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班级:09级工商管理2班学号:0311090324姓名:张丹中国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国之一,1950年,曾经代表中国的国民党政府从关贸总协定组织中退出。在随后的一些年中,中国政府恢复了在一些主要国际组织只能给的席位,包括在联合国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席位。1982年,中国获得了关贸总协定组织的观察员身份并且与1986年7月10日正式提出了恢复中国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席位的申请,从那时起恢复中国关税总协定缔约国席位的工作小组即宣布成立。到1994年底,工作组已经对这个问题进行了18次讨论,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有鉴于此,1994年11月28日,中国谈判代表向关贸总协定组织秘书处提出恢复中国缔约国席位的谈判应在1994年底结束,若中国不能再最后期限之前恢复关贸总协定席位,中国将在市场准入方面不再作出任何新的让步,也不会主动提出任何双边会谈,中国将不再建议与中国工作小组举行更多的工作会议。中国当前的利益主要是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关贸总协定,作为拥有12人口的贫穷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有权利保护自己的幼稚产业,并要求按照发展中国家的待遇,减免关贸协定在对外贸易方面所要求的许多负担。以发展中国家进入世贸组织对中国十分重要,中国可以借此保护自己的幼稚产业,如汽车、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和航空工业等,还可以采取措施维持国际收支平衡,同时也能对国外出版物或对国家安全有威胁的其他产品的进口实施限制措施。而美国的当前利益是为它的出口商打开中国市场并保证其工业品进入中国的广大市场。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美国之所以拒绝承认这一事实是希望借用“入世”的问题来牵制中国,并迫使中国在台湾问题上让步,其根本目的还是处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美国作为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出口国,长期以来一直倡导在贸易大家庭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因为美国认为由于国外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不良,使美国的发明者和创造者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美国看到中国市场存在的巨大经济利益和其预计的由于中国较低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所导致的严重损失时,美国更加不会轻易放过中国。中国的潜在利益是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来保障外国的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同时也保护自己本国的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而美国的潜在利益则是把自己的法律体系和文化价值观念进一步推向中国的法律体系和社会生活中。对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结果产生影响的主要事件是中美的贸易战。在短期内,中国的报复性措施对于美国的影响是有限的,因为被征收高关税的美国产品会以走私品的方式进入中国,而悬而未决的谈判要等到第二年才会有结果。然而从长远的角度看,一场广泛的贸易战将会把美国电信公司、飞机制造商和汽车制造商排除在迅速发展的中国市场之外。贸易冲突的扩大也会波及到亚洲的其它地区,对其经济产生影响。由于美方的保留点是知识产权的保护,中方的保留点是以发展中国家进入WTO成为最惠国。尽管中美双方在谈判立场上仍然存在分歧,但在美国宣布制裁生效最后到期日的前一个晚上,也就是1995年2月26日晚,美国和中国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最终达成了一致,避免了一场一触即发的贸易战。我认为中国在谈判中的让步是值得的,中国需要知识权保护。中国存在着盗版猖獗的严重问题,中国本国的知识产权者利益也受到严重影响,没有健全的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约束,中国的行业发展受限。当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向世界打开大门时,它所面对的是一个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达到相当水平的世界,为了发展国家的经济,为了与世界接轨,也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中国必须采取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为了保护国外的产权所有者,而且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和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是出于自身的利益向美国的压力妥协的。但从另一个意义上讲,美国的压力也使中国加快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