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建设项目资金筹措主要内容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筹措第三节项目融资模式第四节资金成本分析5.1概述5.1.1资金筹措的概念与分类建设项目资金筹措是指建设项目的主体根据其建设活动和资金结构的需要,通过一定的筹资渠道,采取适当的方式获取所需资金的各种活动的总称。这里建设项目的主体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可以按照所筹资金性质、资金使用期限的长短、是否通过金融代理机构以及出资者对资金的追索性质等角度作不同的划分,如图5-1所示。图5-1建设项目资金筹措的分类项目融资企业融资按资金的追索性间接筹措直接筹措按是否通过金融机构短期资金筹措长期资金筹措按资金使用期限债务资金筹措权益资金筹措按所筹资金性质建设项目资金筹措1.权益资金筹措与债务资金筹措按照所筹措资金的性质,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分为权益资金筹措和债务资金筹措措。权益资金筹措是指资金占有者以所有者身份投入到建设项目中的方式进行筹资。权益资金一般不用还本,又称之为自有资金。权益资金形成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和项目的“资本金”。相对于负债资金而言,权益资金的财务风险小,但是付出的资金成本较高。权益资金可以通过吸收股东直接投资、发行股票等方式筹措。债务资金筹措是指项目投资中以负债方式从金融机构、证券市场等资本市场取得资金的方式。债务资金到期要还本付息,因而称之为借入资金。一般来说,债务资金的财务风险高于权益资金,但付出的资金成本较低。债务资金可以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券、商业信用和融资租赁等方式筹措。2.长期资金筹措和短期资金筹措按照所筹措资金的使用年限,可以分为长期资金筹措和短期资金筹措。长期资金是指建设项目的主体购置或者建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进行长期投资而筹集的并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金。长期资金可以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发行长期债券、长期借款、融资租赁等方式筹得。短期资金是指建设项目主体因季节性或临时性资金需求而筹集并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资金。短期资金可以通过短期借款、商业信用、商业票据等方式筹得。3.直接筹资和间接筹资按是否通过金融机构进行融资,项目资金筹措可以分为直接筹资和间接筹资。直接筹资是指不经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从资金占有者手中筹集资金。发行股票、债券、票据等都属于直接融资方式。间接融资是指借助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的融资,如银行借款、融资租赁、保险、信托等融资方式。4.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按照资金所有者对资金的追索权的不同,可以分为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企业融资也叫公司融资,指依赖于一家现有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总体信用状况(通常企业涉及多种业务及资产),为企业(包括项目)筹集资金。以企业融资方式为项目筹措资金属于追索权融资,即当该项目的净运营收益不能满足同规定的报偿或偿还贷款资金时,可追索企业其他项目、业务收益及资产来偿还。项目融资是通过某一项目的期望收益或者现金流量、资产和合同权益而进行的融资,债权人的追索权仅限于该项目本身,而不能追索债务人其他项目的资产及业务收益,属于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融资。为一个项目单独成立的项目公司,通常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筹资。5.1.2建设项目资本金制度资本金是指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项目来说是非负债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照其出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一般不得以任何形式抽回。为了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有效地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国务院决定从1996年开始,对经营性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规定了经营性项目的建设都要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并提出了各行业投资项目资本金的最低比例要求。国家将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和宏观调控需,适时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2009年新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对各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最低比例规定如表5-1所示。投资行业项目资本金占投资的最低比例(%)钢铁、电解铝项目40水泥项目35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玉米深加工、机场、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30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化肥(钾肥除外)项目25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30其他项目20表5-1国务院规定的各行业项目资本金的最低比例投资项目资本金的具体比例,由负责项目审批单位根据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及银行贷款意愿和评估意见等情况,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核定。经国务院批准,对个别情况特殊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可以适当降低资本金比例。项目的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资本金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低估。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投资者以货币方式认缴的资本金,其资金来源有:(1)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国家批准的各种专项建设基金、“拨改贷”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回收的本息、土地批租收人、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人、地方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各种规费及其他预算外资金。(2)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及企业法人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股票上市收益资金等)、企业折旧资金以及投资者按照国家规定从资金市场上筹措的资金。(3)社会个人合法所有的资金。(4)国家规定的其他可以用作投资项目资本金的资金。需要说明的是,项目资本金在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后,相应转化为生产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要求,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项目据以向投资者发给出资证明。