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之浅见近年来,工商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系统干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有力地促进和推动了工商事业的发展。然而,新的形势迫切需要工商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从传统的观念、机制和方法中变革出来,更充分地发挥其职能作用,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适应新的挑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一、创新观念,实现“三个转变”(一)从“查处型”向“教育型”转变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不少同志对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重办案轻教育的思想,认为办案是硬任务硬指标,必须下力气完成,而教育则是软任务,不容易出成绩,可做可不做。事实上,“千腐败、万腐败,都是思想先腐败”。如果对教育稍有松懈,必将严重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推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是源头治理的首要工作。反腐败要反防并举,以防为主。而教育是防的重要手段。从根本上说,办案也是为了教育,通过对违法违纪对象的惩处,使更多的人从中接受教训。所以,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从查处型向教育型转变。(二)从“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从一定程度上讲,纪检监察工作多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其原因除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以外,更主要的还是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具体地讲,一怕得罪领该说无案可办或无诉可接,是纪检监察工作追求的最大目标。而要实现这个目标,纪检监察工作就必须从“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主动出击,抓好教育、提醒、监督等工作,特别是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治本堵源。否则,不仅谈不上纪检监察工作的长足进步,而且会严重影响整个干部队伍建设,乃至整个工商事业的发展。(三)从“对立型”向“亲和型”转变纪检监察工作不像其他工作,比如组织人事工作,无论是调资、晋级晋职,还是提拔调配、命名表彰,多是干部乐于接受的事情,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再加上目前纪检监察工作给人的印象又多是查处和惩戒。所以,造成不少干部在认识上仍有误区。甚至对纪检监察工作有对立或抵触情绪。因此,创新纪检监察工作,应该首先从纪检监察工作本身出发。我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改变冷冰冰的说教,板着面孔查处等方式,更多地关心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经常找他们谈心交心,工作上取得大家的理解和支持。这样,纪检监察工作只有从“对立型”向“亲和型”转变,才会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得到广大干部的有力支持并最终有所作为。二、创新机制,着眼于“三个建立”(一)建立具有系统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笔者以为,工商系统可以利用垂直管理人、财、物的优势,在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方面先行一步。一是可以先在较大的区工商局试行机构和人员的派驻制,或者区县局纪检组长兼任同级党组副书记。二是建立纪检组长交流轮岗制度,纪检组长在一个单位任职时间最好以5年为限。三是关口前移,规范工商所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的设置与管理,明确其职责、权限和义务,避免所长自我监督的现象,切实加强执法一线的监督。四是建立片区巡视组,解决上级监督鞭长莫及的问题。(二)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1.围绕全局工作的开展,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对集体研究事项的范围、程序、结果公示、决策过错的追究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完善同级监督和群众监督机制。2.围绕权、钱、人三个重点,健全反腐保廉机制。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制约。针对行政审批中事项多、标准不明确、程序不健全、周期长等问题,下大力气规范行政审批权力。二是要针对规费收取、“收支两条线”、全额预算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不足和漏洞,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真正堵住腐败的“财源”。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监督,严格条件和程序,严防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3.围绕机关工作秩序和干部个人行为,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着力塑造服务型工商形象。一是要建立首问责任制度。第一位接待当事人来电询问或来访的工作人员应做到热情接待,详细解答当事人提出的有关问题。二是要建立限时办结制度。当事人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应当根据政务服务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当事人提出的有关事务。三是要建立办事预约制度。四是要建立否决报备制度。当事人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事项,经办人员对不予受理、核准的事项,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并登记备案。五是建立失职追究制度。六是要建立ab岗工作制度。即在工作日内,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顶岗的工作制度。总之,要通过制度约束,增强干部的责任心,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服务。(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三、创新工作思路,突出“三个介入”一是要大胆介入领导班子建设,保证领导班子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能认为领导班子建设仅是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的事,纪检监察同样责无旁贷。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申报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谈话提醒制度、述职述廉制度以及群众评议制度等。尤其要加强对各级班子的纪律作风、廉政勤政、团结协作等方面的经常性监督。此外,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凡是对干部的各种奖励,包括晋级晋职、提拔任用,首先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二是要大胆介入行政执法的方方面面,当好“裁判员”的“裁判”。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比如注册登记、规费收取,查办案件等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要充分利用抽查、回访、暗访等手段,检查我们的“裁判”是不是在认真履行职责,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有没有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要对那些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欺压百姓的人员进行严肃查处,从而把纪检监察工作同业务工作有机地融为一体。三是要大胆介入机关日常管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一是要强化对基建项目的监督。对重大基建工程,要在招投标、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及结算等方面全程介入,避免或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二是要强化固定资产的购买、维修、使用、处置的监督。落实政府采购制度,防止以权谋私和国有资产的流失;三是要加强公车管理。特别是配置标准、维修定点、驾驶资格及纪律等管理,防止公车私用,特别是重大安全事故;四是加强对通讯工具及费用的管理。巩固“清通”成果;五是加强招待费等的管理,厉行节约,制止奢侈享乐、铺张浪费,弘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和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