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学全体教授向师生发起:争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表率的倡议书老师们、同学们: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也是各族人民“书同文、语同音、人同心”的共同期盼。作为喀什大学的老师和学生,我们更加应该成为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表率。这不仅是增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需要,更是提高公民国家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发挥喀什大学师生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示范带头作用,学校全体教授向各族师生发出以下倡议:1、全校师生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意识。2、让普通话成为我们的交际语言。无论在课堂内或课堂外,还是在社会上、生活中,老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亲朋好友之间的交流,都要说普通话。3、用规范汉字装饰我们的生活空间。无论是老师撰写教案、书写板书、批改作业,还是学生写作业、记笔记,都要使用规范汉字。4、让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成为一种自觉。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模范和监督员。如发现身边的老师、同学没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请客气并坚决地指出:“请说普通话,请使用规范汉字”!老师们、同学们:“强国必须强语,强语助力强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架起心灵沟通的桥梁,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我们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