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17-15210806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卷烟厂确定餐厅业务外包单位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八月特别提示各投标人:在此我们特别善意地提醒您注意!1、请您仔细地阅读招标文件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中各项具体要求。2、请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3、请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投标文件。4、请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并正确标记。5、请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明确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6、请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递交投标保证金。7、请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避免迟误。8、请您不要忘记随身携带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及相关证书(含备查文件原件)。9、请您到达开标地点后及时到签到处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字登记。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上述提示。若需要帮助,请您与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我们将非常高兴地为您服务。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商务要求)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与内容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一章招标公告1、项目名称: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卷烟厂确定餐厅业务外包单位项目2、项目编号:0617-152108063、招标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卷烟厂4、招标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项目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南大街588号6、招标内容:确定餐厅业务外包单位(含厂内餐厅及技改现场临时餐厅)7、标段/包划分:一个标段/包8、服务期:按招标人要求9、投标人资格条件:9.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9.2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仅须提供其身份证);9.3投标人餐饮服务许可证;9.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9.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10、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8月11日起至8月17日止,每天9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设备招标一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必须提供购买人上述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11、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华融国际大厦A5D设备招标一处(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1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各界导报》上发布。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9月7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陕西省政务大厅四层第一会议室14、联系方式招标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大厅三层执行部门: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设备部招标一处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大厦A5D室邮编:710061电话:029-85398606传真:029-82309882联系人:张坤、刘星户名: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帐号:61130115101801000384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本表关于本次招标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名称: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卷烟厂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南大街588号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大厅三层执行部门:设备招标一处详细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5D室联系人:张坤、刘星电话:029-85398606传真:029-823098823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卷烟厂餐厅业务外包单位项目招标编号:0617-15210806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5招标内容确定餐厅业务外包单位(含厂内餐厅及技改现场临时餐厅)6资审办法资格后审7质保期不适用8项目实施地点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卷烟厂指定地点9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2、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仅须提供其身份证);3、投标人餐饮服务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说明:1.上述资格条件均为必备资质,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审核后退回。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份,其中1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另外1份须与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开标现场核验。10投标报价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元/月)(最终结算按实际服务期限据实结算)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服务期限及暂定人数进行报价。此报价仅作为本项目评审及报价分值计算的依据。签订合同时,以所报单价作为合同计价的依据,以实际服务期限和人数为准确定合同总金额。3、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员工工资、保险、工装、住宿、体检、劳动保障、管理费、相关税费及其它费等。4、投标人必须针对本次招标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允许拆分,招标方不接受(将拒绝)只对部分服务或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11服务期限1、厂内餐厅为24个月(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2、技改现场临时餐厅服务期拟定为2年(24个月),服务开始日期、结束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按月结算业务费。12招标人书面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截止之日15天前1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投标人将所需澄清的问题以邮件形式发送到以下电子信箱地址,原件送达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设备招标一处。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发给各投标人。联系人:张坤电话:029-85398606,传真:029-82309882邮箱:kk-kelly@126.com14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2015年9月7日9时30分递交地点:陕西省政务大厅四层第一会议室1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6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并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账(投标时须提供银行转账/电汇单据):开户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开户账号:611301151018010003843财务联系电话:029-85236021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及以个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保持有效。17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18签字或盖章要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求加盖投标人公章19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另行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标书壹份,随投标文件正本一同递交。20装订要求投标文件要求打印,胶装成册,不允许活页夹装订,由于装订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的散落、丢失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1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注:投标人名称及密封包装封口骑缝位置应加盖投标人公章2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23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监标人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顺序:随机开启2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25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公示媒介:“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示期:三个工作日26安全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根据发包方业务外包工作要求,承包方在履行承揽业务的过程中应缴纳1万元的安全保证金和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足额缴纳安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后,方可与发包方签订协议。27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打分)法28上限控制价投标报价超过或等于上限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上限控制单价(包含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人民币6.45万元/月(厂内餐厅);人民币2.83万元/月(技改工地)30投诉意见(1)投诉意见反馈单位及部门: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监督部(2)投诉意见联系电话:029-85362812(3)投诉意见传真:029-8522751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限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名词解释1.招标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卷烟厂2.投标人: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供应商3.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标书:招标文件及相关的附件、书面答疑、补充说明、澄清说明等(如有时)全部文件的统称。总则1.项目说明1.1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本招标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本项目的中标人。2.合同履行地2.1本次招标所需货物的合同履行地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本次招标所需货物的采购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投标费用承担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因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清退。5.3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中标人以本项目投标总价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下浮一定比例后执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按国家标准本项目收取标准100(不含)以下1.5%按标准收取100-5001.1%按照标准下浮20%收取500-10000.8%按照标准下浮25%收取1000-50000.5%按照标准下浮30%收取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招标内容和技术要求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与内容6.2除6.1内容外,本章第7条、第8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投标人通过正常渠道从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得,且招标文件封面加盖有西北(陕西)国际招标公司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招标文件,为当次招标的有效招标文件。6.4投标人须知6.3条款所述的有效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当次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编号所对应的招标。6.5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要求、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相关规定,该投标将被否决6.6招标文件中的商务专用条款要求和技术要求(包括图样、规范、参数等附件)等文件的所有权属于招标人,且仅用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编号所对应的招标。除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它用,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同时招标人保持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6.7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7.招标文件的澄清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7.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