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研究性学习在大观园的一干姊妹之中,迎春与惜春才华最为平庸,其中迎春以软弱与麻木而著称,“二姑娘的诨名是…二木头?,戳一针也不知嗳哟一声”,而惜春则一直就只让人记得她的年幼。在大观园数次联诗欢聚的活动中,鲜少她们的参与。在此,我们只能从她们不多的出场表现中,并结合两人相关判词来考察两人的性格色彩。从身世上来看,迎春是贾赦庶出之女,而惜春是贾敬之女,由第三回黛玉初进贾府时的情形,我们可以推知,迎春、惜春、探春都是在贾母身边长大并受其教养的,而贾母正是“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拥护者,对孙女们所读的书,只一句,“读的是什么书,不过是认得两个字,不是睁眼的瞎子罢了!”由此可见,在贾母论调为主的教育氛围之下,再加上迎春、惜春个人天资有限,她们在才华上平淡的表现也是很自然的了。她们唯一在园中所作的诗作便是元春省亲时奉旨所作的御制诗。作为贾府千金,封建大家庭的条条框框对个人的束缚,在迎春与惜春的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她们虽有与元春有着同样高贵的黄色的出生,但是因其性格、际遇的不同,而呈现出了不同的色调。先说迎春,在初次出场中,对她的描述是,“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正因她的可亲与温柔,以致被自己的乳母欺负到了头上来。她的个性里又是一味的要息事宁人,却偏偏命里注定地嫁与了“中山狼”,那样的是非任是想息也息不了,委曲求全的结果只能是命归黄泉。她的黄应是接近香菱的柔黄色,因其出身高贵,且又少了几分香菱的灵秀,迎春的黄色更为大气而滞重一些,但究其主色调还是十分柔和高雅的,类似于鹅黄色。黄色消极悲观的一面在迎春与惜春的身上格外明显。她们自小生活在贾府中,没有像宝玉那样受到万千宠爱,所感受到的更多是一种大家族的繁冗而沉重,如果说迎春表现出更多的是一种鸵鸟政策,眼不见为净,那么惜春则表现出了一种决绝,一种为了保全自身而甘愿与他人划分界线到干干净净的地步。也许是因为年幼的缘故,在情感交流上,她与探春、迎春都不甚亲,更不要说外来的钗黛等人。比之迎春,她多了一样画画的本事,也比迎春多了看待世事清醒的头脑,早早就看破了大家族里虚伪不可靠的一面,所以她才会说,“我一个姑娘家,只有躲是非的,我反去寻是非,成个什么人了!……古人说得好,…善恶生死,父子不能有所勖助?,何况你我之间。我只知道保住我就够了,不管你们去。从此以后,你们有事,别累我。”也难怪尤氏会说她,“可知你是个心冷口冷,心狠意狠的人。”惜春的冷清与孤僻以及向佛之心使得她与妙玉有了共同语言,然而不比妙玉的外冷内热,惜春的心底到底是无热情可言的,她保护自己的方法就是把自己的内心紧缩成坚硬的一团,以致在抄捡之祸中,对于贴身丫环入画的苦苦哀求也无动于衷。属于惜春的《红楼梦》曲名为“虚花悟”,暗示着她悟明荣华富贵只是镜中月、水中花,前面三个姐姐的遭遇,更让她既为自己的未来担忧,又对现实的一切看得更淡,而产生了一种弃世的想法。惜春最终的皈依佛门并不因其在众姊妹中悟性最高,而实在是主客观综合作用导致的结果。因此,属于惜春的黄色应是质地冰凉的蜡黄,这种黄色看上去也是娇嫩可爱的,与惜春的年幼相一致,但这种黄又泛着冷漠的色泽,既表明惜春偏僻孤介的一面,又暗示着她未来青灯古佛相伴的清苦岁月。黄色亦是佛教中所推崇的色彩,黄色之于惜春,又有了这一层含义。“生命在此不是以升华的方式进入佛门,而是以寂灭的形态独卧青灯古佛旁。”脂砚斋读到惜春所制的灯谜之时,在旁批注道,“此惜春为尼之谶也,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宁不悲夫!”由此可见惜春最后的境遇是非常悲惨的,不然何谓“缁衣乞食”,而高鄂在续书中一味粉饰太平,将她安置在类似于妙玉待过的物质生活优裕的寺庙里,显然是与曹雪芹本意相违的。