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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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粉葛燃料乙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项目基本情况近年来国际汽油价格持续走高,世界各国都加紧了替代能源的开发和使用。燃料乙醇属生物质燃料,是首先研制成功并应用到生活中的可再生能源之一。燃料乙醇在国际上形成了在汽油中添加一定的燃料乙醇、用燃料乙醇取代部分汽油的趋势。用燃料乙醇取代部分原油,减少原油消费,可帮助解决我国原油短缺问题。特别是2008年四川省发生“5.12”汶川特大地震,影响面广、损失严重。四川省进行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对能源的需求显得十分迫切。因此,作为替代化石能源的一种发展方向,由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四川省德阳市实施的“年产10万吨粉葛燃料乙醇建设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生物燃料乙醇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2842号)的要求“因地制宜,非粮为主。重点支持以薯类、甜高粱及纤维资源等非粮原料产业发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2174号)“在2010年前,重点在广西、重庆、四川等地,建设若干个以薯类作物为原料的燃料乙醇试点项目”。项目选择非粮作物—粉葛作为生产燃料乙醇的原料,满足上述要求。项目建设主体为10万t/a燃料乙醇生产装置,建设内容不含粉葛原料供应及种植基地建设。在四川省德阳市建设以全粉葛为原料的燃料乙醇项目,有利于解决国家和四川省原油短缺问题,有利于四川省“5.12”地震灾后重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项目拟建厂址位于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孝德镇苦葛村,占地约为187亩,项目总投资约46990万元。14-22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2.1燃料乙醇生产装置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符合性199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其中第四章第十六条指出:“国家鼓励清洁、高效地开发利用生物质燃料,鼓励发展能源作物,鼓励生产和利用生物液体燃料”。明确界定生物液体燃料是指利用生物质资源生产的甲醇、乙醇和生物柴油等液体燃料。2006年5月30日起实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指出:“作为石油替代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重点是扶持发展生物乙醇燃料、生物柴油等新能源”。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生物燃料乙醇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2842号)要求“因地制宜,非粮为主。重点支持以薯类、甜高粱及纤维资源等非粮原料产业发展”。国家发改委制定的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坚持非粮原料为主,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合理布局燃料乙醇生产;到2010年燃料乙醇生产能力达300万吨/年,新增非粮原料乙醇200万吨/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2174号)“在2010年前,重点在广西、重庆、四川等地,建设若干个以薯类作物为原料的燃料乙醇试点项目,到2010年,增加非粮原料燃料乙醇年利用量200万吨”。项目为燃料乙醇生产,项目未列入国家发改委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鼓励类、淘汰类,而在限制类中明确“轻工第30项‘酒精生产线(燃料乙醇项目除外)’”。因此,项目属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综合分析,项目燃料乙醇生产装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4-32.2项目与四川省燃料乙醇规划的符合性分析2008年,国家发改委委托中经公司对四川省燃料乙醇专项规划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同意四川省先期启动5个点(南充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宜宾市)共计40万吨燃料乙醇生产规模的建设。按照四川省发改委的意见:上述5个点申报燃料乙醇按照“条件成熟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而绵竹市的年产10万吨燃料乙醇是四川省目前最具备基础条件的燃料乙醇项目,四川省发改委已同意其报送。因此,本项目符合四川省燃料乙醇专项规划的内容,满足四川省对燃料乙醇项目发展的相关要求。3项目与当地规划的符合性项目厂址位于德阳市绵竹市孝德镇苦葛村2、6、11组,在德阳市绵竹市的城市和城镇规划区以外,占地不属基本农田。当地规划部门及国土部门均出具同意项目选址的文件。因此,项目符合当地规划。4环境质量现状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除石亭江(Ⅶ)、沱江(Ⅷ)断面总磷1项指标超标,马尾河等评价河段各断面的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水质标准。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的各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范围各监测点的各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现象,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4)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各噪声监测点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区标准。5总图布置和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分析1)总图布置的环境合理性分析从生产工艺流程、物料运输、环境保护等角度进行分析,总图对14-4外环境影响不明显,不会造成噪声及异味扰民。因此,项目总图布置从环境角度可行。2)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于孝德镇孝德镇苦葛村2、6、11组,处于绵竹市城区的下风、下游,符合当地规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达标,经预测项目不会环境质量超标,大气、地表水具有足够的环境容量。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周围环境相对不敏感;区域原料有保障,运输条件好。选址地虽然供排水条件一般,但项目的供排水均有保障。项目紧邻金盛源公司酒精厂便于营运期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的管理。综合分析,项目选址无环境制约因素,选址从环保角度可行。6项目运行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6.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①发酵气体:项目发酵产生的发酵气体,含CO2并夹带了乙醇以及醛、酯等其它有机物,带有轻微的异味。项目设置了CO2气体回收装置,采用三级洗涤处理并回收CO2和淡酒,可回收的CO2回收率超过50%。②热电站废气:项目热电站设2台40t/h燃煤锅炉,锅炉掺烧脱硫后的沼气、经干燥至含水30%的酒糟渣和废水站污泥,烟气采用“炉内脱硫+低氮燃烧技术+布袋除尘“处理后由80m排气筒达标排放。