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七个人所得税的核算与代扣代缴学习目标知识目标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和征税对象理解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技能目标能根据个人收入情况选择适合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能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能处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任务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任务目标:能运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额能计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能计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能解释对稿酬所得减征及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加成征收的规定能计算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额任务示例要求:计算王丽2011年10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资料:王丽为居民纳税人,2011年10月取得收入如下:(1)王丽为鑫鹏公司销售部门员工,鑫鹏公司支付其月工资5200元。(2)提供一项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给美达公司,合同约定特许权使用费20000元,个人所得税由王丽个人负担。一、个人所得税概述(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范围(四)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五)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六)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及纳税期限(七)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1年6月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具有以下特点:1.分类所得税制2.实行定额定率相结合的费用扣除方法3.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4.计算简便5.采取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的征收方法1.分类所得税制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根据计税方法的不同可分为三种: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这三种税制各有所长。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所得税制,即将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划分为11类,分项确定费用减除标准,分项规定税率,分项计税。实行分类征收,可以对不同来源的所得实行差别待遇,能够体现国家的政策。2.实行定额定率相结合的费用扣除方法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均有费用扣除的规定,只是扣除的方法及额度不尽相同。我国本着费用扣除从宽从简的原则,采取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的费用扣除方法3.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根据各类个人所得的不同性质和特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两种税率形式。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实行量能负担,体现税负公平,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对劳务报酬、稿酬等其他所得,采用比例税率,实行等比负担,便于源泉扣缴税款。这与一般实行分类所得税制的国家通常采用比例税率的做法有所区别4.计算简便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采取了确定总额进行扣除的方法,免去了对个人实际生活费用支出逐项计算的麻烦。而且各种所得项目实行分项扣除,分项定率,分项计税的方式,其费用扣除项目及方法易于掌握,计算简便,符合个人所得税税制从简的原则。5.采取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的征收方法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有支付单位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两种方法。根据税法规定,凡是可以在应税所得的支付环节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均由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对于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个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此外,对其他不便于扣缴税款的,亦规定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1)居民纳税义务人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上述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划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1)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依法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即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2.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军队、驻华机构(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及其他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范围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各种应税所得,税法列举征税的个人所得共有11项,具体征税范围如下:(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四)所得来源地的确定所得来源地的判断应反映经济活动的实质,要遵循方便税务机关实行有效征管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3)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构、组织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五)个人所得税的税率1.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个人所得税本着“税负从轻、区别对待、分类调节”的原则,规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分别不同个人所得项目确定了三种适用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3)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六)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及纳税期限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1)自行申报纳税2)代扣代缴纳税1)自行申报纳税自行申报纳税,是由纳税人自行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法。税法规定,纳税人须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情形包括:①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②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③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④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2)代扣代缴纳税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计算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除并缴入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这种方法有利于控制税源,防止漏税和逃税。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①工资、薪金所得;②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③劳务报酬所得;④稿酬所得;⑤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⑦财产租赁所得;⑧财产转让所得;⑨偶然所得;⑩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税务机关按照扣缴义务人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七)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1.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2.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2.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1)费用减除3500元的适用范围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所得-3500元(8-1)2)附加减除费用2800元的适用范围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税法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其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附加减除费用2800元,余额作为其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所得-3500元-2800元(8-2)2.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各级距应纳税所得额×该级距的适用税率)(8-3)或: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8-4)【例8-1】约翰是在某厂工作的一名法国专家(非居民纳税人),2011年9月取得由该厂发放的工资12000元人民币,计算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约翰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2000-3500-2800)×20%-555=585(元)(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对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8-5)2.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8-6)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实际减除的是相当于个人的生计及其他费用。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3500元×月数(8-7)2.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8-8【例8-2】林某2012年1月1日承包经营某企业,承包期限为2年,承包合同规定承包人每年分得经营利润80000元,且每月可以从被承包企业领取工资2000元,补贴500元。计算林某2012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1)林某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80000+(2000+500)×12]-3500×12=68000(元)(2)林某2012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8000×30%-9750=10650(元(四)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2.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1)费用减除的标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均以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8-9)(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8-10)2)每次收入的确定(1)劳务报酬所得,只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