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考试题型及重点题型:名词解释,简答,案例分析,论述(分多,尽量多写)。包含英文题1~3道。论述题:基本概念,看法,在中国情况。什么是……,……会引发……问题,我同意ornot,理由……,按此实施,后果……总论:卫生法卫生法——概念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在调整和保护公民健康权实现的活动或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卫生法——特点1.形式上无统一法典2.融入大量技术性规范3.稳定性不强4.法律调节手段的综合性5.指向人类共同性特征1.是行政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规范相结合的法律2.是医学发展演变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专门法律3.是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的法律4.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卫生法——调整对象是指在调整和规范公民健康权实现的活动和过程中所形成的.关系。主要包括卫生组织关系卫生管理关系卫生服务关系调整对象:卫生.关系,包括卫生行政关系和卫生民事关系卫生法——渊源由一定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卫生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卫生法的渊源主要有:1、宪法2、卫生法律3、卫生行政法规4、卫生部门规章5、地方性卫生法规6、卫生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7、地方政府卫生规章8、卫生国际条约卫生法——效力范围1、卫生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卫生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对卫生法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和事件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2、卫生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卫生法生效的地域范围,起主要是由立法机关所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所决定的,具体包括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在一定领域内有效等。3、卫生法对象效力又称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分为普遍适用、特别对象适用、特别对象不适用。卫生法——效力等级一般规则:全国性立法:宪法—基本法律—一般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政府卫生规章地方性法规:省级高于较大市、省级政府所在地市、计划单列市;地方性卫生法规高于同级地方卫生规章;卫生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在本民族自治范围内适用卫生部门规章与省级地方政府卫生法规效力一致,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特殊规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实体性基本原则尊重和保障生命权健康权原则卫生法治原则注重医学伦理原则程序性基本原则平等对待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卫生法的基本原则——概念效力贯穿于整个卫生法体系集中体现卫生法的目的与价值对其制定具有普遍指导和规制作用的法律准则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功能指导和指针功能补充适用和解释功能规制和限制功能说明和教示功能卫生法的基本原则——确立标准效力的普遍性和贯穿性内容的特殊性和根本性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律关系——定义是指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关系。卫生法律关系——特点1.以卫生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2.主体具有特殊性(其中一方必定为从事医药卫生工作的组织和个人)3.具有综合性(纵向法律关系、横向法律关系)4.基于保障公民健康权而结成1.是卫生法确认的具有特定范围的法律关系2.既有行政法律关系又有民事法律关系3.所体现的利益是个人和.的健康利益4.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机构是卫生法律关系中最主要的主体卫生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是指参加卫生法律关系,并在其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卫生行政机关、卫生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团体和自然人。客体: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一般包括人的生命健康利益,行为和智力成果。内容: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应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卫生立法卫生立法——概念是由特定主体,依据一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的技术,制定、认可或变动维护公民健康权得以实现的卫生法律规范的专门性活动。卫生立法——特点1、部分卫生法律法规的稳定性差,修改、补充、废止等立法活动较为频繁2、认可性立法活动较为多见3、授权性立法较为多见(原因:卫生法的强技术性)4、立法技术具有特殊性(原因:涉及多领域的交叉)卫生立法——基本原则1、合宪性2、合规性(遵循医学科学发展规律的原则)3、交叉性(借鉴国外卫生立法经验与我国实情相结合原则)4、走.,坚持民主原则卫生法律责任卫生法律责任——概念卫生法主体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后果。卫生法律责任——特点1.卫生法律责任是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后果2.卫生法律责任必须由卫生法律规范明确规定3.卫生法律责任有国家强制性4.卫生法律责任必须由法定机关予以追究卫生法律责任——种类卫生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等)卫生民事责任(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卫生刑事责任(如拘役,死刑等)卫生法律责任——卫生行政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卫生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卫生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构成犯罪,所应当承担的具有惩戒或制裁性的法律后果。卫生法律责任——卫生民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卫生法律、法规造成的他人损害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卫生法律责任——卫生刑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卫生法律规范,侵害了刑法所保护的.