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forconstructionandacceplanerofoilandgastrainsmissionpipelineenginaering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07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69—2006,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4.2.1、10.1.4、lO.3.2、10.3.3(2、3、4)、10.3.4、14.1.1、14.1.2、14.2.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六年一月十八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关于印发“二00一年至二00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组织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共分19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施工准备、材料、管道附件验收、交接桩及测量放线、施工作业带清理及施工便道修筑,材料、防腐管的运输及保管,管沟开挖,布管及现场坡口加工,管口组对、焊接及验收。管道防腐和保温工程,管道下沟及回填,管道穿(跨)越工程及同沟敷设,管道清管、测径及试压,输气管道干操,管道连头,管道附属工程,健康、安全与环境,工程交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在本规范的制定过程中,规范编制组总结了多年油气管道施工的经验,借鉴了国内已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和国外发达工业国家的相关标准,并以各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单位、专家的意见,反复修改,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质量安全环保部(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道,邮编:06500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参编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主要起草人:魏国昌陈兵剑郑玉刚王炜续理高泽涛马骅苏士峰陈连山钱明亮胡孝江姚士洪葛业武李建军隋永莉田永山杨燕徐梅李林田宝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5月1日起实施1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总则1.0.1为提高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水平,确保管道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扩建的陆地长距离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煤气管道、成品油管道线路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长输石油、天然气场站内部的工艺管道、油气田集输管道、城市燃气输配管网、工业企业内部的油气管道以及投入运行的油气管道改造、大修工程的施工及验收。1.O.3管道线路工程施工主要分为:施工准备,材料、管道附件验收、交接桩及测量放线、施工作业带清理及施工便道修筑,材料、防腐管的运输及保管,管沟开挖.布管及现场坡口加工,管口组对、焊接及验收,管道防腐和保温工程,管道下沟及回填,管道穿(跨)越工程及同沟敷设,管道清管、侧径及试压,输气管道干燥,管道连头,管道附属工程,健康、安全与环境和工程交工验收。1.0.4施工前,应进行现场交桩和技术交底,施工中,应及时进行竣上资料的填写和整理。1.0.5施工企业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编制合理的质量计划,确保工程质量。1.0.6承担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具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企业资质。1.O.7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长输管道long—distancepipeline是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油、气介质的管道。2.0.2弹性敷设pipelayingwithelasticbending管道在外力或自重作用下产生弹性弯曲变形,利用这种变形进行管道敷设的一种方式。2.0.3管件pipefittings弯头、弯管、三通、异径接头和管封头等管道上各种异形连接件的统称。2.O.4管道附件pipeauxiliaries管件、法兰、阀门及其组合件、绝缘法兰、绝缘接头等管道专用部件的统称。2.0.5水露点waterdewpoint气体在一定压力下析出第一滴水时的温度。2.0.6冷弯管coldbends在不加热条件下,用模具(或夹具)将管子弯制成需要角度的弯管。2.0.7热煨弯管hotbends在加热条件下,在夹具上将管子弯曲成需要角度的弯管。2.0.8弯头elbow曲率半径小于4倍公称直径的弯曲管段。3施工准备3.0.1技术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1参加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2编制、报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措施。3.0.2人力资源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1建立项目组织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2配置满足工程需要的施工工种和人员。3组织主要工种的人员培训、考试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5月1日起实施2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0.3机具设备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1完成施工机具设备配置。2完成施工机具设备的检修维护。3完成具体工程的专用施工机具制作。3.0.4物资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主要材料的储存应能满足连续作业要求。2做好物资采购、验证、保管工作。3.0.5现场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1办理相关施工许可证。