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华集团新疆和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文件编号:2013-03-01招标单位:庆华集团新疆和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章通用文件格式第五章投标资料表第六章合同资料表第七章技术规格及要求第八章专用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庆华集团新疆和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对一台1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本体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概况:庆华集团新疆和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在新疆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新建5万吨/年油砂(煤炭)干馏项目。本项目新建1套油砂(煤炭)干馏装置,达产后形成年处理油砂(煤炭)5万吨。本次招标内容为一台1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本体设备采购.2、招标项目名称:庆华集团新疆和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一台1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本体设备采购3、招标货物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1循环循环流化床锅炉15t/h一台套详见第七章《技术规格及要求》备注:1、交货期:合同签订预付款到之日起150天内(包括安装)。2、交货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镇合丰工业园3、与锅炉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服务及质量保证期内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每天10:00~19: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镇合丰工业园,庆华集团新疆和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油砂(煤炭)干馏项目项目部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月日点;开标时间2013年月日点8、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镇合丰工业园,庆华集团新疆和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油砂(煤炭)干馏项目项目部9、招标联系地点及人员: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镇合丰工业园联系人:电话:0990-6725857传真:0990-6725857第二章投标须知1说明1.1适用范围1.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述的货物采购及服务。1.2定义1.2.1“招标人”系指提出国内招标采购货物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1.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1.2.3“货物”系指《投标邀请》中所列设备及相配套的设施、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1.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3合格的投标人1.3.1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1.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1.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1.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1.3.5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的内部责任分配和对外关系、联合体各方法人代表对牵头人的授权书等资料。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其中最低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1.3.6联合体各方应当在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时,向招标人提出组成联合体的申请。没有提出联合体申请的,资格预审完成后,不得组成联合体投标。21.3.7《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4投标费用1.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招标文件说明2.1招标文件的构成2.1.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的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共八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章通用文件格式第五章投标资料表第六章合同资料表第七章技术规格及要求第八章专用文件格式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要求通知到招标人。招标人将予以澄清,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期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时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2.3.2为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准备投标,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2.3.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33投标文件的编写3.1要求3.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3.2.1投标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3.2.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3投标文件的组成3.3.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3)投标货物及服务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3.4投标文件格式3.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等。3.4.2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的要求进行投标。3.5投标报价3.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技术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有偏离情况,应在偏离表中列出,并提供由于偏离所引起的价格差异,如未进行偏离情况的说明,则认为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若招标人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则只有在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考虑。3.5.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指定的格式填写分项报价和总价。3.5.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包括零部件)的投标。3.5.4在所有价格表中,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给出价格。41)国内供应的货物报出厂价含增值税和其它税费。如货物包含进口的部分,则出厂价应包含其相应的全部进口成本。2)《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其他费用。3.5.5投标人按3.5.4款要求填写报价供评标委员会评标方便,但不限制招标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3.6投标货币3.6.1投标书、投标分项报价表及投标一览表等相应表格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币种填报。3.7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3.7.1投标人必须填写附件9,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达到招标人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及要求的各项规定。2)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制造或生产的,必须得到货物实际制造商的充分授权。3)《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3.8证明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3.8.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8.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2)一份在《技术规格及要求》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3)技术偏离表;4)《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3.9投标保证金3.9.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的一部分。3.9.2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开标前收到其投标保证金。3.9.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53.9.4投标保证金应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方式提交。3.9.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9.6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10投标有效期3.10.1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3.10.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给与退还。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3.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3.11.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资料表》规定数目的副本,以及电子版本(如需要),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电子版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3.11.2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3.11.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修改处签字盖章。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正本中的“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4.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版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在信封上按下图注明相关内容,在信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4.1.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提前拆封不负责任。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2.1投标文件应由专人递交,电报、电话、传真等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4.2.2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人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4.2.3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而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则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6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4.3迟交的投标文件4.3.1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4.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4.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4.4.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4.4.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4.4.4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5开标和评标5.1开标5.1.1招标人在投标邀请或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5.1.2招标会由招标人主持,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投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记录。5.1.3提交了可接受的“撤销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5.2评标委员会5.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使用方代表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等评标工作。5.3评标原则及方法5.3.1技术简单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统一的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