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程序在项目中的应用昌平区北郊农场桥改建工程项目北京公路交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昌平区北郊农场桥改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2017年1月5日•第一部分述监理程序•第二部分理管理思路第一部分述监理程序监理管理工作程序目录•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工作程序•二、测量管理工作程序•三、工程材料管理工作程序•四、工程开工管理工作程序•五、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程序•六、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程序•七、工程验收管理工作程序•八、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工作程序•九、质量事件(事故)处理管理工作程序•十、工程量清单管理工作程序•十一、中间计量管理工作程序•十二、工程支付管理工作程序•十三、工程变更管理工作程序•十四、工程延期管理工作程序•十五、费用索赔管理工作程序•十六、工程交工工作程序•十七、缺陷责任期管理工作程序•十八、工地会议管理制度•十九、文件资料往来管理办法一施工组织设计报批程序•1、编制与申报要求:•承包人在签定《合同协议书》后,应尽快组织各方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图纸审核、确定施工方案,并在投标文件的基础上开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签定《合同协议书》14天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合理的期限内,应向驻地监理办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一式四份)。•2、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3天内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方案是否与实际相符,方案内容是否齐全),书面提出审查意见后上报总监理办。总监理办在收到专监理师转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未通过的,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在7天内予以完善,直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后,然后上报业主审批。•3、调整•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已经与工程情况严重不符或不适合时,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予以调整,并按上述程序报批。•4、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满足•(一)承包人必须按照本程序的要求按期申报施工组织设计。•(二)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提及的人员、机械设备必须和投标文件一致,且必须到位,未经监理工程师的许可,不得随意更换。•(三)《施工组织设计》一律用A4规格纸打印、装订成册。在审批面单上须有承包人的完善签字,批准人应为投标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二测量工作管理程序•本程序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基准点、基准高程的复测、施工放样测量和路基填、挖前地面线测量和验收测量。•执行新的监理规范相关内容三工程材料管理工作程序•1、工程材料申请使用报告的内容与格式:•1.1原材料质量试验资料。•1.2各种混合料(砼、沥青砼、二灰稳定砂砾等)配合比设计试验结果资料。•1.3钢筋、水泥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资料等,如出厂合格证、材质检验等。•1.4“工程材料申请使用单”和封皮见附件。•2、工程材料申请使用报告编制方法•2。1永久性工程所用的工程材料,均应在使用前申报,经批准后方可使用。••2.2各种原材料如水泥、钢材、地材(砾石、砂料等),均按不同的生产厂(场)家和不同的规格分别进行申报。•2.3施工单位生产并外购的水泥砼、沥青砼和二灰稳定砂砾等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均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申报。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资料(包括原材料)由施工单位向生产厂家索取,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2.4同一生产厂(场)家,生产不同规格的材料(如钢筋Φ20、Φ25、砾石0.5-3.2cm,0.5-2.0cm等)可在同一工程材料使用申请报告中申报。不同的工程材料(如石灰、钢材等)须分别进行工程材料使用申报工作。••2.5水泥砼配合比设计使用申请报告中,附配合比设计,试配砼强度试验结果,外加剂出厂合格证和水泥砼使用的原材料(砾石、砂子、水泥等)试验资料。•2.6工程材料申请使用单中的材料质检资料须齐全,字迹清楚。•2.7“工程材料申请使用单”一式三份,签字并盖章。四工程开工管理工作程序•(一)合同开工•合同开工是指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开工日期,合同工期从合同工程开工日期开始起算。•(二)总体工程开工令•1、审批程序•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可以提出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专业监理师初审同意后报总监理办审批,再报业主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总监理办下达总体工程开工令。总体工程开工令的下达,并不表示监理工程师批准了承包人的某一分项工程开工。•2、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按照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中的附录A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并按项目划分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3、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内容•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合同协议书签订情况、临建情况、施工组织编制和审批情况、工料机准备情况、图纸及拆迁到位情况、自保体系建立情况、工地试验室建设及其验收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建议。•4、分项工程开工申请•4.1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的审批程序•一般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在开工前7天向驻地监理办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一式两份)。驻地监理办在7天内予以审批。•4.2重要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在开工前14天向驻地监理办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一式三份)。(重要分项工程项目为:桩基施工、大型现浇混凝土梁板施工、钢梁施工、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大型构件吊装施工、顶管施工等)。五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程序•1分包原则•1.1承包人不得将承包的大部分工程分包出去,或层层分包。•1.2所有的工程分包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分包工程手续批准后,方可实施。•1.3监理工程师同意工程分包并不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条款应承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1.4根据工程需要,业主可根据合同指定分包人参与工程施工或为工程提供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等生产,承包人应予以支持和配合。