对象领取办理结果,一经发现扣2分。15.严禁搪塞、抬杠、拒绝或搪塞。客户一次扣3分,库房和窗口负责人扣2分。16.禁止久而久之做事。一经核实,3分将18.禁止以各种形式向中介机构介绍业务或者从事其他有偿中介活动。禁止吃、拿、卡等。在服务过程中,以及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视情况扣1030分,属于进驻窗口并告知所属单位,建议退回原单位。属于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报局党组研究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纪律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同时取消年终考评资格。第十条其他行政规定19.在县、市、省和国家媒体上发表与本局工作相关的信息文章,分别加1、3、6、8分,经验类的长度,适当增加分值。每个人最多可获得3点奖励积分。20.获得横幅(表扬信)的个人加4分(2分)。整个股票房,每个股票房加2分(1分),以上情况奖励8分(4分)。21.积极办理行政审批工作,意见被采纳,每件奖励1-5分。22.客户投诉,扣1分,查实,参照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扣分。23.被上级单位检查或暗访的扣1020分。并追究相关责任。库存室、窗口负责人扣510分,班组负责人、主管领导、主管各扣36分,库存级以上干部主要领导扣36分。24.定期对工作、纪律、服务进行民主评议,最高不得超过20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25.安排政府干部学习10分,重点学习内容和学习笔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26.在大型活动中每有突出表现加2-10分。27.发现弄虚作假扣310分,单位房间、窗口、监理单位发现弄虚作假扣3分。28.库房和窗口每脏一个工作环境扣3分。29.如果领导因工作需要批准加班,其余部分可以根据加班时间长短同时变更。加班应报监督检查单位备案。变更休假时,应在休假单上注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监督检查单位备案。30.如有涉及保密的共享室,需认真履行职责,因保密人员未做好保密工作造成的每一次泄密扣3分。31.以上情况不涵盖的,由领导小组决定加减分。第四章考试成绩的应用第十一条考评结果定期公示,年底根据日常考评结果公布。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的重要依据。第十三条在窗口的考核结果将上报当地物价局。第十四条考核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应进行面谈,分析原因并给予警告,第二种情况将在年终考核时列入基本胜任或不胜任预选名单。(1)在日常考核中,出现异常情况或出现问题,局机关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进行及时约谈或处理的。(2)5年后年终考核结果。第十五条考核结果得分和县级绩效考核奖励。第五章补充规定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责任人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行政审批局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