5.2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筹措5.2.1资金来源分类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必须要有明确的资金来源,并围绕可能的资金来源,选择合适的筹资方式,制定科学的资金筹措方案。资金来源按筹资主体分为内部资金来源和外部资金来源。相应的筹资可以分为内源筹资和外源筹资两个方面。由于内源筹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故应首先考虑内源筹资,然后再考虑外源筹资。对于既有法人项目来说,其资金筹措可以是内源筹资,也可以是外源筹资;新设法人项目来说,一般采取外源筹资方式。1.内源筹资内源筹资,即将作为筹资主体的既有法人内部的资金转化为投资的过程,也称内部筹资。既有法人内部筹资的渠道和方式主要有货币资金、资产变现、企业产权转让、直接使用非现金资产。2.外源筹资外源筹资,即吸收筹资主体外部的资金,外部资金的来源渠道很多,应当根据外部资金来源供应的可靠性、充足性以及融资成本、融资风险等,选择合适的外部部金来源渠道。当前我国建设项目外部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1)中央和地方政府可用于项目建设的财政性资金。(2)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信贷资金。(3)证券市场的资金。(4)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5)国际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6)外国政府提供的信贷资金、赠款。(7)企业、团体和个人可用于项目建设投资的资金。(8)外国公司或个人直接投资的资金。5.2.2项目资本金筹措项目资本金是指由项目权益投资人以获得项目财产权和控制权的方式投入的资金。资本金的筹措方式一般包括股东直接投资、发行股票、政府投资等。1.股东直接投资股东直接投资包括政府授权投资机构入股资金、国内外企业入股资金、社会团体和个人入股的资金以及基金投资公司入股的资金,分别构成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对于既有法人筹资项目,股东直接投资表现为扩充既有企业的资本金,包括原有股东增资扩股和吸收新股东投资。对于新设法人筹资项目,股东直接投资表现为投资者为项目提供资本金。合资经营公司的资本金由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认缴,合作经营公司的资本金由合作投资方按预先约定的金额投入。2.发行股票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作为已投资入股的证书和索取股息的凭证,是可作为买卖对象或抵押品的有价证券。(1)股票的特征股票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不可偿还性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资者认购了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级市场卖给第三者。股票的转让只意味着公司股东的改变,并不减少公司资本。从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于公司存续的期限。2)参与性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资意志和享有的经济利益,通常是通过行使股东参与权来实现的。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大小,取决于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从实践中看,只要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达到左右决策结果所需的实际多数时,就能掌握公司的决策控制权。3)收益性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从公司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的收益。股息或红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股票的收益性,还表现在股票投资者可以获得价差收入或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通过低价买入和高价卖出股票,投资者可以赚取价差利润。4)流通性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可交易性。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数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价对交易量的敏感程度来衡量。可流通股数越多,成交量越大,价格对成交量越不敏感(价格不会随着成交量一同变化),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股票的流通,使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卖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现金。通过股票的流通和股价的变动,可以看出人们对于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和盈利潜力的判断。5)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股票在交易市场上作为交易对象,同商品一样,有自己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价格。由于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资者遭受损失。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风险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2)股票的种类按股东承担风险和享有权益的大小,股票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两大类。1)优先股在公司利润分配方面较普通股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的股东按一定的比例取得固定股息;企业倒闭时,能优先得到剩下的可分配给股东的部分财产。2)普通股在公司利润分配方面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普通股股东除能分得股息外,还可在公司盈利较多时再分享红利。所以普通股获利水平与公司盈亏息息相关。股票持有人不仅可据此分分摊股息和获得股票涨价时的利益,且有选举该公司董事、监事的机会,有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股东大会的选举权根据普通股持有额计票。(3)发行股票筹资的优点1)以股票筹资是一种有弹性的融资方式由于股息或红利不像利息那样必须到期支付,当公司经营不佳或现金短缺时,董事会有权决定不发股息或红利,因而公司融资风险低。2)股票无到期日股票投资属永久性投资,公司不需为偿还资金而担心。3)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可降低公司负债比率,提高公司财务信用,增加公司今后的融资能力。(4)发行股票筹资的缺点1)资金成本高购买股票承担的风险比购买债券高,投资者只有在股票的投资报酬高于债券的利息收入时,才愿意投资于股票。另外债券利息可在税前扣除,而股息和红利须在税后利润中支付,这样就使股票筹资的资金成本大大高于债券筹资的资金成本。2)增发普通股须给新股东投票权和控制权,降低原有股东的控制权。3.政府投资政府投资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政府投资在项目评价中应根据自己投入的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1)全部使用政府直接投资的项目,一般为非经营性项目,不需进行筹资方案分析。2)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政府投资资金,在项目经济评价中视为权益资金。3)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投入的政府投资资金,在项目经济评价中视为现金流入,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