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高交会电子展参展手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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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高交会电子展参展手册(二)-0-电子展专用第七届高交会电子展参展手册(二)-1-电子展专用前言亲爱的参展商:欢迎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电子展。我们希望藉此《参展手册二》,给您提供有助筹备展览的资料与服务,以保障您能够准时及顺利地完成本次参展工作。请您详细阅读本手册,按要求认真填写反馈资料和表格(见展商需反馈资料清单),并按时提交给相应的联系人。请参照有关提示、参展会务流程等,安排相关参展事务,我们及各服务承包商将为您提供最佳的服务。本手册内容包括电子展的联系方法,主办单位表格,承建、承运商资料及表格等。展览地点:深圳会展中心(2号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展览时间安排:安排日期时间备注2005年10月6日-10日8:30-17:30布展2005年10月11日8:30-10:00之后封馆进行安检开幕式及贵嘉宾专场2005年10月11日20:00-22:00初拟参观2005年10月12-17日9:00-17:00初拟2005年10月17日17:00-22:00撤展撤展2005年10月18日8:30-17:00撤展预祝您此次参展成功!深圳市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中心深圳市中电创意会展有限公司二〇〇五年七月第七届高交会电子展参展手册(二)-2-电子展专用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电子展(2号馆)承办/合作单位深圳市中电创意会展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振华路72号电子器材大厦518邮政编码:518031电话总机:86-755-83263111传真:86-755-8322448083255488联系人:许为海电话:86-755-83220588电子邮箱:ccec@elexcon.com靳毅电话:86-755-83260488电子邮箱:chtf@elexcon.com会刊简介/证件办理/主办表格提交:唐晓娟电话:86-755-83261699电子邮箱:happy@elexcon.com网址:www.elexcon.com指定承建商(标准摊位)国际参展商之查询请联络:香港笔克有限公司香港大埔工业村大富街4号笔克大楼电话:(852)26604565/26604578传真:(852)26604672/26606312电子邮箱:clement.lee@picoworld.comcs.ies@picoworld.com联络人:李正恒先生/何倩儿小姐国内参展商之额外家俬及电器租用,请联络:广州笔克展览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701-2室邮编:510095电话:(86)(20)87322990/87322991转内线:141/109传真:(86)(20)87322996电子邮箱:simonliao@picoworld.com联络人:廖志文先生推荐搭建商(特装展位)香港笔克有限公司/广州笔克展览工程有限公司各国内特装工程由深圳办事处负责:联络人:王小琴小姐电话:0755-83732568电邮:linda.wang@picoworld.com各国外及香港特装工程由香港公司负责:联络人:赵锦善小姐电话:00852-26604480电邮:teresa.chiu@picoworld.com指定承运商罗杰斯环球﹙香港﹚有限公司地址:香港九龙弥敦道430-436号弥敦商务大厦16字楼A&D室电话:(852)21111151传真:(852)21111150,21111152联系人:龙永强先生第七届高交会电子展参展手册(二)-3-电子展专用展馆位置及交通图:第七届高交会电子展参展手册(二)-4-电子展专用展商参展会务流程指示图*非常重要展商领取并熟读参展手册展商准备展位装修、展品运输详见承建承运表格8月31日前,展商按要求反馈表格参见“展商反馈资料和表格清单”10月6日8:30起,展商入场布展入场布展细节详见;手册一第四章10月11日10:00布展结束,封馆安检10月11日20:00时—22:00时(初拟)开幕式及贵嘉宾专场10月12日—17日展商展示洽谈;现场预定下届展位*现场同时进行展会问卷调查10月17日17:00时,展商收拾物品准备撤展撤展规定详见手册一第五章*物品凭核准单放行;*撤展前一天在展览现场发放撤展指示;10月18日,撤展结束企业提交参展申请表和申请申请获得通过,签定展位合同第七届高交会电子展参展手册(二)-5-电子展专用目录:一、前言-欢迎词…………………………………………………………………………P1二、组织机构及服务商联系方式…………………………………………………………P2三、展馆位置及交通图……………………………………………………………………P3四、展商参展会务流程指示图……………………………………………………………P4五、主办单位资料……………………………………………………………………P5-P26(一)展商需反馈资料…………………………………………………………………………P6-P14(二)电子展广告项目介绍…………………………………………………………………………P15(三)会展中心服务项目介绍…………………………………………………………………P16-P18(四)酒店、机票服务商资料………………………………………………………………………P19(五)主办单位有关通知和规定………………………………………………………………P20-P26六、承建单位资料……………………………………………………………………P27-P36七、承运单位资料……………………………………………………………………P37-P51展商需反馈资料清单序号截止时间内容页码反馈收集人备注18月31日回执P6相应参展联系人必须提交28月31日参展责任书P7相应参展联系人必须提交38月31日施工委托及消防安全责任书P8相应参展联系人必须提交4布展期间提交关于展会现场表演节目及演讲时段申请的规定P9相应参展联系人无此项要求可不用提交58月31日参展商证件申请表P10相应参展联系人如网上办证则无须提交68月31日参加保险承诺书P11相应参展联系人必须提交78月31日台商资料和展品进口详细清单表P13相应参展联系人仅供台商企业使用88月31日展览专刊上的公司简介P14相应参展联系人必须提交99月15日空地承建商资料申报表P29承建商(笔克公司)空地展商必须提交109月15日标准展位门楣字及设施确认单P30承建商(笔克公司)标摊展商必须提交119月15日标准展位设施位置图P31承建商(笔克公司)如须更改必须提交129月15日展具租用申请表格一P32承建商(笔克公司)如须租用必须提交139月15日电力设施申请表格二P33承建商(笔克公司)如须使用必须提交149月15日压缩空气及水申请表格三P34承建商(笔克公司)如须使用必须提交159月15日施工证件及管理费表格四P35承建商(笔克公司)必须提交169月30日国内展品处理回执P39承运商(罗杰斯)有业务者必须提交179月17日付款同意书P50承运商(罗杰斯)有业务者必须提交189月17日海外展品处理回执P51承运商(罗杰斯)有业务者必须提交第七届高交会电子展参展手册(二)-6-电子展专用回执本参展单位已收到《第七届高交会参展手册》,并已认真阅读过,现在承诺认真遵守第七届高交会的所有规定,作好各项参展工作。