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第十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关于办理委托票的通知根据《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关规定,我村从2015年1月28日至2015年1月31日,每日上午10点至下午4点办理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委托票手续,在此期间请到村村委会办理相关事宜。有选举权的选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被委托人只能接受1人或2人委托。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望广大选民互相转告,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则不予受理时间:上午10点至下午4点(1月28日至1月31日)地点:村委会特此通知乡村第十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