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新关于要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优秀范文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的守于要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优秀范文,希望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到一点帮助,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安全生产心得体会(一):我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处在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现阶段我国的安全生产,突出表现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机遇与挑战同在。一方面,全.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促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得到加强;另一方面,.生产规模的急剧扩大及基础条件依然比较薄弱等因素,也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几率,加大了安全生产的压力。在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确定上,我们必须坚持两分法、两点论,既要看到事物总体发展趋稳、趋好的一面,又要看到发展过程中阶段性、局部性问题及潜在危机和严峻挑战。**年是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一年。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煤炭等产品和道路交通等运输量持续大幅度增长的情景下,依靠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全国安全生产呈现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2.6%和11.2%,是220xx年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出现下降的“拐点”以来降幅最大的年份;重特大和异常重大事故明显减少,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异常重大事故分别下降30.1%和49%,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异常重大事故分别下降58.8%和78%,没有发生一次死亡百人以上事故,减少了重特大事故对.造成的创伤和震荡;列入《国民经济和.发展“xx”规划纲要》和国家统计指标体系的各项主要指标全面下降,其中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0.3%,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下降13.5%,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7.4%,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18.4%;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取得进展,瓦斯事故和乡镇煤矿事故均有相当幅度的下降;其他各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也都有了较大改善,多数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加强,安全形势相对好转。尽管如此,安全生产工作与党.、国务院的要求和全国人民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事故总量仍然偏大,与先进工业化国家相比,反映出我国安全生产水平的一些相对指标还比较落后;一些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等问题仍然相当严重,事故多发、频发的状况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上升,煤矿、建筑施工等工矿商贸企业一次死亡3人至9人的重大事故上升;一些地区安全生产状况还很不稳定,某些时段事故反弹。异常是**年10月、11月两个月,一些地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违法生产现象回潮抬头,相继发生了多起特大、异常重大煤矿和道路交通等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局部性、阶段性被动。我们既要看到成绩,认清在党和国家领导下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的必然趋势,坚定推动和实现我国经济.安全发展的信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年及一个时期来的实践证明:安全生产是有规律的,这种规律是能够认识和把握的,只要我们认真学习领会xx、.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坚定地贯彻党.、国务院的指示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就必须能够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夺取安全生产的较好成绩。任何悲观失望、无所作为的错误观念和思想认识,都是没有道理、不足为训的。同时更要看到差距和问题,认清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职责感。构建.主义和谐.和工业化进程中的安全生产,既是一项紧迫现实的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全民安全意识的增强,企业和公共安全基础条件的彻底改善,重特大事故的有效遏制,重点行业领域及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都需要有一个持续努力、循序渐进的过程。尤其是在安全生产形势渐趋平稳的情景下,必须坚决防止和纠正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等不健康情绪,警示高悬、警钟长鸣,居安思危、言危思进,更加扎扎实实地做好新一年的工作。安全生产心得体会(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在XX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我经过对《安全生产法》修改前后资料的比较发现,这次的修改幅度确实很大,新法由原先的97条修改为114条,增加了17条,修改了70多个条款。新《安全生产法》称得上是一部贴合实际需要的安全生产法,下头我简单谈一下我读完新《安全生产法》后的几点体会:第一,罚款额度增大。原先有时候处罚1万、2万的标准,此刻提高到5万、10万,异常是发生事故的,对企业的处罚额度也大大地提高了。对于一般事故,就是1-2人的死亡事故,能够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较大事故就是3—9人的死亡事故,处罚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如果重特大事故,情节异常严重的,可处1000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罚款。再配合其他的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职责等措施,威慑的力还是很大的。第二,强制手段加强。原先安监局要求企业停产停业,最终发现这个企业半年、一年以后还在生产,还在运行,因为有企业给他供电,有企业给他供水,还有企业给他供应能源,还有企业给他供菜,民爆的物品矿山里的还有。这回《安全生产法》为了保证执法的效果,规定安监局能够下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停止供电、供水,包括供应民爆物品。这对保障执法的严肃性是十分有好处的。当然企业整改到位,隐患排除后,安监部门应当及时地恢复供电供水。第三,行政更加严厉。比如企业没有搞培训教育的,或者培训教育不如实记录的,或者没有搞隐患排查的,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的,也没有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演练的等等,以前一般都规定是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改正你还不改就罚款。