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湟中县上新庄中心卫生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的通知各科室:为了贯彻落实卫生局转发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强化我院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为我院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经院务会研究制定上新庄中心卫生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同时成立医疗废弃物管理组织机构,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零一一年一月七日送:各科室上新庄中心卫生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1、各科室要提高对医院医疗废物分类、归集、销毁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真正做到无害化处理,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2、按照《医院废物分类处置》对医院废物进行分类、分装。3、每天下午5点以后,各科室将当天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清点、记录、装袋、贴好标志,送到暂存室由专人接收,做好交接记录。4、医疗废物接受后,按照《医院废物处置流程》,应销毁的送至焚化炉内销毁。5、医疗废物及包装不得私自出售,如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人员,一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医疗废弃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赵隆福成员:郭芳业金作英黄启贵田冬春具体负责人:金作英郭芳业湟中县上新庄中心卫生院二零一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