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htozm青岛经济专业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ihtozm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者:————————————————————————————————日期:2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_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青开管发〔2021〕33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招商项目引进建设服务工作流程暂行规定》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招商项目引进建设服务工作流程暂行规定》已经管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OO六年四月十七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招商项目引进建设服务工作流程暂行规定为建立高效的投资服务促进体系,按照“理顺流程手续,明确办事程序,承诺办事期限,严格责任追究”的原则,进一步整合优化投资服务工作流程,规范行政办事行为,特制定此规定。一、投资服务工作制度(一)服务承诺制。按照“提高效能、精简手续”的原则,规范办理时限,实行公开承诺。由区监察局负责统一印制项目引进建设流程工作手册,明确办事程序和政务承诺时限,明确责任人服务职责和权限。(二)专办员制度。按照“程序规范化、职责明确化”的原则,实行委派书制度和签约服务制度,由管委(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制定“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投资项目合作服务委派书”,各招商单位按项目向投资单位委派专办员,明确专办员从项目洽谈到建设直至投产后的全程服务职责和权限。二、项目引进设立期工作流程和办理期限项目设立期是指项目评价立项到领取工商营业执照阶段,实行专办员代办制,具体由各招商单位负责。(一)项目评价和选地意向项目洽谈明确投资意向后,按照《关于建立招商项目评价工作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机制的试行意见》(青开管发〔2021〕46号)规定办理。通过评价的项目,由区国土资源局提出选址意向。(二)项目名称登记由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名称预先核准手续。(三)设立、核准或备案批复权限内外资项目由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公司设立批复,权限外项目依据商务部的办理时限为准。权限内内资项目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批复。(四)企业赋码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黄岛分局负责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企业赋码手续。(五)领取批准证书由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负责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正式批准证书。(六)环评和卫生许可由市环保局黄岛分局负责在1个工作日内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手续提出意见;由区卫生局对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七)工商注册由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营业执照。(八)对接项目建设期服务事项工商注册登记结束后,由专办员陪同项目单位到区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对接项目建设期的服务事项。同时,招商单位继续为项目单位代为办理外事备案、刻章、企业代码、税务登记、外汇管理登记、银行开户、财政登记、海关备案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