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六个人所得税税收实务与纳税筹划6.1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一、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一)实行分类征收(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三)费用扣除额较宽(定额扣除、定率扣除)(四)计算简便(五)采取源泉扣缴和个人申报两种征纳方法三、纳税义务人基本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也涉及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中国的港、澳、台同胞,还涉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并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三、纳税义务人(一)居民纳税人1.判定标准住所和居住时间标准只要具备其一就成为居民纳税人①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②居住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三、纳税义务人2.纳税义务负无限纳税义务,即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都要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三、纳税义务人(二)非居民纳税人1.判定标准非居民纳税的判定条件是以下两条必须同时具备:(1)在我国无住所(2)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即习惯性居住地不在境内,而且不在中国居住,或者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习惯性居住地不在境内的个人,只有外籍人员、华侨或港澳台同胞2.纳税义务负有限纳税义务,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三、纳税义务人【例题·分析】某在我国无住所的外籍人员2009年5月3日来华工作,2010年9月30日结束工作离华,则该外籍人员是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这是因为该外籍人员在2009年和2010年两个纳税年度中都未在华居住满365日,则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四、征税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其他所得四、征税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注意以下几点:1.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强调个人所从事的是他人指定、安排并接受管理的劳动、工作或服务于公司、工厂、事业单位。2.辨析区分劳动分红与股份分红的不同劳动分红属于劳动所得,列入工资薪金项目征税;股份分红属于资本利得,列入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税企业在向劳动者支付了工资之后,再将一定比例的利润或超额利润向劳动者进行分配,叫劳动分红。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四、征税范围3.不予征税的津贴、补贴(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其中的误餐补助,是指按照财政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津贴不能包括在内。四、征税范围4.法定退休取得的退休金免税,内部退养取得的退休金和补偿金应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再任职收入也按工薪纳税。5.出租车问题: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承租的,驾驶员从事客运取得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个体出租车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个人出租车挂靠单位,并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关键:看出租车的所有权四、征税范围6.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金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非雇员,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四、征税范围【例题●单选题】中国公民宋某是一家公司的营销主管,2013年2月份取得工资收入4000元。当月参加公司组织的国外旅游,免交旅游费15000元,另外还取得3000元的福利卡一张。宋某2月份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A.4000B.15000C.22000D.3000『正确答案』C四、征税范围(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1.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不征收个税;同时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按该税目计算征税。3.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股息、利息、红利”税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四、征税范围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比照个体工商户纳税。5.企业资金购买房屋等财产的归属应税项目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用企业资金为其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购买房屋等财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用企业资金为其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购买房屋等财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企业用企业资金为本企业除投资者以外的雇员购买房屋等财产工资、薪金所得四、征税范围【例题·多选】下列各项中,应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的有()。A.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B.有限责任公司的个人投资者以本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的汽车C.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的住房D.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所得【答案】AC四、征税范围(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指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个人承包登记状况是否交企业所得税是否交个人所得税注意按照登记和分配的不同情况,区分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判定标准:参与分享企业的经营成果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不交缴纳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按照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交个人所得税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例题·多选】张某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张某承包收入10万元,张某不参与分享经营成果;李某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规定每月支付李某工资4000元,还规定每年要上交承包费50万元,其余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取得的承包费按照工资薪金项目征税B.张某取得的承包费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C.李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项目征税D.李某取得的工资和承包费都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答案】AD。李某参与分享承包企业的经营成果,其从该企业取得的工资薪金和承包经营成果都属于“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四、征税范围(四)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独立性劳务所得;非雇佣关系所得。四、征税范围注意辨析如下几方面的问题:1.注意劳务报酬(独立、非雇佣)与工资薪金(非独立、雇佣)的差别。2.董事费收入:(1)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2)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按工资薪金征税(与个人工资合并)。3.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四、征税范围4.非货币性营销业绩奖励的对象不同带来的征税项目差异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而对于雇员取得上述待遇则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5.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四、征税范围【例题·多选】下列个人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A.外部董事的董事费收入B.个人兼职收入C.教师受聘给企业讲座取得的收入D.在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收入【答案】ABCD。董事是股东的代表,外部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执行董事的任职所得属于工薪所得。四、征税范围(五)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解释1】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以及其他作品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解释2】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亦应征收个人所得税。【注意】①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税。②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③专业审稿岗位人员的审稿收入属于工薪所得,外聘审稿人员的审稿报酬属于劳务报酬。四、征税范围【例题·单选】下列属于稿酬所得的项目有()。A.记者在本单位刊物发表文章取得的报酬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D.书画家出席笔会现场泼墨书写取得的收入【答案】C,A是工资薪金所得,B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D劳务报酬所得。四、征税范围(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注意】1.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2.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3.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税。四、征税范围【例题·多选】下列个人收入,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A.个人取得的特许权经济赔偿收入B.作家公开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的收入C.作家公开拍卖自己写作时用过的金笔的收入D.电视剧编剧从任职的电视剧制作中心获得的剧本使用费收入【答案】ABD四、征税范围(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相关链接】个人取得国债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储蓄存款利息均免征个人所得税。教育储蓄是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指定银行开户、存入规定数额资金、用于教育目的的专项储蓄。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