指定分包人保护承包人利益不受损害。六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各分项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分项工程自检报告——监理工程师经过检验后确定是否签认分项工程自检报告——监理根据对工程检查验收结果和自检资料是否齐全,决定是否签认中间交工报告——认可的工程,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施工与自检资料不齐全,暂不计量支付)——交工前工程质量检查——工程初验——工程交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监理指令•1、“监理通知”和“回复单”•监理工程师在巡视工地现场中发现的问题,应以监理指令的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改正:如工序工程施工工艺存在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或施工中存在不安全稳患,监理工程师可填写“监理通知”要求承包人进行改正,整改合格后,填写“回复单”上报监理办,待批准合格后承包人方可继续施工。••2、“停工令”和“复工令”•承包商在施工中屡次违反合同规定和监理工作程序,或施工工艺存在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将征得业主同意,以书面形式签发分项、分部或全面工程停工令。当承包人经过整顿提出有效可行的措施,且已改正并填写“复工申请”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同意后签发“复工指令”。承包人方可继续进行施工。七工程验收管理工作程序•分项工程验收和分项工程中间验收•质量检验评定-对已完分部工程进行质量检验评定。八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工作程序•1、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进行控制的原则是:总体安排、阶段控制、单项管理、月度统计。从工程量管理的角度必须采用的计划有:总体工程进度计划、阶段工程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从工作量管理的角度必须采用现金流量计划。•2、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满足•2.1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进度计划的批准,并不免除承包人延误工期的任何责任。•2.2承包人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工期。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进度缓慢,无法保证合同工期时,将发出书面指令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快进度。承包人无权因此获得任何追加款项。•3、核查进度•进度核查要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进度计划为基础,驻地监理负责,实行一天一记录,一周一一汇总,一月一总结,要建立计划进度统计台帐,填写周工程进度统计表,每周核定工程进度是否与周进度计划相符,分析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差产生的原因。九质量事件(事故)处理管理工作程序•质量事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当承包人由于违反施工技术规范规定或擅自改变被批准的施工方案或由于其它失误使工程质量出现有可能造成较严重后果的质量缺陷问题,即为“质量事件”。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是指对工程的安全性、使用寿命、使用功能和外观形象的影响。•质量事故:当质量事件被质量监督部门或监理工程师及业主确定其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程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工程损失价值时,即为质量事故。十工程量清单管理工作程序•1、数量核算•承包人和总监办在接到业主下发的中标工程量清单后28天内,根据合同文件和设计图纸对原工程量清单的数量进行认真核实。首先,根据图纸核算图纸工程数量表中的数量,确定实际图纸数量;其次,根据实际图纸数量和清单说明核算清单数量,确定清单数量控制值。总监办将清单核算的结果汇总,上报业主审批。•2、清单确认•经数量核算后,业主将根据核算结果对工程量清单单价加以调整。•经业主批准的工程量清单调整,即支付清单,将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成为计量支付工作的基础依据之一。•3、清单分解•承包人应在接到支付清单7天内按质量验收的分项要求进行分解,形成若干个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总监办对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核查、审批后,经总监办最终确认的分项工程清单将作为分项工程完工计量的依据。•4、清单变化•4.1、清单增补•业主确定的投标时工程量清单中的暂时缺项,业主将在施工过程中以增补清单的形式予以增补。清单增补应视为工程量清单的一部分,纳入增补清单。•4.2、工程变更•变更增补的工程项目,直接纳入总监办下发的变更增补清单。•施工增补•业主要求承包实施的,且签发施工变更通知单的工程项目,直接纳入总监办下发的施工增补清单。•5、额外费用•额外费用是指由于索赔或业主指令等造成承包人发生额外支付费用。在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三方确认后,总监办以补充清单的形式发送承包人,纳入额外费用清单。十一中间计量管理工作程序•现场计量•承包人应对无法从设计图纸中直接计算出或需实际现场确认的工程数量填报工程量现场确认单;对超出“清理与掘除”项目规定范围所发生的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不适宜材料项目的工程数量填报“清除不适宜材料确认单”;对清除不适宜材料后的路基进行回填处理的项目填报“选料回填确认单”。承包人在上述项目发生之前,请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是否发生进行确认;如确认发生,实施之前请总监办现场计量负责人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共同对工程数量进行确认。未经确认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将不予计量支付。十二工程支付管理工作程序•支付按时间顺序分为:前期支付、期中支付、分项完工支付、交工支付和最终支付•监理工程师在期中支付中暂预先支付已完工程款的80%,在分项完工支付中对质量达到规定标准,相应资料齐全的工程项目,一次性支付核准剩余部分。•交工支付在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签定书”签发42天内,承包人应提供交工结账单,监理工程师在“竣工验收签定书”签发90天内,依据审核认可的交工结账单向业主提供交工支付单,用以确认合同估算的最终支付总额及截止到交工之日合同计量支付情况十三工程变更管理工作程序•1、工程变更通知•1.1、发布工程变更通知•1.2、工程变更的执行•1.3、工程变更的影响•1.4、变更工程计量•2、变更费用申请•2.1、变更费用申请的提交•2.2变更费用申请的审批•2.3变更支付•2.4变更时效十四工程延期管理工作程序•监理工程师将对下列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予补偿•1、任何形式的额外或附加工程•2、合同条款所涉及的任何延期理由(1)图纸延迟发出(2)工程暂停(3)延迟提供土地•3、天气情况异常恶劣•4、任何其它的特别情况,例如:罢工、非承包人或业主所能控制而导致的延误。•5、由于业主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任何延误,干扰或阻碍。十五费用索赔管理工作程序•监理工程师可以受理下列原因引起的费用索赔。•(1)由于出现了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投标时无法预见和防范的不利自然条件和人为障碍造成施工费用的增加。•(2)由于并非承包人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各种额外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