此刻规定,责令改正的同时处以罚款,这对企业有必须的威慑力。以前我们执法的时候,企业说你不能罚我,责令改正,我立刻改。他有个侥幸心理,此刻新发规定,只要发现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在要求企业整改的同时能够并处罚款,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威慑力。这一点应当是借鉴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可操作性增强。新法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克服了老法中存在的一个弊端,就是有行为要求没法律职责。比如法律义务条款要求你不准做这个不准做那个,可是缺乏法律的强制措施。这次我看了一下,并进行了仔细核对,新《安全生产法》里,应当说义务条款有行为要求的,你违法了,法律职责里就有相应的制裁措施,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安全生产心得体会(三):(一)新工培训。煤矿企业要有计划的定岗定员,对于定岗定员新招的工人,煤矿企业要定培训计划,组织三大科室专业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者录用,安排区队做好以老带新工作;经过培训,新工对该矿井井上下有一个全方位认识,并熟悉入井须知和本岗位工作职责,对煤矿三大规程有细致了解,经过在工作中的以老带新,井下的实际操作,进一步对煤矿三大规程有更加深入的体会和学习,为安全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开好班前会。作为煤矿生产企业每一天都有职工上下班,开好班前会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议程,经过开班前会每个区队总结上一个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安排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工作中的安全问题提出要求以及落实上一班工作中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的处理情景,对一些新工作操作技术进行学习,主持人要认真观察每个工人的思想情绪和神态,如有异常作好思想工作。(三)安全学习。矿委和区队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学习,学习上级部门的文件和有关政策,让工人了解当前煤矿形式的严峻性,并根据政策监督煤矿企业;组织学习三大规程,使工人不断的加深了解,同时开展抓“三违”的活动.,推动我矿构成一个你追我赶的良好的安全学习氛围。(四)落实制度。好的企业就有一整套好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建全企业的各项有关制度是当前式必可行的,好的制度有待于职工的认真落实,是从落实制度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中提取的,没有制度的企业只是一团乱麻,要用制度来约束工人,到达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五)现场管理。对于一个区队工作面的安全、质量、生产的好坏关键在于要有一名好的班组长,好的班组长就能用好的办法和正确的思想来指挥一线,他是煤矿企业最靠前的现场指挥员和战斗员,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这样是职工有了一个安全后盾,一个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职工也就能团结一心搞好工作,所以好的班组长是抓好现场管理的前提,是创造安全、质量、生产一流的必要条件。(六)以人为本,提高职工素质。要搞好一个企业首先干部职工要团结一心,这就要求干部要经常深入职工,贴切职工生活,听取正确意见;了解职工的家庭环境、生活环境以及每一天上班时的思想动态,随时作好职工的思想工作,解决职工的生活困难,使职工深感到矿如到家,这样才能让职工有一个好的心境,好的心境高的素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没有职工我们的安全生产就无从谈起,没有好的心境我们的安全生产就无保证,所以以人为本,提高职工素质是我们搞好企业的前提。安全生产心得体会(四):新《安全生产法》下发后,离退休干部管理处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工作人员对该法进行了认真的学习。11月18日又参加省局组织的新《安全生产法》学习研讨会。经过听取专业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的解读、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的体会交流以及商局长的重要讲话,使我们对新《安全生产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主要有几点体会:一、明确了新《安全生产法》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的重大意义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治化方面又迈进一大步,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完善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职责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职责,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职责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二、建立并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职工、舆论监督各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十二”方针,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面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职责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守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三、把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彻到老干部工作中我们深深感到新《安全生产法》充分体现了xx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了党.、国务院近年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确立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丰富完善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解决了安全生产“摆位”问题,加大了政府安全监管执法和职责追究力度,尤其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作为代表国家主管煤矿安全生产机构的工作人员,就要不辱使命,做到时时刻刻想安全,点点滴滴做安全,工作中抓安全,安全工作无处不在。结合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工作特点,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开展平安活动站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全面落实生命安全、活动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坚持以老同志为本的理念,树立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的思想,是全面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坚持把保证老同志的生命安全、活动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的为老同志营造和谐的安全环境,为老同志的晚年生活安全、活动安全供给保障,为实现安全发展战略做出应有的贡献。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职责。离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