③酒糟干燥车间及废水处理站异味:针对可能出现的异味无组织散排,采取酒糟分离、干燥后采用密闭螺旋输送至燃煤锅炉;日产日清项目产生的酒糟渣及废水站污泥;酒糟干渣设暂存筒仓,筒仓设有抽风系统,与酒糟浓缩干燥尾气一并抽至锅炉焚烧;优化总图;设置以固废干燥及废水处理站边界为外延250m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等措施。控制恶臭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④锅炉干除灰间、煤场、厂区运输扬尘等。项目生产厂区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主要来自原煤堆棚以及装卸、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针对上述无组织废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减轻影响:煤场设置干煤棚,煤棚临近厂界的墙体全封闭、其它方面安装防风抑尘网、喷水增湿;14-5石灰石粉设库存储;锅炉干除灰出口设喷淋水装置;及时清扫电站厂区地面并用水增湿防尘。6.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废水处理及回用情况项目废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对产生的废水分类收集,根据废水污染物情况进行处理或回用。项目废水处理站采用“固液分离+两级厌氧(IC反应器+UASB)+两级好氧(CASS+生物接触氧化)+人工湿地”组合处理工艺将废水处理达到满足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部分废水综合利用清洗鲜粉葛,剩余达标尾水由自建的4km污水管道直接排入马尾河。2)废水事故排放控制措施杜绝事故废水以任何形式超标外排的保障措施主要为:①厂内设一座6000m3废水事故应急水池(可储存项目24小时的最大废水处理量,199.7m3/h×24h=4792.8m3)。厂内事故应急水池设置在厂内标高最低处;项目出厂的污水管设置COD和氨氮在线监测装置,出厂的污水管和雨水管设置连锁截止装置和与事故应急水池相连并设置管径足够大的自流管道;事故应急水池设置提升泵以及与厂内废水处理站相连的污水管道。一旦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到外排水超过一级排放标准,立刻切断外排通道,将超标尾水引入事故应急水池。事故应急池内的超标废水必须进行及时再次处理,正常生产时必须保持空置。②出现故障时限产、停产、检修,待故障装置修复后方可完全恢复生产。6.3噪声防治对策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各类泵、风机、热电站发电机组等设备产生机械和空气动力噪声,声源强度在78~100dB(A)范围内。对噪声的控制主要为: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加装消声和隔声装置;③在设备管道设计中采取隔震、防震、防冲击措施以减轻振动噪声,并改善输送流动状况,以减小空气动力噪声;④在高噪声厂房建筑设计采取隔声门、窗;⑤噪声较强的设备设隔音罩、消声器;⑥优化总图14-6布置,尽量将高噪声在厂区中内靠,实现厂界达标。6.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对策本项目发酵酒糟渣和废水站污泥的处理本着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以及日产日清的原则,酒糟废液经固液分离、干燥至含水30%后,由密闭螺旋输送机送至燃煤锅炉作为燃料综合利用,利用其热值副产蒸汽。废水站污泥脱水至含水率80%后直接送至燃煤锅炉作为燃料综合利用。酒糟干燥、焚烧的二次污染均能得到有效的治理。项目循环流化床锅炉炉渣采用干式除渣、机械输送系统。锅炉产生炉渣首先经过冷渣机冷却后,通过链斗输送机和斗式提升机提升至渣仓,渣仓顶部设有布袋除尘器,以免粉尘二次污染,渣仓底部设有卸料装置,经过干式散装机散装后外运。锅炉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大于99.9%,布袋除尘器灰斗储灰量大于10小时,除灰采用机械方式,除尘器灰斗中的灰经电动锁气器经螺旋输灰机进入灰仓暂存,灰仓顶部设有布袋除尘器,以免粉尘二次污染,灰仓底部设有卸料装置,最后由密封罐车接运送出。项目灰渣品质满足《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05)中相关标准的要求,用作水泥中的活性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粉葛原料处理产生的泥沙以及酒糟分离产生的泥沙全部收集后由市环卫部门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作为覆土综合利用。沼气脱硫使用氧化铁干法脱硫工艺,定期更换的废脱硫剂作为硫酸厂原料进行综合利用。全厂每天产生办公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送绵竹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置。7环境影响主要预测结果7.1大气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外排废气中的SO2、NO2和PM10在任何气象条件下,其小时浓度、日均值和年均浓度的贡献值都很小,各关心点的背景浓度与14-7项目贡献值叠加后环境质量各污染物因子仍满足大气环境二级标准,表明项目对区域环境保护目标的大气污染影响很小,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因本项目建设而导致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发生改变。项目外排废气影响到绵竹市城区的几率小,且贡献值浓度很低,项目外排废气对绵竹市城区的影响不明显,不引起环境空气超标。本环评项目以酒糟干燥车间和废水处理站边界外延250m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的115户住户全部搬迁(无其它学校、医院等保护目标)保护目标。同时本环评报告应提交给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在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今后不得新迁入新的保护目标。7.2水影响预测结果项目最大废水排放量为3612m3/d,项目废水正常排放对马尾河、石亭江和沱江水质影响不明显,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其地表水环境质量,不影响下游的饮用水源安全,不会对三峡库区水质造成任何影响。在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后,项目实施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7.3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噪声经治理后,各生产设备噪声对厂界噪声影响不大,昼间及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II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7.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果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固废厂内均设置有暂存设施;主要固废酒糟渣及污泥均采取焚烧措施;废脱硫剂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绵竹市垃圾处理厂,工业固废均不排放。对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8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分析8.1清洁生产分析本项目的原料、产品具清洁性;生产工艺及装备先进、成熟,采用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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