关系,构成犯罪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卫生法学卫生法学——概念研究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学学科。涉及体系广泛,涉及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人与人间的.关系,是生命科学与法学的交叉分支学科。卫生法学——特征新兴性交叉性技术性综合性分论:医患关系医患关系——定义医患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是指医师与患者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法律关系;广义:是指以医师为中心的群体与以患者为中心的群体,在医疗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相互的关系。医患关系——分类合同关系:医患双方就医疗服务的提供和医疗费用支付订立的合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无因管理:医方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情况下,为避免患者生命、健康利益受损而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强制医疗: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基于国家法律的授权或行政机关的委托,对特定人群患者实施强制性治疗而产生的法律关系患者权利义务患者的权利包括1.获得适宜的医疗服务的权利(获得相关资讯,基本的、节省的、及时的医疗服务)2.合理限度的医疗自由权(选择医生与医疗机构、决定是否接受医疗服务、提出出院与转院、决定遗体与器官的使用方式、拒绝任何指定检查、药物、治疗的权利)3.知情同意权(知情权:患者有权利知道并了解自己的病情状况、可供选择的资料方案、可能发生的并发症或副作用、医疗费用。同意权:患者在知悉详情后自主、自愿地做出决定,该决定可以是同意也可以是拒绝医师的治疗方案)4.隐私权5.病例资料查阅及复制权(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主观病历资料只能封存,不能查阅。)患者的义务包括1.配合诊疗的义务2.给付医疗费用的义务3.遵守医方的规章制度的义务医师说明义务的内容医方的权利包括1.诊疗权2.医疗费用支付请求权医方的义务包括1.提供符合法律规定水平的医疗服务的义务2.如实告知和说明的义务(基本情况、主要规章、病情、诊断方法与措施、适用设备、药物的疗效、副作用、手术的相关内容、费用等)3.如实记载和妥善保管病例的义务医疗行为需要依赖医师的医学判断及技术所实施的行为,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诊断、治疗、预后判断及疗养指导等具有综合性内容的行为。医学判断及技术:诊断、开处方、检验、注射、手术、麻醉、针灸、理疗等行为强烈的科学性和医学专业性知情同意权患者的权利知情权:患者有权利知道并了解自己的病情状况、可供选择的治疗方案、可能发生的并发症或副作用、医疗费用同意权:患者在知悉详情后自主、自愿地做出决定,该决定可以是同意也可以是拒绝医师的治疗方案知情同意的主体:患者本人,特殊情况下由患者的近亲属代理行使紧急情况下知情同意权的特殊规定:《侵权责任法》56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安乐死的法律问题安乐死——概念安乐死的刑法本质安乐死本质上是受嘱托杀人受嘱托杀人指,受已有自杀意图的人嘱托,直接将他人杀死广义上的帮助杀人,不同点在于,是直接实施杀人行为,而不是对嘱托者本人的自杀行为给予帮助安乐死的合法化的前提1.病人身患绝症2.处于无法忍受之痛苦之中3.患者本人的真诚嘱托和承诺4.医生按照合法程序实施5.适用伦理上认为适应之方法关于安乐死合法化问题1、安乐死的必备条件必须有自愿要求、严重痛苦、濒临死亡、实施方法正当等。2、安乐死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和执行。3、违反安乐死规定的行为主要有:对不符合安乐死条件的患者实施安乐死;擅自执行安乐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采用诱惑、欺骗、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制患者施行安乐死;在申请、代理、审查、执行中弄虚作假;违反有关保密协定。安乐死——法律争议安乐死——伦理争议必将影响公众道德标准,改变公众良知,让更多心理脆弱的人选择安乐死结束自己的生命。安乐死——讨论.(定义.母亲)的法律问题.——概念是指将受精卵植入.母亲的子宫内,由代母替委托人完成“怀胎分娩”的过程。广义的.一般分为四种:1.丈夫提供精子,妻子提供卵子而委托他人.;2.丈夫提供精子,由代母提供卵子进行.;3.由第三方提供精子,由代母提供卵子进行.;4.妻子提供卵子,经异质人工受精后通过胚胎移植由代母生育;.母亲的定义.母亲是指代人妊娠的妇女,其方法是将他人的受精卵植入.母亲的子宫或用人工授精的方法使该妇女怀孕妊娠,分娩后婴儿由委托人收养,并支付一定的报酬。.母亲的法律问题.母亲代生婴儿的归属问题,即谁是.母亲所生婴儿的父母,有以下几种情况:1、生者为母2、根据遗传学来确定亲子关系3、按照契约约定来确定亲子关系除婴儿的归属问题之外,.母亲还存在合法性的问题,如.母亲侵犯的妇女尊严,使得婴儿变相成为商品,导致亲属间关系混乱等。.——利弊讨论.——现况讨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引发的法律问题如何确定法律上的亲属关系?如何继承财产?如何认可一些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合法性?(如何保护.的伦理底线)如何优化处置程序?确保安全(广义的安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在我国的应用及立法思考明确的应用原则严格的审批明确的法律责任严格的管理机制超纲:生命健康权利卫生法保护生命健康权:是指政府必须创造条件使人人都能够尽可能健康,这些条件包括确保获得卫生服务,健康和安全的工作条件,适足的住房和有营养的食物。健康权不是指身体健康的权利。卫生法基本原则——尊重和保障生命权健康权原则不仅是公民的权利而且是国家责无旁贷的义务国家既负有消极的义务也负有积极的义务立法机关的立法使命侵犯生命权、健康权的法律责任明晰法律冲突时,该原则适用的弹性和说服力卫生医疗资源医疗事故——定义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纠纷——分类医患过错纠纷非医疗过错纠纷医疗事故——分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过错归责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过错推定归责原则(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②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③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无过错归责原则(严格责任)医疗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患者遭受损害后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与患者遭受的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观上存在过错医疗侵权责任——类型医疗伦理损害医疗技术损害医疗用品损害(医疗用品损害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