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集中教育整顿为契机规范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执业行为以集中教育整顿为契机规范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执业行为根据市司法局宁司[XX]106号《关于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我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从而能够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打造“平安溧水”、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县局决定以本次集中教育整顿为契机,积极贯彻市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努力规范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以此达到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下面我就这次集中教育整顿谈以下几个问题:一、我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现状(一)我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活跃我县现有基层法律服务所7家,注册法律工作者23名,其中部队转业军人9人,占总数的39%,党团员19人,占总数的82.6%,还有人曾经当任过人民教师。这支队伍已成为活跃在我县城乡的一支重要的法律服务队伍,对全县特别是乡镇的.政治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文化素质有所提高目前,我县的二十三名基层法律工作者,绝大部分均已参加了华东政法大学或苏州大学举办的法律专业证书培训,取得了系统内的大专学历证书,有部分同志参加了东南大学的法律本科学习,甚至有少数同志还参加了全国法律专业自学考试,有几位还准备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对于司法行政系统组织的各种培训,大家也是积极参加,应该说学习的风气比较浓,学习的劲头也比较足。因此,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三)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年龄结构比较合理在二十三名基层法律服务者队伍中,集中了老、中、青三代法律工作者队伍,其中以中青年为法律服务的骨干力量,其中的绝大部分已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十几年,有的甚至达到二十余年,有着丰富的办案水平和办事能力,有着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有着敢干敢拚的敬业精神,正因为有着这样一支队伍,使得我县的基层法律服务业得以不断发展。(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后顾之忧基本得到解决去年,我们与县劳动保障局、人事局、组织部等部门协调,XX年8月27日,由县委办公室牵头,司法局、劳保局、人事局、组织部联合召开了协调会议,并于9月1日形成了会议纪要。着力解决了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养老金保险问题,截止目前,已有五个乡镇办妥了有关手续,还有三个镇的手续正在办理中。此举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解决了后顾之忧,使大家能集中精力投身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去。所有这些,都为我县的基层法律服务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本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铺垫了比较坚实的基础。二、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作为法律服务的一部分,担负着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广大群众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职责。近年来,因受到市场经济背景下各种思潮,特别是“拜金主义”的影响,我县的个别法律服务工作者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业行为不够规范的现象。表现为在办案过程中损害当事人利益,不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对当事人吃拿卡要,.受贿,对当事人委托的事项敷衍搪塞、玩忽懈怠,或作虚假承诺,引诱或胁迫当事人签订代理合同。一些基层法律工作者在代理诉讼中,也跟司法人员形成了不正当的关系,与司法人员拉关系,请客送礼,办“关系案”、“金钱案”。因而,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对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层法律服务利用贴近基层、便利群众、服务便捷、收费低廉等优势,面向基层,面向社区,为群众解决了许多问题,为.提供了一系列的优质服务,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基层.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队伍的整体素质也在不断提高,同时也弥补了律师服务的空缺。但是,基层法律服务在具有上述优势的同时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对所内执业人员缺乏有效管理等;二是一些法律工作者在执业中缺乏诚信,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现象,如收费不开正式发票、办事拖拉、包打“官司”等;三是一些法律工作者不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只吃老本,不能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知识结构。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尤为紧迫。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最近指出:不能将基层法律服务演变成为“二律师”,城市街道法律服务所要从诉讼领域逐步调整出来。他同时又指出,调整和规范不是对基层法律服务予以限制,更不是取消,而是要在规范的基础上实现更大发展。我们有的基层法律工作者不能理解其讲话的精神所在,片面认为基层法律服务即将被淘汰,自己很快就要出局,抱着这样的想法,有的人开始着手为自己寻求第二职业,并且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甚至有个别同志实际上已经放弃了法律服务工作,一心一意去忙自己的公司、自己的工厂,个别人一年下来只办二、三件案子,甚至有人一件案子都没办,开会不到,学习不参加等等。不是.淘汰他们,而是他们自己淘汰了自己。因此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已显得非常必要。三、我县集中教育整顿的方法步骤这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1月中旬):学习动员阶段。各所要着重抓好理想信念、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四项教育”。组织全体基层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以及市局要求的法律法规,各所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并排出学习日程表,保证这一阶段的学习时间不少于三天,要开展学习讨论、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所和个人均要有学习记录,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和任务的落实。学习计划表报县局备案,学习记录本将作为检查验收依据之一。第二阶段(11月下旬):自查自纠阶段。一是重点检查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有无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费、超标准收费、收费打白条现象;有无贬损他人以抬高自己、压价竞争的行为;有无越权代理、不尽职代理,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或者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仲裁的;有无以支付介绍费、包打官司、虚假承诺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有无索要或收取当事人财物;是否与法官存在不正当关系,向法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有无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提供虚假证据或指使、诱导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二是检查法律服务所的合伙人会议制度、所务会议制度是否健全,重大事项是否经合伙人会议、所务会议讨论并有无记录;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统一收案、收费、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管理、投诉查处、公示、质量监督检查、政治业务学习培训等规章制度,管理上是否存在“散、乱、差”的问题;各所要通过召开合伙人会议、所务会、谈心、主动征求有关司法部门、当事人和行风监督员意见等多种形式,对各项规定和制度的执行情况逐项进行排查,写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自查报告和每个个人的自查报告。排查问题要全面深入,实事求是,不搞避重就轻,敷衍应付。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制定整改目标和解决方案,写出整改报告,进行自纠和整改;所整改报告报市、县局备案,个人整改报告报县局备案。第三阶段(12月份):检查验收阶段。县局于12月20日前将组织力量对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的教育整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明年年检、注册的参考,对检查不合格的所和个人,必须重新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经复查仍不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四、县局对这次基层法律服务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几点要求针对此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查处严的特点,各法律服务所在每个阶段应抓住重点内容认真开展工作。第一阶段:着重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教育实施计划;二是将全所人员组织起来,进行一次教育动员;三是以集中学习为主与自学相结合,对文件要求的内容组织进行系统学习。第二阶段:法律工作者要就自身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法律服务所要就内部管理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找准存在的问题以及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认真写好剖析材料,各法律服务所还要实事求是地对每个法律工作者作出客观的评议。第三阶段:对违规违纪的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所进行查处,投诉一起查证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处理一起报告一起。要做到边整边改,并制订整改措施。各所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认真查找存在问题,不搞走过场,形式主义;要做到深刻剖析问题,找到发生和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有效措施,边整顿边改进,逐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和基层法律服务者的执业行为;自觉整改,不断提高、不断完善。总之,我们要通过这次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集中教育整顿,使全县广大基层法律工作者,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从严规范自己的执业行为。把弘扬崇尚法制精神和秉承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道德相结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加强修养,严格自律。使我们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成为一支道德高尚、业务精通、遵纪守法的模范队伍。法律服务科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