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页邀请招标文件(工程类)邀请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编制发布日期:年月日2第2页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及回执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第五部分合同书格式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第3页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招标邀请函(获邀的合格申请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项目名称)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投标。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二、采购项目编号:三、采购项目名称:四、采购预算:五、投标上限:六、被邀请供应商供应商可于在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邮寄另加元/次,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购买人的身份证。七、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1.现场踏勘(答疑会)集合时间:2.现场踏勘(答疑会)集合地点: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八、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注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4第4页十、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时十一、开标地点:十二、评标方法:十三、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邮编: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联系电话:业务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开户银行:户名:银行账号: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开户银行:户名:银行账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年月日5第5页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一、项目情况介绍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3.;4.;5.。……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1.图纸2.工程量清单3.主要材料使用要求4.项目的特殊要求……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工期:2.质量要求: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4.总包及分包规定5.保修期(含保修期服务要求)6.采购人将自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如下:6第6页7.付款方式:8.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固定单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其它说明:9.工程量增减调整方法:10.其它要求:7第7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概念释义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监管部门”是指:。3.“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5.合格的投标人: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5.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特殊条件要求的供应商。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认并授以合同的投标人。7.合格的工程: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二、招标文件8.适用范围8.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9.招标文件的构成9.1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采购项目内容4)合同书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8第8页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10.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10.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10.3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个日历日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同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分析,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0.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信息。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9第9页11.投标费用11.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1.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适用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1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12.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构成13.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14.投标文件编制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13.编制投标文件。14.2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监管机关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4.3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5.投标报价15.1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15.2《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10第10页而不予支付:1)投标报价应为包括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15.3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6.备选方案16.1除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要求另有规定,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联合体投标17.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邀请函另有约定除外。17.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条件,还应当符合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关于联合体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18.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8.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证明文件”。18.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携带原件的,投标人应该在开标现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9.投标保证金19.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投标保证金由其它单位代缴,投标单位应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11第11页提供代缴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传真件),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19.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________19.3投标保证金金额:。19.4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19.5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9.6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9.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9.8不管投标保证金来源何处,采购代理机构只向投标单位退回。19.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文件应在开标之日起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21.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21.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2第12页21.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私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暗标除外)21.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暗标除外)21.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2.2为了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并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入该信封,再将其封入投标文件正本封装内。(1)投标一览表(复印件);(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现金存款的应提供原件);(3)退保证金说明(原件)。22.3每一密封信封均应:(1)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注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22.4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22.1条和第22.3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2.5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投标截止期23.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3.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10.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