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从加强规划引领、统筹有序建设、完善支持政策、抓好组织落实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吹响了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号角。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人、业内专家学者就《指导意见》的发布背景、内容进行了权威解读。最大限度减少开发对环境的影响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举办了全国海绵城市建设培训班,会同财政部、水利部选择16个城市开展了试点。各地积极响应,目前已有130多个城市制订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江苏、安徽、辽宁等省还印发了指导意见,在全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意见》就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出总体要求,并从加强规划引领、统筹有序建设、完善支持政策、抓好组织实施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其中明确,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指导意见》的发布,吹响了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号角。海绵城市建设常态化长期化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镇水务与工程研究分院院长张全海绵城市在我国还是比较新的概念,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规划先行,要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要求系统地融入到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相关专项规划。这是将海绵城市的建设常态化、长期化,避免“运动化”、“突击化”的关键,也是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新区老区建设因地制宜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中心副主任邢海峰不同地区的城市以及城市中的不同地段,地质、土壤、水文等自然条件和建设现状、拆迁难易、造价高低等社会经济条件有很大差异,在确定海绵城市建设方案和措施时,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分类对待。城市新区应以目标为导向。城市新区、各类园区、开发区,由于现状制约条件较少,可以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理想目标,制订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指标体系,将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和目标要求系统地纳入规划,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约束指标,并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具体规划和工程实践中,要将海绵城市的建设技术和方法运用到场地规划设计、工程设计和工程项目建设,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建设管控,最终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要求。抓好五大领域建设中国建筑设计院院长文兵在海绵城市建设中,要抓好有序推进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排水与调蓄设施、海绵型公园与绿地、水系保护与生态修复五大领域的建设。大力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达标建设,加快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实施雨污分流,控制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须经过岸线净化;加快建设和改造沿岸截流干管,控制渗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结合雨水利用、排水防涝、黑臭水体治理等要求,科学布局建设“绿色”与“灰色”雨水调蓄设施。以市场化推进建设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燎以市场化方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充分认识和积极运用PPP模式,政府要提供财政支持、明晰回报机制,如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或财务可行性补贴)等。同时,要积极培育“技术资本”的骨干企业,鼓励有实力的科研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制造企业与金融资本组合,组建具备综合业务能力的企业集团或联合体,采用PPP、EPC等方式统筹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项目,在发挥整体效益的同时,尽量在内部实现收益平衡。“技术+资本”模式建设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院长佟庆远推行“技术资本”模式,首先要整合零散建设项目。一方面,可以避免出现局部建设和运营良好但整体效果不佳的情况,确保海绵城市建设整体效果;另一方面,一定规模的项目体量,有利于吸引融资成本较低的社会资金投入,可大大降低融资成本。其次,要建立基础设施投资平台。以此获得项目运营和管理收费,确保社会资本的合理收入。建立基础设施投资平台,可以以规模优势吸引保险、银行等大型机构与专业耦合型投资人进入,降低融资成本;通过整体投资来规范单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流程,有利于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降低政府的监管成本,避免腐败机会,减少工程间的协调并缩短建设工期;便于资产统一归口管理,简化了资产移交和验收的工作。缓解城市内涝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镇水务与工程研究分院资源能源所所长王家卓解决城市内涝问题,传统思路是加大城市排水管网实现“快排”,这种做法的确缩短了雨水径流的汇集时间,但却加大了其峰值流量,导致城市排水管网不堪重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城市内涝现象的发生。建设海绵城市,是从过去单纯的依靠管网、泵站等“灰色”设施的工程性排水,向综合性、生态型排水的一次战略性转变。通过调整城市规划建设理念,系统地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可有效降低产流量,延长汇流时间,延缓径流峰值出现的时间,降低峰值流量,从而有效降低城市内涝灾害的风险。海绵城市建设,通过构建具有“渗、滞、蓄、净、用”的“绿色”“海绵体”,结合必要的、高标准的“灰色”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可大幅提高城市内涝防治水平。促进黑臭水体治理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胡洪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就是要让老百姓感受到切实效果,《指导意见》提出“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海绵城市建设。城市面源污染是导致城市水体黑臭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主要表现为初期雨水径流污染,还有降雨期间雨污合流管网的溢流污染。这些污染源加重了城市河湖水系的污染,容易导致黑臭现象。建设海绵城市,通过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一系列措施蓄滞和净化初期雨水,可以减少雨水径流污染,减小进入排水管网的水量,缓解管网溢流等,对黑臭水体的治理和水质长效保持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88cr3fws广西造价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