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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治安大队工作汇报材料第一篇范文:治安大队汇报海伦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法工作情况汇报材料;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5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我大队在应用这部法律之初首先按照局党委的要求走进行业场所进行了广泛宣传,并且全队民警始终对这部法律进行着深入的研究和认真的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适时准确运用。一、治安大队基本情况及主要工作职责。我大队主要承担着治安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77种刑事案件的查处及指导行业场所、危险物品治安管理、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全市公务用枪管理等项工作。现有人数为25人,40岁至50岁5人,40岁以下20人,平均年龄38岁,党员24人,本科学历21人,专科学历4人。大队下设6个中队,有特业中队、危管中队、刑事案件中队、治安案件一中队、治安案件二中队、综合中队,包括分管各中队的大队副职领导在内每个中队最多为5人。根据民警工作能力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几年来采取了有力措施,全力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大队领导班子首先坚持以身作则,并且真正做到了要求民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民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同时,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组织民警开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以及治安部门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活动,尤其是紧紧围绕《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全面增强了大队的整体素质的提高。二、几年来我大队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指引下,通过认真工作,在行业场所治安管理有了新的突破。我们已对全市262家旅馆业、180家机动车修理业,55家废旧金属收购业、5家二手手机交易业、19家金银首饰加工置换业、1家典当行、4家开锁业、1家公章刻字业,全部建档备案、登记办证,尤其是建立了严格规范的防范规章制度,并实现了多个行业安装先进的视频监控设施,尤其是在民爆物品的管理上在全省率先实现了远程监控;(一)旅馆业治安管理成效显著。全年我们严格了日常管控工作,对旅店业严格落实了旅客住宿验证登记措施。随时监督旅馆业查验住宿人员身份证,务必做到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登记及时录入上传旅客信息情况进行监督,坚决杜绝了“一人登记,多人住宿”、“本人登记,他人住宿”、“不登记就住宿”现象的发生,严禁留宿无身份证人员住宿。旅馆业主做到了对住宿旅客“四清”,即证件验清、情况问清、旅店簿填清、旅客信息上报清。另外,还做到了“三个必查”,即持可疑身份证住宿必查;一人登记多人住宿或无身份证住宿必查;携带可疑物品住宿必查。最后是我们对旅馆业的明查、抽查或暗访等检查形式,对违法犯罪分子在“住”的环节上严密控制,预防、发现和打击藏匿其中的犯罪分子。同时,我们在旅馆业治安管理上还实行了“两个统一、一坚持”的工作原则。即统一警示标志张贴,统一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坚持旅馆业开业一家必须安装旅馆业信息系统的原则。对不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一律不予审批办证,从而增强管理的效能。总之,我们坚持“勤查、严管、处罚”六字方针,以勤查减少管理盲区,以严管提高工作效力,以处罚促进规范管理,从而使我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向前发展。仅2021年我们就对全市262家旅馆业进行四次专项清理整顿,对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2家旅馆予以取缔,行政拘留6人,行政处罚36家旅馆业主,对262家旅馆业全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和实行了等级评定工作,并对全市旅馆业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进行了5次专门培训,改造率达到百分之百,全年通过旅馆业信息系统抓获网上逃犯5名。(二)进一步规范全市开锁业治安管理。开锁业作为近年来出现的新兴特种行业,为广大人民群众救急解难提供了便利,但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如果开锁技术人员失管失控,极容易被违法犯罪人员利用,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去年我大队将加强和规范开锁业管理作为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一件大事,采取了有力措施,深入开锁业开展工作,确保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在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开展开锁业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建立严格的开锁业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开锁业的日常规范管理。一是建立开锁业备案管理制度。该局认真履行职能作用,严格把好从业前置条件、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关,对申请人身份、籍贯以及是否有过前科劣迹等基本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从业人员的身份、指纹进行备案,逐人签订治安管理责任状,对每一个开锁业都建立完备的管理档案。二是建立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该局对全市开锁业主、开锁技术人员进行业前岗位培训,学习开锁业管理制度,开锁服务流程。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三是细化管理措施。为了便于管理,方便群众识别,该局对全部开锁业从业人员统一了着装。规定凡取得经营资质的开锁业在每开展一项业务时,必须严格按照《受理开锁业务登记簿》要求对开锁的时间、详细地址以及房屋、车辆或保险柜的位置、型号、牌号、特征做好登记,对开锁技术人员、当事人、见证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做详细登记。对个人申请开锁的,开锁人、申请人须到辖区派出所登记,开锁人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由派出所查验、出具登记证明后,由物业或社区管理人员到场方可开启;对求助开启银行金库、机关企事业单位门锁、机动车锁的,应当通知“110”报警登记台,予以登记。并查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行车证或单位书面证明。另外,要求开锁业户必须配备DV,将开锁活动的全程录像备查。通过工作,查处存在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的开锁经营业户2家,取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街头设摊点经营的业户1家,进一步规范了开锁业经营秩序。