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项目管理体系改革及有关管理政策一、科技项目管理体系改革二、政府对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新规定三、项目申报指南发布申报——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建立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打破行政主导和部门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整合科技规划和资源,完善政府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机制•建立创新调查制度和创新报告制度,构建公开透明的国家科研资源管理和项目评价机制一、科技项目管理体系改革(一)省级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基本思路:分权制衡,流程再造,功能优化,公开透明分权制衡: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评审权—立项权—资金分配权,相对分离流程再造:指南编制——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执行——项目验收——绩效考核功能优化:优化综合处室和业务处室功能定位公开透明:实现科技业务信息向全社会的公开公示畅通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渠道实现多级多部门协同审查的监督功能(二)建立科学高效的财政科技投入管理模式调整优化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结构15大主体计划一批重大科技专项一批专题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指南与项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能力环境建设绩效目标省级科技计划组织转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方式2企业资助方式创新•后补助:•项目申报-立项-验收-补助,奖励性补助《2014年度省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立项时拨付60%经费,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40%经费;检查或验收未达到要求者,酌情减拨经费或取消拨付经费。•根据企业研发费投入情况事后补助《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越多获取补助越多•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不足1亿元的,按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亿元、不足5亿元的,对其中1亿元给予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2.5%给予补助•科技创新券:企业申请-政府发放-交付高校院所-企业获得技术服务和成果-政府兑付资金《南海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企业用创新券向检测、研发、设计、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机构,和创新金融产品、科技保险等金融服务机构购买科技及金融创新服务后,由企业持创新券到相关部门兑现•创新券以电子券形式发放,有效期为1年,不得转让、买卖,逾期不可使用。•创新券有效期内可分批使用,每次申请使用额度不超过10万元。•购买服务,创新券使用额度占企业总支出不高于一定比例。•股权投资/产业基金: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受托管理2013年10个项目企业,4.3亿元2014年7个项目企业,1.27亿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的意见(试行)》(粤府办〔2013〕16号)参股期限一般为3~5年,最长不超过10年,财政资金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原则上不超过其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深圳孔雀计划:部分股权投资,部分无偿资助孔雀计划基金的股权投资或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借款•科技保险的保费和风险补贴•《广州市科技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对科技保险参保企业提供保费补贴。市、区(县)按1:1比例分担补贴资金,单个企业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30万元。其中,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6项保险产品享受60%的保费补贴;投保其他8项保险产品享受30%保费补贴•《2014年广东省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科技投融资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科技保险机构:科技保险险种属于以下险种的,即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断保险,按上述4个险种赔款金额的30%给予风险补偿金。单个申报单位每年最高补偿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创业(风险)投资联动与补偿•建立财政科技计划经费与创业投资协同支持科技项目的机制•对已经设立并主要投资于初创期和早中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包括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股权众筹机构)进行跟进投资,并对其管理团队或管理机构予以风险补偿•以引导基金的方式与其它创投机构共同设立主要为天使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基金)•支持各地市成立引导基金,支持省市联动设立新的主要为天使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基金)在全国首开以政府名义、以团队形式规模化引进高层次人才之先河对引进团队,最低资助1000万元,最高资助可达1亿元,支持力度大是广东省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广东省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政策的重大突破专项资金委托银行监管,一次性全额拨付到位团队可享受10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由带头人支配使用人员费和劳务费两项支出总额最高可占科研工作经费总额的30%经用人单位同意,团队带头人可自由支配2%的专项资金单位管理费支出总额最高可占科研工作经费总额的2%——充分体现对高层次人才价值的高度肯定和认可有关管理规定坚持“用人单位支撑为主,团队项目支持为辅”原则:用人单位是引进和使用团队的主体,享受引进团队相应权益并负有为团队提供良好支撑条件等相应义务。坚持“三注重两符合原则”:注重人才水平、注重技术成果、注重产业化前景,符合加快发展需要、符合优化经济结构需要。实施周期:5周年,一般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分“技术研发产业化”和“应用基础研究”两类申报。技术研发产业化类:主要依托产业化项目引进人才。应用基础研究类:主要依托重大研发平台、重点学科和重大项目引进人才。