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协议合同。2现场已征地量应能满足作业要求。3完成现场水、路、电、讯、场地平整,即“四通一平”及施工暂设工作。4材料、管道附件验收4.1一般规定4.1.1工程所用材料、管道附件的材质、规格和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应具有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材质证明书或使用说明书。4.1.2管道线路的弯头、热煨弯管、冷弯管应符合表4.1.2的规定。表4.12弯头、热煨弯管、冷弯管的规定种类曲率半径外观和主要尺寸其它规定弯头<4D无褶皱、裂纹、重皮、机械损伤;两端椭圆度小于或等于1.0%,其他部位的椭圆度不应大干2.5%热煨弯管≥4D无褶皱、裂纹、重皮、机械损伤;两端椭圆度小于或等于1.0%,其他部位的椭圆度不应大干2.5%应满足清管器和探测仪器顺利通过;端部保留不小于0.5m的直管段≤300≥18D350≥21D400≥24D450≥27D冷弯管DN(mm)≥500≥30D无褶皱、裂纹、重皮、机械损伤;弯管椭圆度小于或等于2.5%端部保留2m的直管段注:D为管道外径,DN为公称直径。4.2材料、管道附件检验及修理4.2.1应对工程所用材料、管道附件的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材质证明书进行检查,当对其质量(或性能)有疑问时应进行复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4.2.2应按制管标准检查钢管的外径、壁厚、椭圆度等钢管尺寸偏差。钢管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以及其他深度超过公称壁厚偏差的块陷。4.2.3钢管如有凿痕、槽痕、凹坑、电弧烧痕、变形或压扁等有害缺陷应修复或消除后使用。1凿痕、槽痕可以用砂轮磨去,输油管道也可以同时选用焊接方式修复,但磨剩的厚度不得小于材料标准允许的昀小厚度。否则。应将受损部分整段切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5月1日起实施3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凹坑的深度不超过公称管径的2%,凹坑位于纵向焊缝或环向焊缝处影响管子曲率者,应将凹坑处管子受损部分整段切除。3变形或压扁的管段超过制管标准规定时,应废弃。4.2.4弯头、弯管端部应标注弯曲角度、钢管外径、壁厚、曲率半径及材质型号等参数。凡标注不明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4.2.5绝缘接头或绝缘法兰安装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稳压时间为5min,以无泄漏为合格。试压后应擦干残余水,进行绝缘检测。检测应采用500V兆欧表测量,其绝缘电阻应大下2MΩ。4.2.6线路截断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阀门启闭检查及水压试验,其检验要求应符合表4.2.6的规定。有特殊要求者除外。表42.6截断阀检查、试验规定项目检查、试验内容检验标准外表不得有裂纹、砂眼、机械损伤、锈蚀等缺陷和缺件、脏污、铭牌脱落及色标不符等情况阀体内应无积水、锈蚀、赃污和损伤等缺陷外观检查法兰密封面不得有径向沟槽及其他影响密封性能的扭伤启闭灵活启闭检查启闭指示器准确壳体试验1.5倍公称压力,持续时间5Min壳体填料无泄漏水压试验密封试验1.0倍公称压力,持续时间2Min密封面不漏5交接桩及测量放线5.1一般规定5.1.1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现场进行控制(转角)桩、沿线路设置的临时性、永久性水准点的变接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测量放线,将桩移到施工作业带的边缘。5.1.2管沟回填后,应将设计控制(转角)桩恢复到原位置。5.2交桩、移桩5.2.1设计代表在现场向施工单位交接设计控制(转角)桩时,应核对桩号、里程、高程、转角角度。变桩后,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保护控制(转角)桩,对已经丢失的桩应复测补桩。图5.2.2平原地区移桩方法注:a为平移时的等距高。5.2.2平原地区宜采用与管道轴线等距平行移动的方法移桩(图5.2.2),移桩位置在管道组装焊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5月1日起实施4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侧,施工带边界线内1m位置为宜,转角桩应按转角的角平分线方向移动;平移后的桩称为原桩的副桩。山区移桩困难时可采用引导法定位,即在控制(转角)桩四周植上4个引导桩,4个引导桩构成的四边形对角线的交点为原控制(转角)桩的位置。5.3测量放线5.3.1应根据设计控制(转角)桩或其副桩进行测量放线,不得擅自改变线路位置。需要更改线路位置时,必须得到设计代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改。5.3.2管道测量放线应放出线路轴线(或管沟开挖边线)和施工作业带边界线。在线路轴线(或管沟开挖边线)和施工作业带边界线上加设百米桩,并在桩间拉线或撒白灰线。5.3.3管道水平转角较大时,应增设加密桩。对于弹性敷设管段或冷弯管管段,其水平转角应根据切线长度、外矢矩等参数在地面上放出曲线。采用预制弯管的管段,应根据曲率半径和角度放出曲线。弹性敷设应通过“工兵法”、“坐标法”或“总偏角法”进行测量放样,具体做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5.3.4山区和地形起伏较大地段的管道,其纵向转角变坡点应根据施上图或管道施工测量成果表所标明的变坡点位置、角度、曲率半径等参数放线。5.3.5弹性敷设曲率半径不得小于钢管外直径的100O倍。垂直面上弹性敷设管道的曲率半径尚应大于管子在自重作用下产生的挠度曲线的曲率半径,其曲率半径应按下式计算:式中R——管道弹性弯曲曲率半径(m);D——钢管的外径(cm);α——管道的转角(°)。5.3.6在河流、沟渠、公路、铁路穿(跨)越段的两端,地下管道、电缆、光缆穿越段的两端,线路阀室两端及管线直径、壁厚、材质、防腐层变化分界处应设置临时标志桩,其设置位置应在管道组装焊接一侧。施工作业带边界线以内1m处。6施工作业带清理及施工便道修筑6.1施工作业带清理6.1.1施工作业带占地宽度应执行设计规定。穿越或跨越河流、沟渠、公路、铁路、地下水丰富和管沟挖深超过5m的地段及拖管车调头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占地宽度。山区非机械化施工及人工凿岩地段可根据地形、地貌条件酌情减少占地宽度。施工作业带占地宽度如设计无规定时,一般地段可按下列公式(图6.1.1)计算:A=B+2h/i(6.1.1-1)B=Dm+K(6.1.1-2)C=(1.5~2)A·h(6.1.1-3)L=C+1.0+A+y+Dm+14=C+A+y+Dm+15(6.1.1-4)式中:A——管沟上口宽(m);B——管沟底宽(m);H——管沟深度(m);i——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