(三)歌舞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工作中,我们在国庆60周年安保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全市原15家歌舞娱乐场所进行彻底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做到严格日常监督管理,严格防范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了歌舞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的存在和其中有影响案事件的发生。(四)废旧金属收购业管理更加规范。去年我大队在行业场所日常管理的基础上,还重点对全市的55家废旧金属收购业进行了全面的集中清理整顿,大队领导审时度势,针对特业中队任务繁重的实际,适时将全大队分成五个组,专门对全市废旧金属收购业集中时间逐家进行清理,对超范围经营、不按规定如实登记、收购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的,做到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决不手软。从而全力堵塞了利用废旧金属收购业销脏窝脏的漏洞,为我市废旧金属收购业营造了健康有序的经营环境。三是在案件查办上取得了突破。做到了无积案、错案,无因查办工作不力或运用法律错误造成行政复议或当事人上访现象。在案件侦破上,我们坚持“快出警、快处警,以快制胜”的方针,狠抓对现行案件的侦破工作,有力地打击了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去年我大队共立案查处各类刑事案件22起,刑拘8人,取保候审6人,并抓获网上逃犯22名;查办各类治安案件126起,其中扰乱单位秩序案件19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19起、未如实登记案件16起、赌博案件31起、寻衅滋事案件8起、卖淫嫖娼案件2起、其它案件31起,共治安处罚183人,其中行政拘留155人,治安警告19人;查处非正常死亡案件37起,指导基层派出所查办疑难案件9起。今年以来截至目前共查办各类治安案件29起其中扰乱单位秩序案件6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5起、赌博案件13起、其它案件5起,共治安处罚43人,其中行政拘留25人,治安警告4人。第二篇范文:治安大队公安信息化应用工作报告运河治安大队信息化应用典型经验当前,公安机关普遍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未解决当前警力不足,信息化在实际工作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各方面起到了良好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治安大队要求所有民警能够熟练使用大情报信息平台和人口、ccic、警综等专门的情报信息应用系统,为公安工作服好务。特别是在警综平台推广运用过程中,治安大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主动顺应工作新形势,积极组织实施,学习运用,通过下载省厅警综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培训材料,积极组织民警集体学习、自主学习。并由参加市局警综平台应用培训的民警,从警综平台办案基础程序开始,逐条逐项进行讲解、演练。同时通过警综模拟平台,对警情处理、案前调查、刑事案件基本流程、行政案件基本流程等进行模拟操作,做到切实掌握平台应用,确保全体民警达到“知警综平台功能、知信息采集内容、知操作使用方法,会采集、会查询、会录入”的信息化工作要求。主要做法是:一、信息化应用法一是导引法。采取动员部署、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极力宣传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教育和引导广大队警充分认清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确立信息意识,时刻铭记“不懂科技应用的领导将失去指挥权,不懂科技应用的民警将失去工作权”这一工作理念,民警信息化意识明显提高。二是强训法。充分运用全员培训、小教官培训、专题讲座和实战训练等多种渠道,向大队民警介绍和普及先进的信息警务知识,使民警的信息意识潜移默化地得到增强,同时注重网上作业养成,使民警形成良好网上作业习惯。三是实用法。通过网上日常办公、网上破案追逃、等实际工作,让大队民警切身体会信息化给其带来的好处及效益,进而激发民警应用热情,不断提高对信息化的认知度,变“要我用”为“我要用”。二、技战、研判法1、调取信息,查询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工作中遇到可疑人员,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式查询嫌疑人信息。一是查询嫌疑人的基本信息。通过“全国公安综合查询信息”、“全国人口信息库”、“百城联网”等信息资源库,对嫌疑人的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照片、家庭成员等信息进行信息比对,初步确定身份。10月20日,治安大队民警联合消防大队对辖区铁西南路花瓣雨歌厅过失失火案嫌疑人褚连飞(男,1996年7月17日出生,户籍地:德州市夏津县苏留庄镇前屯村540号)进行询问时,该褚谎报自己已满18周岁,而且故意将名字报称成同村一个人,办案民警通过查询,发现与其所属不符,经过工作,最终查实其身份,给予其行政拘留不予执行的处罚。二是比对网上逃犯。通过“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库”、“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查询是否是网上在逃人员,进一步确认有无违法犯罪事实。11月1日,治安大队民警接铁西南鲁派出所移交崔风智(男,1988年11月5日出生,户籍地:德州市夏津县柴胡店镇王月村16号,在逃人员编号:T1101060009992021010012)故意伤害案,经与在逃人员信息库比对,发现是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局抢劫网上逃犯,并将其刑事拘留。2、信息比对,查前科劣迹。在排除了逃犯的嫌疑,要对被审查人员进行其它违法查询系统的比对,看是否有犯罪前科。一是通过“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和“指纹远程比对系统”,对捺印十指纹与现场指纹库、指纹库进行比对,从而核对身份和查明前科劣迹。二是通过“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全国禁毒信息系统”、以及“全国刑事情报信息研判指导平台”等,查询是否是涉案对象、工作对象、重点人员、吸毒人员等前科劣迹人员。治安大队第三篇范文: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管理工作汇报为全力营造春节和“两会”安全和谐的治安环境,砀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结合治安部门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重拳出击,大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有力推进了全县公安机关“冬季行动”的深入开展。一是组织开展清剿赌博机的专项行动元旦以来,该大队针对群众反映部分乡镇利用赌博机赌博犯罪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门工作方案,从治安大队及派出所抽调警力组成行动队,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深入关帝庙、朱楼、唐寨、周寨等多个镇展开清剿行动,现场查获并收缴赌博机32台,均当场予以销毁,同时对围观群众进行现场说法宣传教育,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二是严厉查处“黑网吧”为深入开展查处“黑网吧”专项行动,打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治安大队网监民警经摸排发现在朱楼、关帝庙两镇存在“黑网吧”。元月7日,治安大队组织警力,会同工商部门联合开展清查“黑网吧”专项行动,一举在朱楼、关帝庙两镇辖区内查处并取缔“黑网吧”3家,扣押非法经营的电脑主机5台。三是强化旅馆业阵地控制“冬季行动”中,该大队特行中队为强化旅馆业基础工作阵地控制,加强对旅馆业治安问题的信息研判,并积极主动利用网上巡查、
本文标题:公安局治安大队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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