以申报通知为准(避免形式审查不合格):人员数量、年龄要求在粤工作时间要求资助额度比例要求知识产权要求证明材料要件(证明承诺书等)一经报送,不退回修改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注意事项(三)全新打造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屏蔽申请书的申请人/单位信息 科技项目信用管理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广东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设立:每个专项一个归口主管部门,不超过5年项目库管理:逐步实行项目库管理,与年初预算同步编列项目滚动预算项目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和多头申报二、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和新规定信息公开:专项资金管理统一平台公开管理办法、指南、申报情况、分配程序、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科研项目经费监管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有关规定》适用于省内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科研项目及与之相关的人才(团队)、条件与平台等的资金;行政事业单位承担社会资金委托的科研项目经费重点项目是指自然科学500万元、社会科学20万元以上的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应当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项目从指南发布到截止申报至少应当间隔一个月以上加大省外专家在专家库中比重,建立健全严格的回避、保密制度随机双盲评审,评审组最后40%不得立项立项部门(内设机构)实行项目库管理权与资金分配权分离立项部门应当建立申报项目数额限制制度,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要求承担单位建立健全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及相关领导连带责任制,切实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承担单位应当逐步建立以门户网站等为媒介公示本规定范围内科研经费使用信息的机制应当建立健全验收责任制,并建立抽查制度建立黑名单制度,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领导等的责任三、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和申报序号专题方向支持领域支持对象一、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重大科技专项领域重点项目,自由申报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等。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国家—省联合基金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申报指南执行。二、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省属科研机构改革创新省属科研机构稳定支持类项目,省属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类项目主要支持省属科研机构开展研发活动和创新平台建设,包括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引进、科技基础条件与平台建设、科技服务和战略研究等。省属科研院所等科研平台条件建设支持经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支持生物种质资源、实验动物资源、科技文献和科技期刊、科研仪器设备研发、科学数据库和科技网络等科技平台条件建设项目。支持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农业和社会民生、工业、科技服务业领域研究攻关支持全省公益性科研单位开展的面向第一、二、三产业、社会民生、生态文明、军民结合等领域的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及重大科技专项公共技术攻关项目。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软科学研究、科普、科技人才服务等支持科技战略、技术规划、科技管理、科技政策法规、技术预见与应用等软科学研究。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部门等研究单位三、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重大科技专项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与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等八大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或重大创新平台、技术标准制定和示范推广等公共服务项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粤港联合创新支持创新粤港科技合作新模式,聚焦支持粤港两地有合作基础的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型材料、环保节能、中药食品等领域科技项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企业(中小型)四、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成果转化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参股募集社会资本,设立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争取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参股支持,采用市场化手段放大资金使用效果。企业科技投融资服务开展科技融资补贴、保险补贴与风险补偿、引导性投资、科技创投联动、科技金融重大活动及服务体系建设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单位五、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省部院产学研结合形成的新型研究机构建设,支持开展实质性产学研联合的企业研发机构或公共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院士工作站,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支持专业镇创新集群升级示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支持国家部委在我省布局的大科学工程应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究机构,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国际科技合作国家级和省级国际合作基地、国际联合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特色区域性合作(如广东-以色列联合资助项目)等国际合作项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高新区与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支持高新区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高新区创新发展能力建设。科技园区管理机构、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孵化平台及相关企业、高校、院所等科研单位支持前孵化器(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载体内公共创新和服务平台建设。技术交易体系与科技服务网络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基地建设、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科技服务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技术交易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创新方法推广应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等科研单位农业园区、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等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等创新载体建设。科技园区管理机构、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孵化平台等科普、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支持科学普及,包括科普场馆能力建设、科技政策宣讲、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建设、校园科技主题科普活动、优秀科普作品创作等。支持科技人才服务,包括重大人才工程支撑平台、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训、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基地建设、“三区”科技人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