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纤接入互联网协议光纤接入互联网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互信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光纤接入互联网服务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取得共识,签订本合同:1合同标的1.1甲方安装光纤业务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填写详细地址,具体到门牌号),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装机地址,否则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甲方租用乙方光纤宽带业务使用范围为:办公。1.2双方约定,在保证网络通信安全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甲方通过乙方的光纤宽带(宽带、光纤、电路)连接的电脑数量不超过100台,如超过双方约定电脑数量时,甲方须向乙方提出申请,若乙方未接到甲方申请时,如电脑数量超过双方约定数量,乙方在告知甲方后次日,乙方有权暂停接入服务。1.3根据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息产业部有关法规和文件相关要求,根据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备案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甲方通过乙方的光纤(宽带、光纤、电路)接入的互联网站,甲方必须进行备案工作。在甲方未取得备案号之前,乙方将按国家规定关闭甲方专线80与8080端口,直至甲方取得合法备案号或关停未备案网站后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核实后,为甲方开通80与8080端口。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1甲方有权自主选择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取得入网许可证的终端设备。因甲方自备的终端设备造成的故障,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2.1.2甲方免费提供场所供乙方安装光纤网络接入设备,其环境指标(温度、湿度、安全、防尘等)均应满足乙方设备正常工作之需。乙方在甲方内部施工期间,甲方应提供便利条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安排足够和安全的内部引线空间,用于穿放线路并固定。2.1.3甲方应妥善保护乙方所建设的位于甲方内部的管道、光纤和附属设施等,并为乙方的维护工作提供便利。甲方因故需移动上述乙方资产或对其加以调整的,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在双方商定的合理期限内妥善处理。如因甲方擅自移动、调整乙方设施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2.1.4对乙方出于服务、技术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而实施的线路检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等,甲方应无偿予以配合。2.1.5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光纤宽带接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端口、线路和IP地址)转供第三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有偿租、售;无偿借、赠;转由第三方使用或与第三方共用;为第三方提供转接透传服务;或将线路和宽带端口设施抵押、质押及折股投资等)。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将光纤宽带接入业务转租或和与第三方合租,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2.1.6甲方仅限于在本协议约定的使用范围和用途自用乙方提供的光纤接入业务;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光纤接入业务经营各类电信业务(包括用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不得利用光纤接入业务从事非法活动等。2.1.7甲方在申请办理光纤接入业务时,提供的客户资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无误,并将承担因客户资料瑕疵所产生的法律后果。2.1.8乙方提供给甲方本协议优惠的条件是:甲方在协议签订时并将在协议有效期内继续将乙方作为各种电信业务的优先提供商(乙方不能提供的除外)。2.1.9如甲方原先提供的客户资料有所变更或者需变更服务功能、改变业务使用性质、付费方式、移址、过户等,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其中移址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负责设计和施工并按实收取相关费用。2.1.10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宽带接入业务,不开放80和8080端口。如确须使用,甲方应按相关规定完成网站备案后向乙方提出开放端口申请,并与乙方签订专线用户网站备案承诺书。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2.1乙方投资建设的宽带接入所用光缆、光配线架及附属设备、多媒体机架及附属设备等通信设备的产权属乙方所有,乙方可以此服务于周边用户。2.2.2如无特殊约定,双方的维护段落以设备产权为分界点;2.2.3乙方因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等原因,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正常电信服务的,应提前通过电话、广播、短信、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予以通告。2.2.4乙方确保网络运行畅通稳定,全天24小时有人值班受理故障。在乙方发现故障或接到甲方故障申报后,按照信息产业部《电信服务规范》所规定的时限要求组织查修和排障。2.2.5乙方发现甲方具有危害网络安全、违规经营、恶意行为、阻碍通信施工建设等行为时,有权暂停网络接入,且不退还连接费。同时,乙方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2.2.6甲方应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地向乙方交纳光纤接入业务网络使用费。如甲方逾期不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并按所欠费用收取每日3‰的违约金。逾期30日仍未交纳费用的,乙方可暂停提供服务,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交费用和违约金的,乙方可终止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甲方应赔偿乙方暂停期间的全额网络使用费。3付费方式及标准3.1一次性装机费连接费3.1.1光纤宽带连接费:目录价2021元/端口,包括开户费、工料费、安装调测费等一次性费用,不包括用户终端和内部局域网设备费。现优惠至______元/端口,和宽带开通后的第一个月的月使用费一起缴纳。终端及内部局域网设备由甲方自备。今后如果甲方不再使用本业务,连接费将不予退还。3.1.2光纤宽带连接费:目录价2021元/端口,包括开户费、工料费、安装调测费等一次性费用,不包括用户终端和内部局域网设备费。和宽带开通后的第一个月的月使用费一起缴纳。终端及内部局域网设备由甲方自备。今后如果甲方不再使用本业务,连接费将不予退还。3.2光纤接入互联网标准资费3.2.1光纤方式接入乙方宽带城域网,速率____,1条,安装地址:_____________,标准资费为____________元/月/条,考虑到双方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现按照______元/月/条资费收取。3.3.1每个天翼号码可获得的话费补贴不高于基础套餐费(含行业应用功能费)或保底费用。3.3.2客户可享受现行保底赠机、充值赠机、自购机话费补贴政策。3.3宽带按先使用后缴费原则计费,计费周期为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每月月底。第一个计费周期,按实际开通天数向乙方付费。3.4甲方按照本合同条款按月缴纳月租费,如有逾期,甲方在向乙方补足月租费之外,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月租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甲方逾期支付月租费超过30天,乙方有权暂停提供电路租用服务,若甲方在暂停服务60天内仍未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视甲方为违约,甲方承担违约责任。3.5终止合同时,当月按天收取租费。3.6如遇乙方资费调整,则乙方和甲方协商一致后,按新标准执行。如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协议。4工期4.1自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负责在_______天之内完成甲方宽带接入工程。如遇甲方原因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期限顺延。5协议的中止、解除5.1在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申请暂停光纤接入业务,暂停期间,按月向甲方收取业务保留费________元/月,协议有效期相应顺延。5.2甲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暂停服务直至解除协议;暂停期间仍应计收网络使用费等费用,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所受损失(含工程建设费用、设备折旧及利润损失):5.2.1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加装或者更换乙方设备的;5.2.2从事危害乙方网络安全或信息安全等其他有损于乙方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5.2.3有确切证据证明有经营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信誉等已经丧失支付电信费用能力的情形的;5.2.4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5.3协议有效期内,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协议中的优惠方式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一致,任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协议。6违约责任6.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已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6.2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不得提前解除,如协议一方欲提前解除协议的视为违约(本协议第二条第3款、第五条第2款、第3款所列情形除外),违约方需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协议的,应向乙方补足已享受的本协议项下全部优惠的相应款项。7保密条款不论在本协议协商期间、协议有效期内,还是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以及因签定和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得到的另一方的信息、资料和商业秘密等,否则违约方将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8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或任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遭受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同时应尽最大努力减少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应继续履行本协议。9争议的解决双方应建立协商制度,加强日常沟通,及时处理影响通信质量的问题。双方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履行本协议,维护双方权益。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双方本着互谅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提请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10协议期限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个月(以自然月计,下同),自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除非任何一方在协议届满前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再续展协议,本协议将自动顺延,每次顺延期限为________个月,顺延次数不受限制。11附则1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3协议附件及协议签订后的业务登记单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业务登记单内容与协议条款内容冲突时,以业务登记单为准。双方于本协议生效前签订的涉及宽带接入服务的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11.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被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11.5如本协议的某一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但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效力时,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甲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日期: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分公司(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