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制度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制度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国家行政机关(含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司,下同)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单位用人自主权,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激励其恪尽职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辞退,是指单位按法定事由和程序对不适宜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主动解除任用及其相关关系。辞退不具有惩戒性质。第三条工作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纪律,努力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而又不够开除处分者,单位可以辞退:(一)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称职的,或当年考核不称职、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称职的;(二)因机构调整、撤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变动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本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组织安排的;(三)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或严重违反其它劳动纪律经教育不改的;(四)不履行工作人员义务,不遵守职业纪律,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五)参与、煽动闹事,危害国家政治、经济、.秩序的;(六)违背职业道德,违反工作规程,损害本单位技术、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违反购买股票有关规定,用公款或贷款购买股票收受企业赠送股票或股权证的;(八)违反兼职规定从事兼职,经批评教育在限期内仍不改正的;(九)无理取闹,纠缠、恐吓、威胁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影响工作和.秩序,情节严重的;(十)其他不适宜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单位不得辞退:(一)因公致残,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绝症、精神病及职业病的,或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治疗期间的;(三)妇女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在孕、产、哺乳期间的;(四)组织立案审查未结案和留用察看,或缓刑由单位监督改造的;(五)国家有其他规定的。第五条辞退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第六条辞退工作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一)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拟辞退人员所在处、科、股或基层单位意见,在核实情况基础上,向领导提出书面报告;(二)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定《辞退工作人员审批表》,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报(审)批;(三)辞退工作人员时,单位应书面通知被辞退人员;被辞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完成工作移交,还清公共财产,结清经济帐务后,由单位发给《辞退证明书》,办理辞退手续。因不可抗拒原因,三十天内无法办理辞退手续的,须经本单位同意。无故逾期不办理的,单位可作自动离职处理。第七条被辞退人员不服的,可在接到辞退通知后的三十天内,向同级或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论仍不服的,可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申请仲裁。仲裁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仲裁期间,除受理机关同意外,原辞退决定不停止执行。经仲裁,不同意作辞退处理的,原单位应收回妥善安排工作。第八条单位对被辞退人员应按本人被辞退当月基本工资,一次性发给辞退费:工龄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基本工资,最高不超出十二个月。已实行待业保险的,不发辞退费。被辞退人员重新工作后再次被辞退的,其计发辞退费的时间按重新工作的年限计算。辞退费从单位的预算外经费或预算包干经费中列支。第九条工作人员被辞退后,不再保留原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身份,凭《辞退证明书》到政府人事、劳动部门登记待业,或自谋职业。行政机关原则上不招收被辞退人员。第十条被辞退人员重新就业后,其工资由接收单位按其新任职务、新工作岗位的的工资标准,参考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重新确定;辞退前和重新工作后的工龄合并计算。第十一条《辞退工作人员审批表》、《辞退证明书》须存入本人档案。被辞退人员的档案,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管理暂行办法》中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其中,被辞退人员属工人的,按政府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管理。

1 / 4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