参展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展位号展位负责人联系人电话电话手机手机参展商如选择大会指定以外的其它承建商、承运商,请填写承建、承运商详细资料。承建商名称:联系人:职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承运商名称:联系人:职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说明:请认真填写好回执中每一档目,字迹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05年8月31日之前送回。逾期未报送的,将不予办理有关证件与手续,所造成之一切后果与经济损失自负。参展单位(盖章)年月日请寄回或传真回:请影印本页以作参考传真号码:86-755-83224480/83255488联系人唐晓娟电子邮箱:happy@elexcon.com电话0755-83261699截止期限2005年8月31日展商需反馈资料一第七届高交会电子展参展手册(二)-7-电子展专用第七届高交会展商责任书为保证第七届高交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交会组委会办公室请参展商负责人(或委托负责人),姓名:为第七届高交会布撤展及展览期间(单位名称)的展位现场管理、治安消防责任人,具体职责如下:1.保证参展展品按展品规定范围展出,并与报名申报表相符;不在高交会现场展出任何涉嫌知识产权不清的展品,保证展品与技术的合法性,保证所有提交文件资料的真实、准确、合法。2.不在交易会现场任何地方销售任何参展产品,禁止现场现金交易,不在展位外、过道上乱发、摆放资料;不在高交会现场展示和销售任何参展产品,不出现欺诈、乱摆卖等恶劣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参展企业的违规行为;因售卖而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3.负责第七届高交会期间本展团展区及周围附近的治安、消防和展位搭建安全,出现事故一切责任自负。4.自行负责看管好自己的展品及随身携带物品,闭馆时将现金、贵重物品及重要文件资料等带离展馆,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自负。5.自行负责本展区的施工安全,遵守展馆的物业管理规定,不进行任何可能破坏展馆房屋本体完整,造成设施设备损坏,影响展馆展览环境的施工和使用行为。6.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消防法规和展馆的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不使用可燃或易燃材料进行搭建和装修,不将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的物品带入展馆,用电、电器使用符合安全要求。7.承诺展台发出的音量不对参观者或其他参展商构成滋扰,对于声像设备的展示,其音量承诺低于50dB。本责任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高交会交易中心参展单位(或组团单位):负责人(或委托负责人):负责人(或委托负责人):日期:日期:请寄回或传真回:请影印本页以作参考传真号码:86-755-83224480/83255488联系人唐晓娟电子邮箱:happy@elexcon.com电话0755-83261699截止期限2005年8月31日展商需反馈资料二第七届高交会电子展参展手册(二)-8-电子展专用施工委托及消防安全责任书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令,确保高交会展览期间和深圳会展中心的的消防安全,高交会参展单位(或组团单位)和委托的展位施工单位界定消防安全责任如下:1、根据消防法第十三条,确定施工单位负责人为2005年10月6日至2005年10月18日深圳会展中心号馆号展位(参展单位或组团单位:)施工地点和所搭建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如在施工期间和因所搭建展位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而出现各种消防、治安及各种安全责任事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施工单位承担。2、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遵守及组织各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各项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圳市公安消防机关的各项要求和会展中心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派专职人员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工作;根据施工场地和作业性质配备一定的灭火器材,采取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并确保展位结构稳定、安全、牢固并符合消防安全各项规定。3、施工单位自行负责所带的设备、工具和各项物品的安全以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4、如在施工期间出现各种消防、治安及其它意外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高交会保卫人员,并先行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5、参展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自觉服从并认真配合现场公安消防员和保安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对提出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必须及时配合整改。6、如施工期间发现有施工人员偷盗、吸烟、搞破坏、损坏会展中心财物、擅自进入或破坏会展中心设置的封闭区域等违反会展中心管理规定的行为,除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和赔偿全部损失外,将取消施工单位今后进入高交会现场布展的施工资格。7、本责任书一式叁份(请复印后填写并签字盖章,参展单位(或组团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执一份,.......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