与迎春、惜春不同,探春虽然是庶出,甚至她的母亲是为人人所厌恶的赵姨娘,她自己却是大观园里出类拔萃的一个,所以才会有“老鸹窝里出凤凰”之说。由此可见,做人是自己做出来的,探春虽不时为身世所苦,到底也是得了贾府上下的敬重。从长相上看,探春“俊眉秀眼,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一见就是心志不凡的。倘若是男子,早就出门打拼了,她自己也说,“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探春是女儿中难得的有英气的,她的英气不同于湘云形诸在外,而在于自己的心性与志气之中。她扮起小子来未必有湘云英俊,但若论为人处世起来那份干净爽利则是湘云所不及的了。第四十回中,描写她的房间,“探春素喜阔朗,这三间屋子并不曾隔断。当地放着一张花梨大理石大案,案上磊着各种名人法帖并数大方宝砚,各色笔筒、笔海内插的笔如树林一般。那一边设着斗大的一个汝窑花囊,插着满满的一囊水晶球的白菊。西墙上当中挂着一大幅米襄阳《烟雨图》,左右挂着一副对联,乃是颜鲁公墨迹……”,她的大气可见一斑。又如第二十七回她托宝玉给自己捎小玩意,要的就是“朴而不俗,直而不作”的“柳条儿编的小篮子,整竹子抠的香盒子,胶泥垛的风炉儿”之类。其品味也如其人,疏朗而丝毫不见小儿女情态。论其能力,探春的诗才确实不及钗黛,但大观园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组建诗社却是由她发起的,探春非常清楚他人以及自己的长处何在,从而使得各方的才能俱能充分发挥,脂批说她是“知己知彼”的一个人。相比之下,黛玉更像是精神化的贵族,而探春是实干家,有一种积极进取的入世之风。她的入世又与宝钗不同,并非是建立在个人利益之上的,所以判词中才会说她“才自清明志自高”,她的志向是清明之志,这就使得她做起事来的姿态与手段格外疏阔大气,清新而不沾凤姐一干人的俗气。曹雪芹笔下的每一个人物都寄托他个人的某种理想,同时又不乏真实性,这也是他刻画人物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探春虽然“聪明才力不及凤姐,权术贵宠不及凤姐……”,却是比凤姐更接近雪芹理想的人物。她比凤姐高明之处就在于她是知识与能力的结合体,同时还有“清明之志”作为引导。而她的真实性亦在于身世与才能之间的重大反差,以及在这反差之下所须容忍的压力与痛苦。第五十六回中凤姐罹病,探春方有了短暂的用武之地,与李纨共同管理家中事务。她的兴利除弊,为末世的贾府带来了最后一丝清新与曙光,也让府中的各人领教到了这位号称“红玫瑰”的三小姐的刺手之处,“精细处不让凤姐,只不过是言语安静、性情和顺而已”。而凤姐也是探春的知音,“他虽是姑娘家,他心里却事事明白,不过是言语谨慎;他又比我知书识字,更厉害一层了”,同时还感慨她福薄,没有投生在太太肚子里。在薄命司众人之中,探春的结局是远嫁,而按雪芹暗示,似乎还嫁得很好,虽然骨肉分离,却也有了彼岸她得尽其力的一方天地。第六十三回中众人所拈的花签,实际大有蕴涵后事的深意,而探春所拈的花签是“杏花”,诗云:“日边红杏倚云栽”,旁注是:“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再看与探春有关的诗词等等,都在暗示她远嫁不归的悲切。然她的结局较之他人实在是要好一些,虽与亲人骨肉分离,却有重获新生的希望。而属于探春的黄色,则应是杏黄,刚柔并济,有含蓄中性的一面,也有温柔适意的一面。这番颜色初看未必亮眼,却是越看越显其光芒的。而杏之黄,也隐寓着她未来可结果结实,在夫家,想必也有她做人的锋芒,有棱有角,得人敬重。也只有这种略显深重的颜色,才可与薄命司的薄命之说离得稍远些。这样的黄色衬得起人,也压得住人,衬起了探春的气度,压住了他人的风头。探春未来的地位应是有名有实的,或者说名副其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