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门安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50号二○一八年三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目录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2、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163、环境质量状况........................................................................................................274、评价适用标准........................................................................................................31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5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457、环境影响分析........................................................................................................47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589、结论与建议............................................................................................................61附件:附件1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前期服务联系单;附件2用地预审意见;附件3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设计条件;附件4噪声监测报告;附件5环评公示;附件6公示证明;附件7环评文件确认书。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竹山门安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电话:0571-85151911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竹山门安置项目建设单位舟山市定海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沈贤斌联系人张辰通讯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海山路35号联系电话13575603701传真/邮政编码316000建设地点舟山市定海区环南街道竹山门地块立项审批部门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定发改窗〔2017〕159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占地面积(平方米)15998.5绿化面积(平方米)3999.6总投资(万元)285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94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3%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2021年5月1.1项目背景为加快定海老城区更新改造步伐,提升城市品位和生活质量,打造定海西部“新门户”,舟山市定海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2.85亿元,在定海区环南街道竹山门地块开展竹山门安置项目,主要建设5栋高层住宅和配套公建,总用地面积15998.5m2,总建筑面积5659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990m2,地下建筑面积14200m2,非机动车位面积2400m2,共计住宅294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三十六、房地产——10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中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故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舟山市定海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50号)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勘查、监测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整理分析和计算,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报定海区环境竹山门安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电话:0571-85151911保护局审批。1.2编制依据1.2.1有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2016年9月1日起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8年1月1日起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2016年1月1日起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7年3月1日起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11月7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2011年3月1日起实施)。1.2.2法规及文件(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2)《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6〕65号,2016年12月5日起实施);(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起实施);(4)《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2015年9月1日起实施);(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保部环发〔2006〕28号,2006年3月18日起实施);(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保部环竹山门安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3电话:0571-85151911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7)《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保部环发〔2012〕98号,2012年8月7日);(8)《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保部环环评〔2016〕95号,2016年7月15日);(9)《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修正)》(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7月1日起实施);(10)《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修正)》(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1月3日);(11)《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修正)》(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12月19日);(12)《关于印发浙江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浙环函〔2017〕153号,2017年4月28日);(1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浙政函〔2016〕111号,2016年7月8日);(14)《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2015年12月28日);(1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2018年3月1日);(16)《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2012年2月24日);(17)《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2014〕28号,2014年5月19日);(18)《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2014年7月15日);(19)《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5〕38号,2015年10月23日起实施);竹山门安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4电话:0571-85151911(20)《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09〕76号,2009年10月29日);(21)《关于印发浙江省第四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的通知》(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17〕11号,2017年3月14日);(22)《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生态办发〔2015〕1号,2015年2月11日);(2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5年本)的通知》(浙政发〔2015〕9号,2015年5月8日);(2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修正)》(国家发改委令第36号,2016年3月25日);(25)《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2012年12月28)。1.2.3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1.2.4技术文件、其它依据(1)《关于舟山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复函》(浙环函﹝2016﹞200号);(2)《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舟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舟政发〔1997〕85号);(3)《舟山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7年7月);(4)《舟山市区环境功能区划》(舟山市人民政府,2016年1月);(5)《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6)环评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环评技术合同;(7)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竹山门安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5电话:0571-851519111.3建设项目概况1.3.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竹山门安置项目拟建于定海区环南街道竹山门地块,主要建设18层高层住宅3栋,17层高层住宅2栋,以及配套公建等,总用地面积15998.5m2,总建筑面积5659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990m2,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