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洞乡先锋创绩实施细则大洞乡党员“先锋创绩”的实施细则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党员发挥作用、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实力、魅力、活力”的新白鹅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经乡党委研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建立党员“先锋创绩”的实施细则,要高举中国特色.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二、基本目标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先进性意识,提高服务群众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建设“实力、魅力、活力”的新白鹅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三、主要原则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正面教育。注重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培育、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对照标准明方向,对照先进找差距”的氛围,充分调动党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既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又维护团结、增进和谐。(二)坚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虚心向群众学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注重听取群众的评价,确保公开、公正、公平。(三)坚持分类指导。依据党员所属领域特点,结合党员的年龄、文化和岗位差异,有针对性地设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组织、农村和社区等领域“先锋创绩”的项目、评分标准等,不搞一刀切。(四)坚持注重实效。要把党员“先锋创绩”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结合起来,与乡村“建两区创三绩”结合起来,与本地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全乡推进的土地增减挂、“两违”清理整治、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四、主要内容党员“先锋创绩”制度是指采取分类管理的形式,将《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提出的新要求进行细化、量化,将党员在理想信念、责任意识、服务群众、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登记、定期公示、量化评分。量化评分体系主要由基本项目和加分项目两部分构成,基本项目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加分项目主要是考核党员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发展本地经济、热心公益事业、以及“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情况。党员“先锋创绩”的内容要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十带头”为重点当先锋、创佳绩。(一)农村党员。要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以“带头学习致富技能、带头参加组织活动、带头宣传方针政策、带头做好公益事业、带头反映社情民意、带头维护邻里和睦、带头帮扶困难群众、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参与抢险救灾、带头维护党员形象”等“十带头”为“先锋创绩”的主要项目;以全面落实“一定三有”、“四议两公开”,抓好后进村集中整顿,提升村级组织建设水平,落实农村党员“一册一线”管理机制为重点,发挥农村党员模范作用。(二)学校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个方面的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中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主要内容,以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为主要项目,对照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工作业绩、作用发挥等方面的要求,严格规范职业行为,在自身工作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三)机关党员。要以“带头学习思考、带头解放思想、带头维护稳定、带头服务发展、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开拓创新、带头提升效能、带头杜绝‘六风’、带头敬业奉献、带头勤政廉洁等“十带头”为“先锋创绩”的主要项目,以建设五型机关,争做五型干部,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活动为重点,对照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机关党员队伍要求,查找问题,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四)综合支部党员。要以“带头讲政治、带头钻业务、带头搞科研、带头出成果、带头思创新、带头守道德、带头讲奉献、带头正行风、带头守法纪、带头树新风”等“十带头”为“先锋创绩”的主要项目,对照宗旨意识、服务水平,工作业绩、作用发挥等方面的要求,严格规范职业行为,在工作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组织党员。要以“带头学习业务、带头服务员工、带头改革创新、带头实干增效、带头致富思源、带头济贫帮困、带头诚实守信、带头守法维权、带头安全生产、带头树好形象等“十带头”为“先锋创绩”的主要项目,通过设立党员创业先锋岗、党员责任区、诚信经营户等发挥党员作用,开展“双强六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创建活动,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五、方法步骤党员“先锋创绩”工作按照“年初定承诺、半年一申报、年终总评”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五个环节:(一)党员“述绩”。党员对照年初的承诺和“先锋创绩”项目进行自查和自评,每半年向所在党支部申报一次“先锋创绩”情况。(二)群众“评绩”。通过设置意见箱、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听取群众对党员“先锋创绩”情况的评价和意见,切实把对党员的评价权交给群众,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定党员现实表现、工作业绩的根本标尺。(三)公示“亮绩”。党支部根据党员“述绩”和群众“评绩”的情况,将党员“先锋创绩”的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四)支部“定绩”。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取党员互评、书记点评等方式,对每位党员的“先锋创绩”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确定评分结果,存入党员日常管理档案。(五)组织“用绩”。把党员“先锋创绩”评定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对后进的党员进行教育帮扶,督促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六、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党员“先锋创绩”工作作为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同时,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确保有效推进,抓出成效。(二)强化督促检查。乡党委会对各党支部开展党员“先锋创绩”工作情况,采取督查、抽查和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工作取得成效。(三)注意培养典型。各党支部要注意发掘、培养党员“先锋创绩”工作的先进典型,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及时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等,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党员“先锋创绩”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